判断题

隐性采访即隐蔽采访,又称“暗访’,是指记者隐藏真实身份与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手段获取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变适用于某种特殊场合、特殊题材或特殊采访对象。运用这种方式,目的在于减少采访障碍和干扰,获取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务必十分慎重,一般应控制在法侓和新闻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或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授权,切勿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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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新闻的本源是:事实。

判断题 逆光摄影时不要加遮光罩。

判断题 记者与所报道的人或组织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不与其发生经济利益纠纷。()

判断题 颗粒越粗的胶卷,感光度越低。

判断题 新闻媒介的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媒介管理:指国家对媒介的管理即媒介的宏观管理,也指媒介内部的管理即媒介的微观管理。世界新闻媒体的三大运行体制世界各国的报刊和广播电视在运行体制上有很大不同:报刊基本上只有私营和国有两种所有制形式;而广电视却有私营,公营和国有三种所有制形式。就广播电视而言,目前世界上有三种运行体制,即:以美国为代表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完全商业化运作体制;以西欧各国为代表的公私并举的双轨运作体制;以中国为代表的完全国有的有限商业运作体制。一、以美国为代表的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完全商业化运作体制1、私营台在名义上是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政党和政府的控制;基本上以广告收入作为主要的财源。这一切决定了它们运作的商业化特点。2、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1996年电信法》以后,美国的电视业运作彻底商业化了。3、商业化运作模式的基本特点:1)以赢利作为最终目标;2)以收视率作为节目制作和播出的直接目标;3)以迎合受众作为节目策划的基本原则;4)垄断竞争是美国整个广播电视业运作的基本模式。二、以西欧各国为代表的公私并举的双轨运作体制1、公私兼顾的双轨制运作体制,主要在西欧和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过20年的变革,西欧和日本正式确立了公私兼顾的双轨制运作体制——公营台按原先的模式继续运行,私营台则以美国私营台的模式进行商业化运作。2、实行双轨制的目的:实行双轨制,其初衷是把竞争引入电视业,一方面大大丰富电视节目,满足各层次观众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又对本国的政治,文化以及电视业本身不造成伤害。从实践看,这个目的基本上是达到了。3、实行双轨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考虑:1)在政治上,旨在防止极少数人或少数集团垄断,控制全国舆论,有助于保持政治上的多元化,保护西方的民主制度;2)在经济上,公私并存,相互竞争,但“分灶吃饭”,从不同的渠道获得收益,避免在有限的广告市场上恶性竞争,自相残杀;3)在文化上,旨在保护传乘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公营台的存在,对保护本民族文化,避免外来文化和低俗的商业文化的冲击,具有重要作用。4、实行双轨制,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最突出的是两个:一是私营台的商业化操作促使电视台的娱乐化倾向,这种娱乐化倾向又“引狼入室”,让美国的电视片尤其是好莱坞的电视连续剧充塞西欧电视台;二是公营台在和私营台的竞争中渐处下风。长此以往,公营台的处境不妙。三、以中国为代表的完全国有的有限商业运作模式这在世界上尤其是第三世界仍具广泛的代表性。1、这种体制的基本特点是:1)电视台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国有;2)电视台是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即党和政府的喉舌;3)电视台义不容辞地承担着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职责;4)电视台的经费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都由政府直接拨款。国家对媒介的管理2、对“有限的商业运作模式”的解释:从20世纪90年代中国新闻界重新界定电视业具有双重属性,即既属于上层建筑,又属于信息产业,从而确定了电视业“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运作模式,开始了电视业在经营管理上的商业运作。但这种商业运作是在一定的控制范围内进行的,与美国的完全商业化相比,有以下不同:(1)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只能部分而不能完全按市场需求来执行。电视台首先必须完成党和政府所赋予的宣传任务,而且所有节目都在不能违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才能考虑满足受众的信息和娱乐等方面的需要;(2)各家电视台之间有着激烈的竞争,也有“优胜劣败”的现象,但迄今还未出现“优胜劣汰”或“优胜劣并”的现象;(3)由于上述两方面的条件,各电视台非常看中节目的收视率,因为这和广告收入紧紧相连。但强调“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3、新模式带来的新问题:(1)、电视业“散,乱”现象突出,出现争办电视台的热潮,重复建设,造成巨大的浪费;(2)、节目制作一味地追求受视率,出现低俗的节目。为增加收入,硬拉广告,对社会、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国家对媒介的管理一般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市场准入层面的管理,那就是出版、播出的许可证制度。二是内容层面的管理。三是结构层面管理。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谈谈当代新闻编辑人员的素养:新闻编辑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编辑人员不仅应当通晓新闻业务,掌握采访、写作、摄影、编辑和评论的本领,还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尤其是高度的责任意识、广阔的知识视野和执著的探索精神。(1)高度的责任意识新闻媒体是社会的利器,对社会的影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编辑人员处于把关的地位,操有新闻报道的生杀大权。这就更要求编辑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高度的责任意识主要体现在:①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要把经济效益放在恰当的位置上,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前者要服从于后者,而不能以牺牲后者来换取前者。换言之,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怎么报道,都要遵循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受众负责的精神。是不是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检验编辑人员是否具有高度责任意识的最显著的标志。②高度的责任意识,要求着力维护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报道赖以发挥良陛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在中国,大多数新闻媒体是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出现的,新闻真实与否,还涉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何的问题。从长远来看,今天的新闻是明天的历史,新闻真实与否,又涉及对历史是否负责的问题。所以,编辑人员要从政治的高度、历史的高度来看待新闻报道的真实性。③高度的责任意识,要求着力消除新闻报道的副作用。副作用是指随着主要作用的产生而附带发生的不好的作用。这种情况在新闻报道中并不少见。编辑人员应该辩证地看待和处理问题,从新闻的检验到配置,都要尽力消除其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2)广阔的知识视野①编辑人员要不断扩大关于报道对象方面的知识。这是编辑人员最常用、最急需的知识。传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传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当前中国社会主义主流新闻媒体的首要任务。因此,编辑人员必须把这一理论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全面地、准确地领会其精神实质。②对自己所负责的报道领域的知识,编辑人员一定要注意不断地学习和掌握,力求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同时编辑人员应当不断关注新兴的知识,不能满足于原有的知识。③编辑人员还要注意了解周围媒体和受众的情况,应当动态地而不是静止地掌握受众的情况,以便使新闻报道的内容和方法不断适应受众的需要。④编辑人员还要懂得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对外开放的扩大,国际交往的增加,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显示出掌握外语的重要性。至于懂得计算机的一般知识,则是编辑工具电子化的必然要求。(3)执著的探索精神①新闻报道作为一个总体概念,其内涵的构成是多元的,又是通过一定的载体以集合产品的形式向公众传播的。各类新闻内容如何整合,如何出新,都会影响新闻传播的效果。探索应当全方位展开,整体推进。②在探索中,要密切关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变化,及时捕捉新闻的生长点,不断开拓新的报道领域。③探索为受众所喜闻乐见的报道形式,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高度的责任意识,广阔的知识视野,执著的探索精神,是当代新闻编辑人员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修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同时,编辑人员所处的层级越高,这方面的要求也就越高。新闻媒体总编辑的综合素养应该为全体编辑人员作出表率。

判断题 新闻生产与公共利益在融合新闻生产领域,公共利益依然是一个值得挖掘的新话题。一方面媒介融合正在急剧地改变着传统的新闻业,融合新闻生产正在改造着现有的新闻生产模式。另一方面,“媒介融合背景下,传媒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而新的传媒格局尚未完全建立,特别是在公共利益的守护上出现了传媒真空地带”。也就是说,融合新闻生产对公共利益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融合新闻生产能否守护公共利益,该如何守护公共利益,都是值得深人探讨的话题。新闻生产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勾连主要通过大众媒介对公共事务(PublicAf-fairs)的关注,也就是说,媒体将报道焦点集中在涉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关系社会整体的生活质量,以及这些活动最终结果等问题中。例如,政府重大的政治经济决策,社会中关乎民生的重大变革,社会问题的解决途径,等等。一、公共利益的界定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譬如亚里士多德把“最高的善”在现实社会中的物化形式称为公共利益,卢梭的观点则认为个别利益的一致才使得公共利益成为可能。如果从卢梭“公”与“私”的角度来理解.那么公共利益就是区别于“个别利益”的“公众利益”。在公众的界定上,德国学者洛厚德(C.E.Leuthold)在19世纪末提出以地域基础作为界定公众的标准,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占大多数的人称为公众,他们的利益称为“公共利益”,而区域中少部分人的利益则被称为“个别利益”。德国学者纽曼(F-J.Neumann)又进一步提出了“不确定大多数人理论”,认为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多数人就是要超过半数。因此,对于公众的普遍认识也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和空间中的超过半数的大多数人。那么又该如何去界定利益呢?行政法学教授胡建淼的观点认为,“利益的概念具有不确定性与多面性的特点,首先,价值判断的对象存在多元性,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如文化、风俗、习惯与宗教等利益。其次,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与多面性还表现在价值判断的历史性,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人们作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存在差异是客观的,因此,利益的内容必随着动态的国家社会情形而有所不同,呈现不确定性与多面性。再次,在做出价值判断时,离不开主体判断的主观性,离不开人们个人的好恶感觉,因而,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与多面性更是自然”。既然如此,公众可以通过民主的多数来决定,而利益则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那个公众利益是什么似乎变得非常复杂,它既可以是绝大多数个体的收人增长,也可以是一个社会中普罗大众对于高品质幸福生活的追求,也可以是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理想和诉求。二、新闻生产的公共属性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开启了公共新闻生产的先河,对于美国受众而言,政治选举就是他们所有公共事务的核心.因为选举不但决定了未来数年内国家政治经济决策的走向.更关系到置身于这个国家中的每个个体的利益得失。1990年堪萨斯州《威奇托鹰报》(TAe率先联合当地电视台KAKE-TV对当地选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査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新闻报道,还对选民进行选举知识教育,鼓励选民积极参与投票,产生了很大的轰动效果。在此之后类似公共新闻报道在美国形成了燎原之势,“在美国所有的1500家日报中,至少有322家,也就是五分之一以上在1994—2001年间,进行了类似的公共新闻报道方式的变革,几乎所有报刊相信这对当地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事实上媒体代表公共利益、报道公共新闻、为公众服务的理念由来已久。浙江大学吴飞教授在《新闻专业主义研究》一书中指出,媒体“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竭诚‘服务公众’;守护‘公共利益建构•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并逐一列举,早在1936年张季鸾执笔《大公报》时就强调“报业天职”是“拥护国民公共利益”。1922年美国报纸编辑协会的声明中也有具体规范,如“收集和传播新闻与意见的最初目的是服务大众利益,将情况通知他们,使他们能对当时的情况做出判断”。在1934年美国国会制定的《通讯法》中也强调要“符合公众利益、便利性和必要性”。可见大众媒介的公共属性是由来已久的,甚至是与生俱来的。而大众媒介的公共属性源于三个方面。1.媒介权力的公共性媒介占有的空间中经常伴随着彼此的竞争,来自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约束,他们可能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来控制和设置议程,以及有着不同的开放和闭合程度.但整个社会中媒介就如同教育一样始终掌握着支配信息生产、传输、接收整个流程的权力。然而,这种权力并不应属于任何媒介企业、垄断资本或政治力量,媒介作为信息的载体,它的权力应该属于被赋予思想表达自由的受众。这一观点最早的理论来源是米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之后便是“观点的公开市场”理论,认为媒体应该是公众行使知情权和自由表达各自意见的公共平台。而媒介权力来源于“公众对其分散权力的让渡,从而形成一种4大众传播权这种大众传播权,源自公民知情权、表达权与公共事务监督权的一种让渡”。2.媒介产品的公共性大众媒介是面向大众提供信息、知识、观念、娱乐的专业机构,大众媒介所提供的信息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受众的需要则成为消费者是否愿意为之“买单”的决定性因素。受众的购买或选择媒体又决定了成为媒体的发行量、收视率数据,成为媒体的一种财富,广告商通过广告投放向媒体购买这些发行量与收视率,这是媒介大众产品的经营之道,这也使得大众媒体机构必然无法忽视大众的接受需求和观点。因为,一旦背离了大众的需求和期待,即意味着在这个竞争的媒介空间中丧失了生存所必需的财富。3.媒介资源的公共性公共性是媒介的天然属性,一切媒介都具有公共性的基因。“媒介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责任源于其作为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属性。”®虽然国内外媒介管理体制有所区别,但不论是印刷媒介的刊号.还是广播电视媒介的频道资源,都是来源于国家权力机构的分配。在政府的管理和分配中所考虑的不仅是媒体机构经营资质,也包括对这些公共资源的运用方式。因此,不论是私营媒体或是公营媒体,因为其掌握着公共资源的现实状况,其自身必然具有公共性,也理所当然要为公众利益服务。中国大众传播媒介作为公共事业的一部分,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具有了公共性,并且承担了为公共服务、为公共谋利的责任,表现出了浓厚的公共性色彩。三、新闻生产与公共利益的实践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至90年代中期达到高潮,虽历经波折,但仍在演进、推广之中,并且影响越来越大,如果做历史阶段性的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90年代早期开始,《威奇托鹰报》(TheWichitaEagk)的率先尝试使公共新闻主要集中在增强民众对于政治选举的关注程度上,并且提高了选民的参选率。第二个阶段在90年代中期,公共新闻开始深人到社区公共生活,公共安全以及社区教育中的公共事务。第三阶段在90年代中后期至今,公共新闻报道的趋势则是通过新兴科技手段,与受众就更广泛的公共话题、公共政策展开互动,通过受众的主动参与加深对公共事务的理解。”@在这长达十多年的运动过程中,美国媒体不仅在新闻报道的侧重点上发生了转移,更是在自身角色上发生着转变,“媒体担当起更积极的角色,去加强公民的职责和权益保护,推动公共讨论和复兴公共生活”。同时,美国媒体新闻生产的风格也在进行调整,从传统报道中强烈的说教口吻,到温和引导受众的参与思考,从热心极端对立观点交锋,到关注中间意见平衡极端力量。可以说,公共新闻运动给美国现代新闻生产带来了重要的转变,进而被JimCarey称为“试图改革现代新闻学的第四次运动”。中国的大众媒体虽然没有经历过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但是在对于公共利益的关注和诉求方面也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如果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媒体对于公众利益的实践进行划分的话,大致也可以分为四个不同的历史时期。1.党性原则时期从1942年4月1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致读者》标志着我国新闻媒体坚持党性原则开始.党性原则不仅成为中国新闻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成为中国新闻事业的灵魂和发展的基石。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其工作就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体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可见,我国媒体一直以来所坚持的党性原则不但不与公众利益相违背,而且是我国新闻媒体行业实现和担负公众利益的有效保证。新时期的党性原则更要求我国新闻媒体要“要努力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努力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使新闻报道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现状和趋势,善于运用现代传播技巧,充分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积极回应社会的舆论关切,使新闻传播人眼、人耳、人脑、人心,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公信力,使新闻工作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真正占领舆论引导的制高点”®。可见,党性原则已经包含了新时期对公众利益的关注。其实在西方世界,甚至“无论在何处,主流出版机构的新闻记者也总是与当权政府的政治文化保持一致”。西方新闻学界的一系列研究也发现:“新闻记者们与政府的各种官僚机构保持着高度的一致。”事实上,“对新闻记者来说,整个世界已经被官僚式地组织了”。“新闻机构以条线给记者分工,记者们所报道的绝大部分新闻都是从相应的各种官方政府机构那里得到的。”“以官僚机构的结构看待社会,正是记者能够发现各种事件的基础。”同官僚们保持良好关系的好处在于官僚机构能“保障记者不断发现各种事件”,“得到可靠而稳定的新闻素材。”2.双重属性时期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各个行业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人,我国媒体行业也开始踏上了市场化之路。李良荣认为,“事业性质,企业管理”成为我国新闻事业中的外在表现形式。“这意味着,新闻事业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可以自由出人市场,可以自定方针,而必须服从党和政府领导,但在管理上采取企业方法,新闻媒介是独立法人,在经济上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这给我国媒体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同时也给整个行业注人了新的活力。在这一时期,媒介间的竞争开始逐渐加剧,各个媒介企业对于细分市场的关注,对于媒介内容的精心设置,使得媒介对公众利益的报道进一步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细枝末节当中。与此同时,新闻报道的方式与方法也在悄然发生着转变,变得更为丰富、更为生动、更为受众所喜闻乐见,而这一切的核心在于更加贴近受众的客观需要。3.三重属性时期所谓三重属性时期就是指当下,媒介产业已经成为公共产业、信息产业和营利产业的综合体。“作为公共产业的媒介除了要履行告知功能、表达功能、解释功能和指导功能等组织层面上的专业功能之外,还必须发挥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教育功能和文化功能等社会层面上的公共功能。”作为信息产业的媒体职能是,在信息化的社会形势下,担负起人类信息文化生产者的功能,其“产出物都是信息,投人物大部分也是信息,售出物更是信息”。在这一时期媒体行业作为经营产业,其事业性功能正在进一步弱化,记者成为媒体的雇员,新闻产品连同其他文稿及广告作为商品一同出售.媒体作为上市企业开始追求其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受众也转变成为媒体的财富进行买卖,媒体产品的买卖过程转变成为增益的过程。在这一时期,媒介关注公共利益的过程变得充满了功利性,公众利益成为吸引受众、贏得市场、获取行业竞争优势的一种手段。正如丹尼尔•贝尔和埃尔文•克里斯托尔在1965年为《公共利益》杂志撰写的发刊词中指出的,“不存在‘公共利益’这样的东西;只有私利——个人的、团体的、阶级的私利——他们都试图获得最大范围的公共影响和公共权力.都会用自己的方式去看待公共利益”。所谓自己的方式,就是利用公共利益来使自身利益合法化。在众多所谓“为了公共利益”的姿态之下,往往掩盖着谋取团体私利或者个别群体利益的目的。③对于上述批评,也有观点认为,媒介如果不受媒介企业的控制,不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通常它就会接受政府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进而会成为国家的传声筒,甚至会成为激进思想的温床。也有人认为,如果以一种过于僵化的观点来看待政府对媒介的控制,以为同政府保持某种一致性就必然会伤及公共利益和新闻自由.那么历史上和现实中的许多媒介产品和新闻现象就会变得不可理解,因为新闻媒介在推动社会进步、声张公共利益、开放多元声音等方面所做的努力,毕竟是一种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尊重媒介的三重属性,兼顾各方的利益诉求.应是媒介产业和谐、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思路。4.融合媒体时期在融合媒体时期,媒介行业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是传统媒体的已有格局正在逐渐瓦解,另一方面是新兴媒体的快速崛起造成新的行业格局尚未形成。虽然“网络媒体和各种自媒体的发展壮大,不断拓展和重塑公共领域,成为守护公共利益最肥沃的土壤”,但是在没有制度保障、规则约束和狼烟四起的竞争环境下,网络媒体和新媒体为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顾一切地追逐自己的商业利益,有的甚至完全摒弃了维护公共利益的最高诉求,或者是以自己的方式和途径去谋求公共利益的商业价值转化,而传统媒介也不甘心落后,于是就形成了一种竞争激烈、混乱无序的公共领域或生态环境。原本传统主流媒介独享新闻产业利益的格局已经不复存在,新闻生产所应有的真实、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也无从谈起,而挑动起来的喧闹嘈杂、尖锐矛盾、偏激观点却在媒介上大行其道,完全背离了媒介维护公共利益的真正诉求。全球性的媒介融合运动实际上已经演变为“不可预知的信息运动”,而不可预知“信息的即时性传播极易制造社会危机”,同时,也导致“全世界的城市突然出现了令人费解的喧嚣,全球和地区也出现了不适时的社会混乱”,“世界正处于被围困的状态”。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冷静对待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介、大媒介与小媒介、媒介内与媒介外等各方的利益诉求,营造良性竞争的生态环境,建构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机制,是值得政府、学界、业界等方面认真研究和思考的。四、融合媒体时期公共利益的理想与诉求融合媒体结合了不同媒介形式的传统优势,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它可以像纸媒一样传递文字信息,且更加迅速、更为便捷;它可以像广播一样传递声音,且更加自主、更多选择;它可以像电视一样传递画面,且双向传播兼带互动。融合媒体的最大优势在于它可以为公民提供一个完全开放的信息沟通交流的平台,它可以吸引更大范围的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与互动。融合媒体具有如此优势,该如何利用好这些优势为公众服务,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去实现融合媒体维护公共利益的理想与诉求。1.建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的观点认为:所谓公共领域,是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可以对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务进行自由结社、自由发表意见,并形成接近于公共舆论的一个领域。今天的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延伸,那么我们今天的新媒体、融合媒体也都应该属于公共领域。公共领域不需要一个具有物质实体的空间,也不需要信息的传播者与接受者面面相对,口口相传地交流。公共领域更多的是一个公共利益的交流平台,在这个平台中所有的参与者是平等的,所有的信息传递是畅通无阻的。浙江大学吴飞教授的观点认为:“当今社会,政治权利的强行干预、媒介私有化和商业化的浸透使公共领域已经受到严重的威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坚守传媒的社会公器角色,守护社会公共领域的建构是当务之急。这就意味着,传媒要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信息交流与意见表达的平台,成为全民了解自我、他人和社会真相的交流工具。”那么在融合媒体时代下,新媒体的技术能否建构起一个相对理想的公共领域,在这个空间中更少干预、更多平等、更怏交流,甚至更多积累,从而使得公共利益得到更好的维护?2.消弭社会矛盾建构公共领域为信息提供一个自由平等无障碍、无干扰的沟通平台是融合媒体维护公共利益的一个层次,另一层次则是如何应用这个平台。笔者认为媒介作为社会中的公共领域应该更多关注社会的中间观点,而非将焦点放在极端对立的矛盾双方,将自己也投身于冲突之中。在融合媒体格局没有建立的背景下,很多原本信息交流的空间与平台,转变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战场、观点对立双方相互攻击谩骂的格斗场,不少处心积虑的媒体甚至蓄意营造出冲突,将受众割裂成为不同价值观主体,将空间演变成各种形式的批斗会。公共利益俨然成为赚取人气、吸引眼球、获得票子的幌子。在此,引用展江教授的观点:“传媒应该明确和维护自己的社会公器角色,成为公众信息平台和公众论坛,防止在不良政治和经济势力的侵蚀下退化,但同时传媒所传递的是社会中负责任的成员的理性和批判性的声音,而不是非理性的和被操纵的意志。”®因此,融合媒介需要对自己所辖公共领域中的信息担负起责任,需要对公共领域的目的有明确的认识和界定。3.达成最高智慧关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是什么?在公民意识尚未崛起、公共新闻尚未大行其道的时代,社会决策仅仅来源于社会精英,政治家、专家、学者等展开讨论最终形成方案,于是普通民众只能木然接受安排。而大众媒介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是将决策所需的所有信息告知公众,在监督决策的同时,向与之利益息息相关的民众寻求解决之道。公共领域的信息平台不是一味地抱怨,不是满腹的牢骚,更不是毫无道理的指责和谩骂,而是为解决问题更大范围的个体参与交流协商,进而形成符合公共利益的最高智慧。这是融合媒体公共领域的最大价值,也是媒体维护公共利益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