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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新闻诽谤: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所下的定义为:“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传播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使其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或有碍其与第三人的往来。”诽谤罪的确认,在西方国家一般有四个条件:①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认的对象,不是泛指;②歪曲、夸大、捏造事实;③必须含有恶意;④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的主要标准有两条:①报道是否真实;②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
判断题 舆论监督的主题是媒体,而非人民。()
判断题 在互联网技术的刺激下,随着手机智能终端日新月异,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自媒体突飞猛进,大有压倒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甚至有的传统媒体企业出现倒闭的情况。面对来自新媒体的巨大冲击,普遍出现了对传统媒体的悲观态度。有人甚至预言,这五年将是电视媒体和自媒体、新媒体的殊死一战。对年轻人来说,电视好像越来越像个摆设;另一方面,即使不经常打开,电视也不可或缺。这是电视这个传统的家庭电子产品在互联网时代遭遇的尴尬现实。而随着pad等更多智能终端的普及,电视的领地正被进一步瓜分。电视正在走向消亡吗?激进派认为,电视已经无用,正走向消亡。乐观派认为,智能电视正在普及,电视的第二春正在来临。更加理性也更加普遍的观点则是,纯粹只能被动接收电视台节目的传统电视必然走向消亡,而将选择权交回用户手中的智能电视则将在互联网时代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电视产业面临三重难题:受众老龄化、开机率不断下降、怎么卖都不赚钱;硬币的另一面:大屏仍是刚需、内容依然为王、客厅之战正酣。预计年内智能电视渗透率将超70%,种种迹象表明,在互联网时代,电视还不会死。从第三方的数据来看,智能电视也在受到市场的认可。
判断题 “反调查”是指记者在调查某一事件时,有些人为了掩盖他们的错误,维护他们的私利,背着记者而进行的一种调查活动,妄图以此推翻记者调查的结论。碰到这种情况,记者要排除种种障碍,依靠党,依靠群众,认真做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工作,找出可靠证据,打破“反调查”。
判断题 变焦镜头的优越性(操作方便),(易于携带),(构图快捷)。
判断题 现场报道:现场报道,是指记者在新闻现场边采录音响(画面)、边采访、边解说报道的形式,包括直播和录播两种播出方式。现场报道是主持人在新闻事件现场手持话筒将新闻事件的发生、发展向观众做口头叙述,同时通过镜头展示现场动态和环境。现场报道的特征是:主客观音响的同步性和不可分割性(主述与背景);地点的不可变性;即时性;直观性与描述性。其优势是:有利于发挥广播短、平、快的优势;有利于发挥广播的音响优势,能产生很强的现场感。短处是:地域跨度较大或时间跨度大的新闻内容,不适宜采用这种方式;现场报道受报道形式的局限,往往容易表象化。
判断题 现代社会巨大而复杂的环境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感性经验范围。李普曼认为,人们再也不是主要凭借直接经验去认识客观环境,而是通过大众媒介提供的信息环境即“拟态环境”去把握它。“拟态环境”是指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下、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然而,由于这种加工、选择和结构化活动是在一般人看不见的地方(媒介内部)进行,所以人们通常意识不到,而往往把“拟态环境”作为客观环境本身来看待。在这整个的过程中,作为传播者的大众媒介以其所理解的方式精心编织与描绘了一个关于客观世界的图景,而广大公众却在不曾意识到这个过程的情况下,欣然接受和认可这幅图景以及附着于其背后的关于这个世界的理解、意义与想象。由此可见,在李普曼眼中,公众是事实的“局外人”,他们接受信息的自由仅限于被媒体操纵的结构化的“拟态环境”中。(1)“拟态环境”由被媒介精英操纵走向公众参与构建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包含两个预设:①在现代社会,公众仅凭自己的能力无法认识广阔的客观世界;②传播者与受众是二元对立的关系。基于以上两个预设可以看出,李普曼的“拟态环境”实质是指在公众无知、缺乏理性和行动力的情况下,理性的媒介精英所操纵而构建的信息环境。但这个理论的成立是在李普曼取消了公众的理性主体和传播主体之后才成了顺其自然的逻辑现实。但“拟态环境”的理论缺陷首先在于把人类社会盲目简单化,其次还夸大了公众理性和行动力的缺失。人类社会是多样的、复杂的。李普曼简单地把一部分人想象为理性的人或另一部分人为非理性的人有失偏颇。人是社会和历史的行动者。无论是由理性控制的人,还是由欲望、情感所导引的人,都是片面的人。真正构成社会动力的是“全面、自由发展的人”,这样的人是同世界建立起来各种各样关系、积极参与社会交往的有生命的个体,不是接受少数“社会贤能”理性导引的“局外人”,而是自然潜能充分发展、社会关系高度丰富的交往主体。因此,人在传播领域也不能被简单的分为二元对立的传者与受者。在当代语境下,传者与受者还存在着信息互动、角色互换的关系。李普曼对公众理性认知能力消极否定,并持有“局内人”与“局外人”的成见,从而就消解了公众与少数“社会贤能”作为理性主体与传播主体的平等权力。历史地看,李普曼所指的媒介精英会极具理性、着眼全局利益的观点值得商榷。实质上,李普曼把“社会贤能”、“局内人”在某种意义上想象成了集中人类品德、理性与良知的代表。在当下的信息时代,随着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自由民主观念的深入人心甚至变成制度设置,公众的信息渠道和交往范围得到了极大扩展,随之而提升的是他们运用理性关注世事的能力。李普曼“拟态环境”中处于20世纪初的可以被社会精英随意操纵的公众已为历史陈迹,代之而起的是有着交往需求和行动能力的公众。这些公众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会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他们参与现代社会中“拟态环境”的构建。(2)“拟态环境”的非结构化趋向李普曼提出“拟态环境”理论的20世纪初是传统媒体独大的时代。那个时代,经媒体操作进行选择、加工的“信息环境”是具有内部统一性的即结构化的特征。在当代,公众参与构建冲击了“拟态环境”的结构化特征,从而出现了“拟态环境”的非结构化趋向。“拟态环境”的非结构化是指“拟态环境”内部呈现原生态、多样性、无序化的特征。在当今时代,公众接收信息的渠道里增加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新媒体的出现及其地位的提升给信息环境带来两大变化,一是信息渠道的多元化,二是信息把关的弱化。网络是崛起中的新媒体的典型代表,它是促使“拟态环境”出现非结构化趋向的主要动力。网络是一个自由的信息平台,甚至是对现实世界的全面模拟。相对于传统媒体,公众可以在网络上更自由地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但他们已不满足于被动接受。他们会对当前的信息做出判断而有选择的接收,甚至会否定已有信息的真实性,动用网络的力量扩展交往范围或亲自行动起来去挖掘信息。如近年来“人肉搜索”的兴起及“躲猫猫”事件中网友们的亲自调查就是例证。另外,网络还是一个发布平台。公众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布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信息。这些行为既扩大了信息环境中的信息量,又增加了信息的多样性。网络信息的海量在事实上弱化了信息的把关功能。把关功能的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负面影响,造成信息内容的泥沙俱下,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但另一方面,由于缺少过滤和加工,也使得信息的内容更加原生态。在信息渠道多元化和信息把关弱化的环境下,公众发布信息出于各种动机,其信息形式和内容也相对自由。他们不同于传统媒体受相对统一的新闻价值观和发布信息所固有的逻辑模式以及国家意识形态的严格控制的影响。因此,公众的信息呈现多元化、原生态的特征;但从另一个侧面看却显得这些信息不成一个逻辑整体。(3)“拟态环境”理论的重建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是基于个人经历及所处的特定时代赋予他的某些理论前见而提出的,但这些理论前见正是其时代的社会现实的反映。在那个时代,公众处在对媒介的未启蒙状态,当他们相信了媒介提供的那看似符合理性与逻辑的一切事实,会渐渐地形成媒介依赖,不由自主地越来越少思考,甚至不思考。这样就出现了一位美国作家所观察到的电视转播月食的可悲景象:人们本来把头伸到窗外就可以看到真实的东西,却宁愿在荧光屏上凝视它的“映像”。于是,人越来越异化,成了没有思考能力和批判能力的“单向度的人”。在这种状况下,公众被媒介精英操作也就成了必然。历史地分析,李普曼只是从媒介的视角出发,塑造了一个“拟态环境”的媒介神话。在这个神话中,李普曼把社会精英塑造得能力非凡,而只把受众当作击而必中的靶子。现实中,受众有一定的批判能力和行动力。他们不会对“拟态环境”不加判断就全盘接受,更不会根据自己所不相信的媒介真实去做出下一步行动。在现代,李普曼所谓的被社会精英操纵的结构化的“拟态环境”已转变为公众积极参与构建的非结构化的“拟态环境”。这种非结构化的“拟态环境”内部呈现原生态、多样性、无序化的特征。
判断题 比较作者修改与编辑自己修改有何不同?作者修改与编辑自己修改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作者修改可以使编辑和作者达到交流、互动。因为编辑的意见一方面可以启发作者思路,作者根据掌握的材料可能会有新的补充,从而增加稿件的内涵。另一方面,编辑的意见未必都是恰当的,作者了解实际情况多,可能会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编辑的意见不妥或不全面,通过双方交流也能给编辑以启发。通常是对一些时间不很紧迫,又需要较多修改,而且还需要补充采访,获得新材料的稿件,往往采用这种修改方式。(2)编辑自己修改比较快捷,不耽误报纸及时出版。对那些改动不是很大很难,只作个别改动就可以的,或者发稿时间紧迫的稿件,编辑一般是自己动手修改。报纸上的多部分稿件,尤其是消息类报道,都是编辑修改后刊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