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通讯与消息功能的区别是:(1)消息以最简洁的语言、抢眼的文体结构快速传递着最重要的信息,符合现代社会快速传播的需求。从理论上说,它应当是信息社会最理想的文体。通讯虽然也传递信息,但它篇幅长,时效稍差。

(2)通讯的魅力在于它的可读性。可读性是指具有可感受性。通讯的可感受性往往比消息强烈。通讯这种载体在传播过程中更类似文学作品,即它有两条传播的信道:既像消息那样传播信息,还有一条看不见的信道——情感的传播。

(3)新闻现场本是一组组画面,只有用照相机或摄像镜头才能逼真地“记录”下来。在通讯写作中只能用描述性文字来再现现场画面。但现场是一种三维空间,再逼真的描写也难以再现这种空间结构。要使读者从这些白纸黑字中“读”出新闻的现场画面来,“读”出记者身临其境的感受来,必须借助于读者的想象力。这种连续的传播依靠记者和读者在两个符号系统之间不断转换才能完成:

现场画面——记者——记者的现场感受——通讯中的描述文字——读者——读者想象中的现场画面。

(4)按照接受美学对阅读活动研究的成果,描述性语言本身比说明和解释性语言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也就是它远不够“逼真”。但是能激发读者想象力的魔杖恰恰是记者在通讯中常用的描述性语言。正因为这种不确定性引起读者阅读时思路的“阻断”,形成作品中的“空白”,而正是这种读者认为该有而没有的“空白”,激发起读者用自己的想象力去填补意义的空间,因此,读者就在阅读过程中参与着作品的创造工作。

因此,一些优秀的通讯作品之所以感人,其魅力正在于这种与读者的独特交流方式。通讯的功能已突破了单纯传播信息的范围,而进入审美教化的层次,它既为读者提供了审美享受,也使读者在审美中提高认识、引发思考、提升心灵、陶冶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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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对分享活动进行暖场,可以营造一个好的分享氛围,同时引导成员了解分享内容和分享嘉宾。

判断题 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侮辱或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不认定为侵害公民肖像权,但可以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判断题 标题的类型有哪些(1)新闻标题的种类①根据标题与稿件的关系a.单篇新闻的标题。一篇新闻稿中,可能出现的标题共有五种:主题、引题、副题、提要题和分题。这些标题中,只有主题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引题、副题、提要题和分题都不能脱离主题独立存在。b.多篇新闻共有的标题,即“多标题”。c.介于新闻与标题之间的新品种:标题新闻。以标题形式对新闻事实的简要报道,介于标题与简讯之间。②标题根据内容特点分为实题与虚题a.实题是指叙述事实的新闻标题,着重表现具体的人物、动作和事件等。b.虚题是发表议论的新闻标题,着重说明原则、道理、愿望等。实题可以独立存在,而虚题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实题。(2)新闻标题的结构和应注意的问题①单一式结构单一式结构的标题只有主题,没有引题和副题。制作单一式结构的标题,要注意两个问题:a.单一式标题只有主题,没有辅题,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结构的标题是实题,向读者揭示最重要的新闻事实。b.单一式结构的标题没有辅题作为引导或者补充、解释,因此标题的意义必须完整,让读者看得明白,不存疑问。即单一式结构的标题必须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包含了最重要的新闻要素。②复合式结构复合式结构的标题是由主题、引题和副题共同组成的,可以是引题加主题或主题加副题的形式,也可以是引题、主题、副题三者俱全的形式。制作这类标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a.引题与主题的关系第一,以交代和说明相关的背景、意义、目的、原因、气氛、性状等引出主题。二是,以直接叙述主干事实的起始部分引出主题,使长主题简短化。要注意的是,这类引题与上述第一种类型不同,它通常交代“何人”与部分“何事”,因此是整个标题中不可删除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这样的引题,主题的意思就是不完整的,不能独立存在。第三,以提出疑间或发表议论引出主题。提出间题的引题与主题形成一问一答,生动而有吸引力。发表议论的引题能构表明编辑部的立场观点,也能引起读者对主题中新闻事实的关注。b.副题与主题的关系副题是在主题之后,对主题进行补充和解释的辅题。副题对主题的补充不解释,主要有这样一些方式:第一,补充主题中未交代的事实。二是:补充交代主题所揭示的新闻事实所产生的结果或影响。第三,印证主题的观点或回答主题的提问。第四,解释主题中概括的事实或描述的细节。c.复合式的标题要注意防止的问题:第一,要注意标题各部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二是,要注意虚题与实题的结合。第三,要注意标题分行是否合理,主题意义是否完整。第四,要注意标题各部分的语意连贯。

判断题 商业性报纸:商业性报纸是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的。为此报纸竭力开拓销路以争取广告客户,提高广告收费标准。为了追求销路和利润,报纸的内容一味迎合读者,读者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有时连报上的政治观点也竭力迎合读者,摇摆不定。商业性报纸一般不重视言论,有些以消息的量多、迅速而吸引读者,有些以凶杀、色情、祸害、奇闻趣事等新闻刺激读者。

判断题 我国人物通讯的发展轨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以表彰先进人物为主的通讯半个世纪兴盛不衰与西方新闻界相比,中国新闻报道中的人物通讯显得十分突出。以表彰先进人物为主要内容的人物通讯以其比重大、兴盛时期长、社会作用显著和发展变化快而成为中国新闻传播业中的突出现象。从延安时期开始,党的机关报《解放日报》就十分重视这种报道形式。《解放日报》经常通过宣传军队和群众中的英雄模范人物来推动抗日战争的开展。我国新闻业的历史经验证明,用人物通讯的形式报道各个时期的英雄和先进人物,曾有过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的时代需要英雄。几十年来我们在媒体上推出的一系列英雄、模范、先进人物,以他们的模范事迹、时代精神和民族美德,鼓舞、教育了几代人,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净化,有利于社会的整合和健康发展。例如20世纪60年代初关于雷锋的报道,使“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精神在社会生活中迅速传扬,净化了社会风气,培育了一代有理想、有道德的青年。20世纪80年代,关于残疾青年张海迪的报道,既写了她身残志坚、奉献社会、奉献他人的事迹,又写了她不甘毁灭、顽强不屈实现个人理想的强者精神。20世纪90年代关于山东援藏干部、西藏阿里地委书记孔繁森事迹的报道,将他的奉献精神、党性原则和对藏族百姓的赤子情怀——展现出来。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用人物通讯的形式报道我们时代的英雄和先进人物,以他们的模范事迹和时代精神鼓舞和教育群众仍然是新闻界的重大任务。(2)人物通讯随着时代的步伐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巨变,随之而来的是国民思想所发生的民主变革。30多年来中国社会舆情的变化是一个世纪以来最广泛最深刻的。①报道对象的变化在采写人物通讯时,选择哪些人物,采集什么事迹,弘扬什么主题,在这些看似纯业务性选择的后面,常常负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鲜明的时代印迹。80年代中期之前,人物通讯的报道对象基本是两类——英雄人物和先进模范人物,负面人物的报道极少,普通老百姓则基本上被排除在通讯的选题之外。这本身给社会造成一个比较片面的、甚至虚假的信息环境,也造成了比较片面的舆论导向:只有英雄模范才有新闻价值,而普通人是微不足道的。报道对象的片面和雷同,不利于民主社会的建设,也不利于人们客观地认识社会和把握自己。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我国人物通讯的采写对象才从单纯的“高、大、全”式的英雄和模范人物向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人群转移。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普通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为报道对象的平民化人物通讯登堂入室。继而,以揭露批判的对象——党和政府官员中的腐败分子、社会各色犯罪分子为报道对象的人物通讯也占有了一定的份额。这样,人物通讯的报道对象逐渐显示出丰富、多元和均衡的特点。②报道理念的变化在人物通讯的演变中,变化最大的莫过于报道理念,即:用什么样的视角去看待这些或优秀的、或平凡的、或值得怜悯的、或应当谴责的人物。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人物通讯的报道理念的变化,那就是:向人的回归。具体说来,在报道先进模范人物时,人物通讯的报道理念经历了由神到人的转变,逐步摆脱了一度形成的“神化”先进人物的报道理念和采写模式。有些人物被描写成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七情六欲,没有家庭生活,没有个人追求,心中只有社会理想的“神”。这种被“神化”的先进人物,脱离了正常人的思想特点和行为特征,失去了作为“个人”的光彩,失去了起码的真实性,易使读者产生逆反心理,因而也就减弱了其作为先进典型的社会示范作用。在揭露反面人物的通讯中,也同样经历了由“鬼”到人的报道理念的转变。反面人物包括腐败、堕落的贪官、行凶杀人的罪犯等,这些人在人物通讯中曾一度被脸谱化,叩“魔鬼化”。90年代媒体的舆论监督力度加大以后,以人物通讯的形式对反面人物的报道数量增加,同时也逐步扭转了把人“魔鬼”化的理念,而把他们当做犯错误的人、犯罪的人看待。如,对1999年北京发生的特大杀人案的凶手赵连荣,除报道了他连杀八位打工女青年的令人发指的罪行外,也述说了他临刑前对受害者的忏悔,对妻子、儿子的负罪心情和对人生的眷恋。总之,从人的视角去看待先进模范人物,也从人的视角去看待普通人或反面人物,显示每位人物的个性和人生曲线,才能使人物真实可信。

判断题 邸报:又称进奏院状,是指在政府中枢部门统一管理下统一发布的正式官报,在宋代时被称为邸报。是实行高度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封建社会产物,是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工具,内容受到当局的严格限制,主要涉及皇帝诏书,皇帝起居,官员任免,臣僚奏章,战报赏罚等,读者主要是一般士大夫和知识分子。

判断题 所谓的“轴线规律”是指拍摄的画面是否有“跳轴”现象。在拍摄的时候,如果拍摄机的位置始终在主体运动轴线的同一侧,那么构成画面的运动方向、放置方向都是一致的,否则应是“跳轴”了,跳轴的画面除了特殊的需要以外是无法组接的。

判断题 侮辱罪和诽滂罪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共同性,都是公民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