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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带主观框框调查:带主观框框调查,是指“背鞋找脚”、“按图索骥”式的调查。这种调查,用事前想好的框框去套实际,合则取,不合则舍,结论不是产生在调查研究的末尾,而是在它的先头。这种调查,和有意弄虚作假在性质上虽有所不同,但它是主观意义作风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调查研究的大忌。这种主观意义的求证方法,在有些人看来很省事,其实很有害,因为它不是从事物的总和中去把握事物的本质,弄清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结果必然得出歪曲亊物本质的结论。同时带主观框框调查,还容易寻致这样的后果:“两耳不闻题外事,一心只想塞框框”,看不到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发化,新问题,题目会越来越少,思想会越来越狭窄,报道会越来越简单化。如此发展下去,记者会变得懒惰起来,在采访中开动脑筋思考,不愿付出艰苦的劳动。
判断题 中国现行《刑法》有四项关于煽动行为的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群众抗拒法律实施罪。
判断题 三校职责三校可以采用本校法、他校法和理校法,发现遗漏的差错,补一校、二校的不足。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1.核红,以落实一校、二校的成果。并对编辑、作者在校样上所有的改动负全责,提出、汇总前校未曾处理的原稿疑问,送编辑解决。2.校对时注意体会原稿内容,适当推敲文字,做好版面规格的整体统一。3.注意力应遍及全部校样,对各组成部分做一次通体检查,不能有任何缺漏。
判断题 为了使新闻报道更具说服力,可以对数据进行造假。(×)
判断题 新闻特点可概括为:(1)内容真实,事实准确。(2)新闻贵在新,而且有认识意义、启迪和指导意义。(3)要迅速及时,有时效性。
判断题 网民规模、成形结构比例等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为什么事件性新闻深受传播者和受众的关注?人类自有传播活动起,尤其是自从商业性报纸诞生之后,事件始终是传播者猎获的目标。为了报道新闻事件,无数的记者曾经赴汤蹈火,有些人甚至献出了生命。尽管当代有些新闻学者对媒体过分强调事件、强调“异常性”而忽视“非事件”性的事物提出了批评,轻视或无视事件,对于新闻传播活动来说是不可想象的。(1)事件本身具有明显的“变”——变动的特点,容易引起读者的关注。受众接触新闻媒体,关心新闻信息,其本能的要求是了解生存环境的安危、了解世事的变化。事件性新闻报道的“事”,是环境变化的一部分,所以,它具有广泛的读者群。事件越大,例如战争、地震、洪水等,读者面越广,关心的程度越高,媒体越应着力报道。可以说,新闻媒体存在的价值就在于传达“变”的信息,读者主要关心的也是“变”。因此,新闻媒体不能不投入很大的力量报道事件性新闻。(2)事件本身程度不同地都具有典型性的特点。具有典型示范、典型示警的作用。(3)凡事件都有其原始的戏剧性,对读者都有吸引力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因,各类新闻媒体都不能不把“事件”作为自己的重要的报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