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拉姆(W·Schramm)提出的大众传播过程模式:施拉姆(W·Schramm)提出的大众传播过程模式是对其之前提出的循环模式的修正,充分体现了大众传播的特点。构成传播过程的双方分别是大众传媒与受众,两者之间存在着传达与反馈的关系。作为传播者的大众传媒与一定的信源相联系,又通过大量复制讯息与作为传播对象的受众相联系。受众是个人的集合体,他们分属于各自的社会群体。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社会传播过程的相互连接性和交织性,已经初步具有了系统模式的特点,但仍然没有考虑更为广泛的社会过程和背景对传播的影响。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望远镜头能使主体在画面上的成像比例小。
判断题 怎样进行稿件配置:A稿件的组织:a同题集中:联合编排、连续编排、对比编排、参照编排、相关编排;b组构专栏B稿件的配合:配评论、配发资料、配发图片、配发示意图表。
判断题 《国闻报》是指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派创办的第一份日报,是维新派在华北的舆论重镇,与上海的《时务报》南北呼应。1897年10月26日在天津创刊,主要创办者是我国近代启蒙思想家、报刊活动家严复。该报文字版内容包括上谕、路透社电报、论说以及国内外新闻等,另出有附张《京报》,社论主要出自严复之手。“以通外情为要务,”该报尤重视外报选译和新闻采访工作,在伦敦、巴黎、华盛顿等大城市设特约记者,同时出版旬刊《国闻汇编》,主要译载西方社会科学论著和外文报刊的新闻与评论,曾发表严复翻译的《天演论》,第一次向中国人介绍了进化论学说,为变法提供了思想理论根据。该报大量及时地报道了百日维新。但因为出版地靠近政治中心北京,故言论甚为谨慎。戊戌政变后,该报借助日商招牌,大胆揭露事变真相,抨击清政府屠杀维新志士的暴行。
判断题 (1)立意的含义立意,是指作者对所评述的事物或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见解。换言之,是确定评论的主要意思,以构成文章的中心思想。(2)立意在评论写作中的地位“意”是指文章中统摄“事”,即材料的中心思想。虽然它并不是具体论点,但却是诸论点的总和并且统率诸论点,是全文的基调。立意是评论写作全过程中的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中心环节。写作评论,难在立意,而立意力求有新道理、新思想、新见解、新观念。
判断题 简述按语的类型及特点。按语就是编辑对所发表的稿件附加简单的说明或批注。按语主要有评论性按语和说明性按语两种类型。(1)评论性按语评论性按语是对整篇稿件或者稿件的某一部分发表意见,以引起受众的注意和思考。配发评论性按语与配发评论的不同在于,按语更加简短,一般没有标题。(2)说明性按语说明性的按语主要是对发布稿件的背景、用意,对稿件的来源、作者的情况等加以说明,也可以对稿件中的某一句话、某一个字作解释和说明,以帮助读者准确地了解其意思。在策划性选题的报道中,编辑经常采用说明性按语对整个报道的背景和宗旨加以说明。另外,在推出新的专栏时,也往往采用“编者按语”、“开栏的话”等来向读者说明开辟此栏的宗旨与目的,顺带向读者约稿。
判断题 采访方式:1、直面采访:是指记者直接面对采访对象进行采访,或称面对面采访。其特点是,记者通过口头提问,用一问一答的形式,了解客观情况,搜集新闻素材。掌握的原则:平等、因人而异、主动权2、视觉采访:用眼睛采访,记者在采访时,要善于把自己的眼、耳、口、鼻、舌、身等人体的各种感官都调动起来,为采访服务。1)、认识和发挥眼睛在采访中的作用接收信息、发现线索、识别美丑、辨别真伪、洞察本质、捕捉情景2)、视觉采访与视觉新闻。视觉新闻是指形象化、立体化,有典型细节,生动的画面,读来有声有色,使人能够具体地形象地看到你所报道的事实的真面貌。3、书面采访:指在不能面对面的交谈情况下,通过书信提问的形式进行采访,得到书面答复。要说明采访意图,设计好问题,给对方一个答复期限并给与反馈。4、体验式采访:指记者参与被报道者的生产实践和工作实践,亲身体验他们的劳动的酸甜苦辣,并在体验中进一步采访。是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规律性:选好体验点;甘当小学生,向被采访对象学习;不是为体验而体验,体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写好报道,并把报道和采访结合起来;体验时间的长短视情况而定;报道要有体验的特点,区别于一般报道。5、电话采访:指记者通过电话同采访对象对话,了解情况,采访新闻。哪些情况下宜用电话采访:1)、联系采访对象2)、重大事件,收集反应3)、重大事件,快速报道4)、热点话题,广泛调查5)、咨询专家,释疑解惑6)、留下悬念,需要追踪7)、传闻颇多,澄清事实具体方法:1)、要有一套查电话号码的本领2)、做好采访前的准备工作,问题3)、报身份,讲明意图,争取合作4)、要有礼貌5)、记下对方谈话的语气和感情等6)、核实新闻6、互联网上采访。方法:了解最新信息;拓展消息来源;运用网络进行调查;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络聊天工具进行采访;收集背景资料;同谣言作斗争。要树立补课(提高文化素质)、法制、网络规范的观念。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一般通讯和特写都应讲究(时效性、真实性),写作上可(采用多种表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