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短评
广播短评是指内容单一、短小精悍、运用灵活的一种评论形式,通常为一事一议,阐明一个道理或一个主要观点,篇幅在 500 字左右,最长不超过千字。广播短评,一般以报道某一客观事实或社会上存在的某一典型事实为立论的依据,因此确立的论点比较明确与具体,选择的论题范围与内容也相对集中。
相关试题
判断题 事实证明,我国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问题上讲原则、讲道理、有底线。
判断题 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
判断题 结合实际分析当前电视新闻中大量使用隐性采访的利与弊。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件进行采访。(1)隐性采访的利在记者获取新闻素材的过程中,隐性采访是一种频繁使用的特殊采访方法。它可以使记者获得通过正帯采访无法获得的素材,因而受到即者的青睐。通过隐性采访获得的新闻事实比较周详,舆论监督的力度也比较多。同时,周详的新闻事实也可以比较有效地防止新闻侵权行为的发生。隐性采访的线索大多来自社会成员的举报,社会各阶层成员及时全面地向新闻记者提供新闻采访线索,形成全民参与。隐性采访也是受众欢迎的一种采访方式,通过这种采访手段采获的新闻,受众有较高的收受兴趣。(2)隐性采访的弊①容易导致记者伪造身份。例如为了了解某公司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记者伪造身份,冒充无业人员前往应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种伪造身份不同于不公开身份,不公开身份是记者以普通人身份从事某项活动,如作为乘客了解售票员的朋务态度,或作为病人查看医疗人员的工作质量。而伪造身份是把自己扮成一个特定的人员,这样往往会扰乱公共秩序。②容易导致记者虚构事实。如为了测试报警系统的反应,记者假称自己在某地遭遇歹徒,观察警力的配备是否充实,反应是否敏捷,而伪造身份、虚构事实,这是一种欺骗行为,它本身就带有违法性。③容易导致对他人的骚扰。例如调查微波炉生产厂家售后朋务的承诺能否兑现,大雨天要求厂家派员前来检修,检修人员上门后才发现自己被愚弄。还有,为了检查夜间急救的朋务质量,拨打急救车的热线电话,以此来计算到达时间,即不考虑这样做很可能会延误对其他病人的抢救。凡此种种,都是对公共生活的侵扰,违背了关注和促进公共利益的本意。④助长了受众的偷窥心理。无论是电规,还是平面媒体,隐性采访主要就是通过偷拍、偷录、偷听等手段获取社会素材。这些手段的运用,无形中构建出一个对读者、对听众仿佛无处不在的“象征性现实”,而由于大众传媒的某些倾向性,人们在心目中描绘的“主观现实”不实际存在的宠观现实之间正在出现很多的偏离,长期地、潜移默化地、不知不觉地影响着人们的现实观。⑤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隐性采访的长期广泛使用,虽然树立了一些名牌栏目和以尖锐著称的报纸,受到了民众的欢迎,提高了媒介的信誉。但也正是隐性采访构成了对媒介公信度的威胁。一方面隐性采访频频侵权。另一方面,造成了媒体的“双重标准”。媒体可以运用偷拍偷录的隐性采访方式,也可以假冒身份去欺骗被采访的人,却不允许被采访对象有欺骗行为;还有的报纸电规,对社会的偷窥行为进行批判,自己却毫不顾忌毫地使用偷拍偷录;媒介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事件进行道德审判,却从来不对自己进行道德审判。媒介的这种双重标准,引起受众的反想,大大降低了媒介的公信力。⑤影响了新闻的真实性。隐性采访较于显性采访的一个最多的优势就是真实性更强。它所带来的那种真实感是受众无法抗拒的。然而也正是在这个最大的优势上,隐性采访陷入了一个“怪圈”一一这样得来的材料就客观了吗?公正了吗?甚至有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间:眼见为实吗?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新闻学副教授斯托金认为,目击者的叙述虽然比道听途说更加可信,但并不总是可靠的。在采访中,观察是一个主要方面,但感性的真实往往不能代替理性的真实。“偶一为之”或者“惊鸿一瞥”都可能使获得的认识带有片面性。如果记者再缺乏由表及里,去粗取精的理性分析,即使是用了隐性采访法,他所报道的新闻的真实性也大打折扣。
判断题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作者是(卢梭)
判断题 深度报道的含义:深度报道就是一种冷静、客观、富有思辨地阐释重大新闻事件和社会问题的报道形式。产生的因素:一战后及20年代的经济恐慌;广播、电视的出现深度报道的类型:单篇式: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预测性报道多篇式:连续报道系列报道组合报道问题讨论深度报道的特征:1.题材重大与意旨深刻相统一现实生活中的强点信息:热点、难点、疑点和工作重点。2.思维的系统性将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或重大新闻事件放进整个社会环境的大系统中加以考察3.论理的思辨性记者在深度报道过程中,需要对事实进行一定的思考与分析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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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动接动”、“静接静”是画面组接的一种普通法则。但固定镜头的组接是不会遵循这个法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