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这些恶语相向的文字,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其表现形式有: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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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怎样认识非事件性新闻的特殊价值:非事件性新闻报道的是社会问题、社会现象,或者某些可供参考的信息、方法。它们往往没有明确的行为主体,没有事件所具备的明晰的时空界限,缺少具体的发生、发展过程。非事件性新闻的日益增多在于其特殊的传播价值:(1)以消息体裁报道非事件性事物,可以进一步拓宽新闻的报道面。教育的普及使人们对“大世界”更为关心,“信息欲”也更为强烈,单纯报道事件已不能满足读者的需要,媒体肩负提供更加丰富多彩信息的重任。非事件性消息报道内容的无限性拓展了新闻报道领域和范围,适应时代和读者的需要。(2)非事件性消息有助于发挥媒体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是指记者不但要对事件进行分析,而且要改变只关注已知事件、被动采访的做法,促使记者主动去采写尚未构成事件的社会问题。非事件性新闻的报道,促使记者主动寻找报道题材,在更广阔的领域发现和提出问题,从而发挥新闻报道的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3)一些非事件性新闻具有“读物”的性质,有欣赏价值和“抚慰”作用。趣味性、情趣是“读物”的主要特色,一部分富有人情味、富有知识性、趣味性的非事件性新闻,可以给读者带来精神的愉悦。(4)非事件性消息可以为媒体采制独家新闻创造条件。由于独家新闻采访范围的限制,大量的非事件性报道,因其多是建立在尊重事实和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策划上,便于智取,所以就成了媒体推陈出新,超越对手的有效武器。
判断题 选择性接触:选择性接触是指受众在接触大众传播活动之际,并不是不加区别地对待任何媒介和内容,而是更倾向于接触与自己的既有立场、观点、态度一致或接近的媒介或内容,而有意无意地回避那些与自己既有倾向相左的媒介或内容。选择性接触行为更容易在强化受众既有立场和态度的方向上起作用,而不是导致它们的改变。这个概念由美国传播学家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在《人民的选择》中最早提出。
判断题 请就以下材料写一篇六百字左右的评论文章。附材料:附材料:木子美在网上声名鹊起,不知道木子美的网民恐怕不多了,2003年6月19日起,木子美在“博客中国”网上开辟了一个小空间,发表私人日记。在日记中,木子美记述了与不同男性之间的性爱经历,并把日记冠名为《遗情书》,木子美由此一炮走红。10月中旬以来,《遗情书》的访问量每日增长6000次以上,成为中国点击率最高的私人网页之一。至11月11日,由于访问量过大,“博客中国”的服务器和程序已经无法承受,11月12日凌晨,著名网评人方兴东在网上发表文章:《11月11日遭遇“木子美冲击波”,访问量突破10万》,围绕木子美,网友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争。示例如下:从木子美现象看公众窥私欲2003年,一个以“木子美”为笔名和网名发表性爱日记的女性网络写手迅速走红。10月中旬以来,其在网上发表的日记《遗情书》,访问量每日增长6000次以上,成为中国点击率最高的私人网页之一。木子美成为了网络中一个炙手可热的字眼。无疑,木子美的行为对人们传统的性爱观和道德底线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颠覆。她的这些日记触动了公众的神经,而木子美却在一片骂声中依然故我,越走越远。从形而上的角度看,或许木子美现象的确对人们固有的道德观念与价值体系构成了强烈的冲击,但从产生的社会效应上看,木子美现象却指向希腊神话中酒神狄俄尼索斯夜夜笙歌寻欢作乐的结果。事实上,就木子美现象而言,如果仅仅对《遗情书》进行道德谴责是无力的,因为木子美走红的背后,潜藏着的是公众对他人隐私窥探的恶癖。如果没有这种种强烈的窥探他人隐私的欲望,如果没有期望通过这种依靠“性”而博出位的网站的支持,如果公众对木子美现象持以‘一种冷淡的态度,或许木子美的《遗情书》根本不会有继续公开展示下区的动力。木子美之所以成为一种现象,与此有着直接的关系。木子美现象构成了我们这个开明社会中一个奇特的人文景观,显然是很有意味的。而由于公众窥私癖导致的人气飙升,也标示着这个社会还有相当数量的人群在观念上的堕落,或者说于木子美的观念趋同,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应当唤起整个社会的警觉。整个社会的浮躁与虚火,会让许多方面失去立身之本。网络在追求点击率,报纸在关注可看性。当基本的规范都没有时,宽容的尺度也就没有了。
判断题 党性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新闻改革的最大绊脚石。
判断题 试论如何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1)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新闻报道要忠实客观事实,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来反应它。新闻报道的形式也应该是客观地叙述事实,报道者不得随意做主观的解释和议论,而是将自己对事实的意见寓于对事实的客观叙述中,正所谓“用事实说话”。工作性原则包括报道参与权利上的“平等”表现手法上的“平衡”、所持意见上“中立”。新闻媒体要站在社会和公众的立场,公平地待新闻报道所涉及的人和事,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公理和民意为标准决定对报道内容和报道方式的选择和取舍。(2)新闻的倾向性新闻的倾向性是指新闻报道者在报道或者评述新闻事实时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倾向。(3)坚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的要求①要正确认识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关系。客观和公正都是新闻报道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是新闻传播取得良好效果的有效方式,也是新闻工作所追求的一种职业境界和道德理想。提倡在新闻报道中采用客观报道方式,但反对搞“客观主义”,反对搞“有闻必录”。“客观主义”和“有闻必录”是对客观报道原则的曲解。将客观报道新闻同反映立场倾向对立起来不符合新闻工作实际,也不利于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客观报道原则的科学内涵,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②新闻的客观性与倾向性是矛盾的统一。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就是指传播主体在报道自身之外的对象时,不能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情感等改变对象的本来面目,即不改变对象自身的内容。客观原则是确保新闻报道可信和公正的核心手段。事实上,人们只有通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能动的主观性才能达到对新闻事实的客观反映。正因为人们具有明确的主观意识和对象意识,才能在思维中将客体和主体区别开来,才有可能将不属于对象自身的东西排除在报道之外,从而达到客观再现。不能离开主观性来理解客观性,新闻报道中的客观性始终是相对主观性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把握到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认识水平范围内的客观性。③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善于客观地用事实说话和公正地进行报道,又要坚持一定的思想原则和政治立场,善于通过客观公正的报道恰当地表达自己对于新闻事实的观点和意见,体现报道者应有的立场和态度。许多媒介不同地描绘着同一个事实,混入的观念千差万别,表现出媒介的立场和意识形态倾向。记者反映客观事物,不是机械、直观的照相,而是自觉地、能动地选择角度,经过去粗取精、价值判断形成某种认识,这是新闻“意化”的过程。这种意化形成的认识更深刻、更完整地反映出媒体同社会的关系,不仅决定记者对事实的选择,而且决定对事实蕴涵思想的开掘。④要防止新闻报道中出现只强调“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传播新闻,不考虑立场观点,不顾及传播效果的客观主义倾向,和只强调反映观点、表达立场,不善于用事实说话,不顾及传播效果的主观主义倾向。防止这两种倾向,就须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掌握认识和分析事物的科学方法,坚持一切报道从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和公正地评价客观事实,同时又坚持一定的立场倾向,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努力使新闻报道获得理想的传播效果。要努力使新闻报道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有立场。⑤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和公正性是一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范畴,应该在坚持公正性的前提下,表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客观报道不排斥记者的正当立场,因为记者的立场如果正确,必然来自客观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客观地披露事实也就显露出记者的立场。另一方面,如果记者的立场错误,注定要背离客观事实,不可能正大光明地运用客观报道,这是记者背离客观报道的根本原因。⑥记者的观点隐蔽在事实中,借助事实表达对事件的态度,是最高超的报道技巧。实际上,客观报道也是一种报道艺术。从新闻中看不到记者扬弃了哪些事实,有意保留、突出了哪些事实,没有直接看到但却感受到记者的态度,就表现出完美的客观性。运用恰当的语言,将记者的思想隐藏在不动声色的叙事中,是为世人所称道的春秋笔法,即新闻的微言大义寓于事实之中。⑦坚持新闻传播的立场原则。传播主体不仅以事实原则(真实、全面、客观报道的原则)和新闻传播特有的方法原则(及时、公开的传播原则)传播新闻信息,而且会以自己认为的公正原则、特有的利益原则和立场原则去选择报道内容和方式,去表达自己的传播倾向,即媒体报道新闻事实,目的不只是在于传播新闻事实之信息,还在于通过对新闻事实信息的各种处理而“说话”。⑧公正原则与立场原则最基本的关系就是统一与矛盾。从理想意义上说,新闻传播遵循的价值原则应该是惟一的,这就是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如果有立场,这种立场只应该是公正或正义的立场。公正原则从新闻传播的价值取向上约束着传播者合目的性的追求,它不拒绝传播者在再现新闻事实时可以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表达一定的倾向性,但它以“道德律令”的形式要求这种立场、倾向必须是“正义”的、公平的和合理的。是社会公众期待新闻传播应当达到的一种状态。
判断题 虚假失实新闻对正常的社会信息交流秩序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
判断题 简述传播效果的三个层面:效果可以分为不同层面,根据学者们大体一致的看法,传播效果依其发生的逻辑顺序或表现阶段可以分为三个层面:①外部信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增加和知识结构的变化,属于认知层面上的效果;②作用于人们的观念或价值体系而引起情绪或感情的变化,属于心理和态度层面上的效果;③这些变化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即成为行动层面上的效果。从认知到态度再到行动,是一个效果的累积、深化和扩大的过程。上述三个层面既体现在具体的、微观的传播过程中,也体现在综合的、宏观的社会传播过程中。以报刊、广播、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播的社会效果的二个层面是:(1)环境认知效果。在现代社会,我们对周围世界的知觉与印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众传播媒介。大众传媒是以传递信息、报道事实、提示社会上发生的事件为己任的,但它们并不是有闻必录的。传媒报道什么、不报什么、从什么角度进行报道,都在影响着我们对周围环境的知觉与印象。这种效果,传播学中也称“视野制约效果”,换句话说,大众传播制约着我们观察社会和世界的视野。(2)价值形成与维护效果。大众传媒在报道的新闻和传达的信息中,通常包含着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进步与落后的价值判断。大众传媒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客观上起着形成与维护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的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传媒的舆论导向功能发挥出来的,它通过舆论引导形成新的规范和价值,又可以通过舆论监督来维护既有的规范和价值。(3)社会行为示范效果。大众传媒的影响并不仅仅表现在认知和价值取向的领域,它还通过向社会提示具体的行为或行为模式来直接、间接地影响人们的行动。大众传播具有“地位赋予”的功能,一种行为如果得到传播的广泛报道和传播,往往会成为一般人学习或效仿的对象。只要我们观察一下现代社会中的流行现象与大众传播之间的关系,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
判断题 问题和事件的发生并不能直接引发人们的议论,首先它要引起舆论主体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