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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快门的主要作用(控制胶片的曝光时间);(控制被摄物体的清晰度)。
判断题 人物通讯的报道对象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先进模范人物——典型人物它是指新闻媒体报道的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地区,其事迹或思想观念能够代表时代潮流、反映时代精神的新闻人物或人物集体,一般称为典型人物。典型人物报道是我国新闻事业的一种传统而重要的宣传报道方式,一也是我国新闻事业的一大特色。典型人物报道是历史的产物,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集中反映特定时代的社会风貌和时代精神,各个时代的典型人物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典型人物报道对象包括以下两类:①全国性的典型人物。②配合一个时期宣传主题的典型人物。(2)新闻人物这里所说的“新闻人物”,不是从宣传角度树立起来的人物,而是指在大大小小的新闻事件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人物。他们因“事”而“显著”,他们和事件有密不可分的关系。(3)凡人奇事,奇事凡人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大量平凡的劳动者,他们不属于哪级树立的典型,亦无轰轰烈烈的业绩,但他们的一事、一语、一情、一思,他们的所作所为符合我们报道的主旨,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弘扬的精神。这类人物通讯也可算是新闻小故事,常常有小巧、新奇、隽永的特点,人因事而显,人与事相连,一般篇幅不太长,有时说不清是写人还是写事。(4)“冰点”人物与奇人凡事不同,这类人物似乎没有值得特别提起的先进思想和传奇事迹,他们并非因事迹而进入人物通讯,而是因为他们的命运、他们的生存状态值得社会关注,具有一定的社会认识价值,才被作为报道对象。(5)批评或揭露性报道中的反面人物这类人物主要是各类反腐败案件中的党政干部。在改革开放及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滋生出大量社会腐败现象。以腐败的官员作为人物报道的对象,详细揭露其犯罪事实,谴责其对社会正义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侵害,剖析其道德上的堕落和人性蜕变的轨迹,并提示产生腐败的社会土壤,起到了警示社会、释放民怨、鼓舞斗志、引导舆论的作用。
判断题 灰雾度负片比正片的小。
判断题 消息体裁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消息体裁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消息适应范围广泛,多用消息,可以增强媒体的信息承载量;第二、消息发稿速度快,是一种灵活迅捷的新闻体裁;第三、消息易为不同的读者所接受;第四、消息的新闻冲击力更强。
判断题 数字比文字更有表现力,使用数字标题可以增加事情的震撼性。
判断题 图片的缩小和放大提供给版面使用的图片,往往尺寸不符合版面设计的要求,这就需要将原图片缩小或放大。一般说来,原图片的尺寸应大于版面所需要的尺寸。这是因为,用比较大的图片缩小制版,清晰度较高,印刷效果较好。缩小或放大图片的方法是:先确定拟制图片的宽度。宽度有的用英寸标明,有的用栏数标明,也有的用版面的基本字号的字数标明,视各报习惯而定,如“制27个小五号字宽”、“制两栏宽”等。宽度确定后,再用“对角线法”测定图片面积。所谓“对角线法”,是几何学里“有公共对角线的矩形必然是相似矩形”的原理的应用(图8?7)。假如原图片宽为AB,要求缩小成AE宽,那么就从E点作一与底边AB垂直的直线,与对角线AC相交于F点,则EF就是缩小后的图片的高度,缩小后的图片面积为AEFG。如果要求把图片放大到AH宽,则从H点作一与底边垂直的直线,与对角线AC相交于K点,HK就是放大后的图片的高度,放大后图片的面积为AHKD。漫画、插图、地图、图表之类没有矩形边的图片,测定面积的方法是。在其四周画一矩形框,然后用对角线法测定。矩形框与画面之间要留有一定的空白,这样印出来的图片就不会有挤得满满的紧迫感。有时,由于图片本身的特点,或版面的需要,缩小或放大图片时要先确定图片的高度,而不是先确定图片的宽度。对于这种特殊情况,“对角线法”同样是适用的。仍以上图为例,假如原图片高为AD,要求缩为AG,那么就从G点作一与底边AH平行的直线,与对角线AK相交于F点,GF就是缩小后图片的宽度。缩制后的图片面积就是AGFE。放大的方法与缩小的方法是同样的,不再复述。圆形图片四周画出的框框是正方形,确定其底边宽度,也就知道了其高度,不必再用对角线法测定。
判断题 有线电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传输:电缆、光缆、微波。
判断题 请针对国务院授权新华社于2006年9月10日正式颁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谈谈自己的看法。新华社于2006年9月10日颁布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对此,美国之音于2007年5月1日发表文章称,该办法“限制外国媒体发展”,“肥水流进新华社”等。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1)新华社颁布《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要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和中国国内用户订用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为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提供服务和保障,同时也为他们在中国的用户提供服务,以此来促进新闻信息健康、有序传播,并确保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发展新闻信息用户的合法性。(2)没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因为新华社的管理导致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在中国境内受到阻碍,也没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因为新华社的管理,外国通讯社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恰恰相反,大量的事实证明,《管理办法》实施后,新华社提供了各方面的服务,包括路透和彭博在内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的业务都得到了快速地发展。(3)《管理办法》的管理对象是境外通讯社。《管理办法》管理的内容包括;①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的外国通讯社和具有通讯社性质的外国新闻信息发布机构;②接受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新闻信息的媒体和非媒体用户;③指定代理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业务的机构。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管理部门要接受包括外国通讯社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以开放的态度,依法办事,搞好服务。新华社不从中谋取任何经济利益。《管理办法》不涉及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的新闻采访活动。(4)任何国家对国外媒体在本国的新闻活动都要进行规范管理,只是管理的方式和管理的制度等有所不同,这也是对外国新闻机构负责任的表现。这个管理办法是对1996年颁布的《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的管理办法》的重申,是完全必要的。(5)不同国家在对新闻信息的发布管理上,对于本地和境外媒体都有不同的方式,这在各国很普遍。新华社多年来承担着国家通讯社的职能,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政府把相关职能授权新华社,这种做法是历史上形成的,也是对境外通讯社管理政策的合理延续。为了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政府发布这样一个办法,明确授权新华社相关职能是很正常的。(6)《管理办法》的发布,使得中国媒体通过合法渠道就可以采用外国通讯社的新闻信息。《管理办法》不会使新华社成为垄断者,相反,这会促使新华社自己的报道信息量要更大,新闻性和时效性要更强,报道领域要更广阔,报道要更有深度。(7)对于外国通讯社在华开展业务进行管理是必要的。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授权新华社管理不仅合理合法,而且可能更有成效,因为新华社是一个通讯社,它的业务特点使它在这方面更具权威性和发言权。综上所述,国务院授权新华社颁布《管理办法》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一举措对中外媒体的发展都是极为有利的,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