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总署——国家的新闻行政管理机构 1949年,为了便于对新闻事业的领导与管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置了新闻总署。作为领 导与管理全国各类新闻媒介与新中国新闻工作的行政机构。胡乔木任署长,范长江、萨空了任副署长,1952年,新闻总署被撤销 1在全国范围内确立新民主主义新闻法制,制定颁布有关新闻事业管理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以保证新闻事业正确发挥其社会功能。 2主持全国各类报纸的社会分工事宜 3推出报纸“企业化经营”与“邮发合一”的新办法 41950年主持召开了建国后第一次全国新闻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改进报纸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的问题,在这次会议上,胡乔木明确指出,改进报纸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联系实际、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