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
(1)选择权
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
(2)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
(3)表达权
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
(4)反论权
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
(5)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
(6)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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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镜头的长度与电视节奏无关。
判断题 标准固定镜头视场角在46度左右。
判断题 我国最早的中文的近代报刊《察世俗每月纪传》,于1815年8月在华人较为集中的马六甲创刊。担任刻印和发行工作的梁发被认为是我国最早从事新闻工作的报业人员之一。
判断题 “三色报道”:“三色报道”是指1987年《中国青年报》关于大兴安岭特大火灾的3篇报道:《红色的警告》、《黑色的咏叹》和《绿色的悲哀》。《红艱的警告》记录了在熊熊大火中仍热衷开会、讨论、扯皮的官僚主义者形象;《黑色癿咏叹》叙述了火灾下的人物命运和人在极端场合的表现;《绿色的悲哀》前瞻性地掌探讨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三色报道”披露官僚主义,触及体制弊端,激起人们的震撼思考。一位资深编辑评价,“三色报道”标志着中国新闻人开始回归新闻本身,它开启了中国灾难报道的里程碑。
判断题 报道:是对可以查证的事实的客观叙述。是指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有根据。
判断题 “第二种翻译”:“第二种翻译”是指用浅显的文字、生动的比喻或者老百姓熟悉的语言来讲述、表达或说明新闻报道中的内容。记者对于每个行业中的“行话”,在新闻写作中要注意对此进行解释与说明。西方新闻学者在谈到改进新闻写作时,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就是“不要用技术语言”。他们强调要用所有读者都能充分理解的语言进行报道,在稿件中尽量删除一切技术词汇和含混不清的行话。而对于那些专业性比较强的报道,例如经济报道、科技报道等,更要对其中一些专业性内容与专业术语进行必要的通俗化“翻译”。对于这类报道,提高可读性的关键就在于作好“第二种翻译”。因为如果读者对报道中的基本术语感到陌生,势必造成阅读过程的中断,给接受信息带来障碍,也就谈不上传播效果。
判断题 新闻摄影的五个要素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什麽事件、为什麽发生。
判断题 新闻写作的要求是真、短、快、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