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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滥用媒介的情形:1、背离事实真相,有意无意地掩盖、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侵犯公众的知晓权。2、侵犯公众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判断题 “竖三民”:“竖三民”是指于右仟于1909年5月创办的《民呼日报》、1909年10月创办的《民吁日报》和1910年10月创办的《民立报》的合称。这三份报纸均在上海出版,创办时间互相衔接,风格和基调协同,又均以“民”字打头,因此被称为“竖三民”。“竖三民”在上海地区为革命派的舆论宣传做出了很大贡献。
判断题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判断题 什么是“抢新闻”?在写作时要注意什么?(1)“抢新闻”的内涵“抢新闻”是增强新闻报道时效性的有效手段。新闻的生命在于新,新闻的“新”,体现在采写工作中,是“抢新闻”的问题。新闻事实一旦发生,谁报道得快,谁就赢得受众,谁就赢得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因此,在中外新闻史上,都十分注重“抢新闻”。新闻报道要做到快,记者首先要有吃苦的精神,不管是枪林弹雨,不管是风口浪尖,记者都要闯进去。其次,记者要善于动脑筋,采取一些非常的手段。另外,记者还要有超人的洞察力。(2)“抢新闻”在写作中应注意以下两点:①“抢新闻”要讲究时宜性。“抢”来的新闻要有利于社会正面效应值的提高,不可为快而快,这由中国新闻是一项宣传工作的性质决定。从新闻是宣传这一方面看,它的选择要受制于政策形势和阶级民族利益。一个特殊案件的发生而没有定案,不宜去抢着报道;国家的一项秘密工程和一些数据还没到公布的火候,不能去抢着报道;党和国家一项重大政策将要出台而尚未颁布,不要找“小路”而抢着提前公开。总之,涉及到国家秘密、全局性、原则性的事件和敏感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再决定早报道、缓报道或是不报道。②“抢新闻”要注意事实的准确性,不可图快而主观臆造,这样反而会带来负面效果。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固然要通过“抢”来保证,但若缺乏理性判断盲目去“抢”,往往难以顾及事实的准确性,事实不清或者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新闻传播出去反而会产生负面效果。记者在“抢”新闻时兼顾时效性和准确性并非易事,这也是有经验的记者和没经验的记者、大记者和小记者的差距之所在。“抢”新闻过程中的判断力与记者经验的积累密切相关,但若勤于思考、多向经验丰富的老记者请教,年轻记者也一样可以又快又准地抢到新闻。
判断题 版面元素:版面元素是构成现代报纸版面的基本成分的统称。从技术上说,版面的编排设计就是在版面空间安排正文、标题、图片、线条和色彩,作为编排元素,它们自身也可以显示某种意义和情感色彩。①正文用来显示报道和文章的文字。正文中字的大小具有评价的功能。②标题是很有寓意功能的编排元素。③图画和照片是版面最具强势的视觉刺激物。④线条是现代报纸上运用广泛的编排元素。⑤当代报纸版面编排设计离不开色彩的运用。当代报纸在运用编排元素方面表现出“七多”,即:正文呈模块形状多、标题用黑体字多、大标题多、图片多、大照片多、直线多、色彩多。这反映出版面设计追求简洁、醒目、直观、顺畅和时代感的趋势。
判断题 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是指具有主观故意的行为。新闻媒介遇到此类诉讼时,没有主观故意可以成为抗辩理由。
判断题 小头条、假头条、头条前——处于版面重要位置,但实际并非头条的稿件。一般位于真正的头条之上、之左,标题小于头条,涉及重要人物、机构、活动,但无实质性的重要内容
判断题 “受众是上帝”作为当今中国传媒的口号合适吗?为什么:“受众是上帝”的观点应该辩证地看待。(1)必须承认,受众对于中国传媒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990年,美国的营销专家劳特鹏提出营销的4C理论,即需求(consumerwantsandneed)、成本(cost)、方便(convenience)、沟通(communication)。通过4C理论可以看到,企业整个营销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消费者的需求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向和营销策略,当然也决定广告的内容和形式。以消费者为核心的营销理论就是整合营销。整合营销主张依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确立统一的传播目标,并综合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发挥不同传播工具的作用,以达到整体传播效果。无疑,受众是传媒的服务对象,传媒必须赢得受众的青睐。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众的认可和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传媒的兴衰。传媒刊播的内容,只有得到受众的喜爱和欢迎,才能赢得较多的订户和获得生存与发展,也才能较充分地发挥其宣传效能。从这个意义上讲,传媒的许多努力,都须顾及受众的需求,都须站在受众乐于接受的角度来思考、筹划、运作。过去那种不管受众接受不接受、喜爱不喜爱,搞硬梆梆的强行灌输的做法,已远远难以适应争夺受众的新形势了。(2)但是,一味的追求“受众是上帝”可能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近年来,“顾客是上帝”之类的提法颇为盛行。或许是受此影响,有的传媒也提出了“受众是上帝”的口号。为了迎合受众,有的传媒主张少讲指导性,多讲趣味性,甚至把“可读性”、“趣味性”作为择稿的首选标准,淡化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打各类“擦边球”,越是猎奇揽艳的怪事儿,越是涉及隐情隐私的“秘闻趣事”,就越是“炒”得火爆。至于稿件的真实虚伪、政治倾向、思想意义,却不太顾及。其结果,使不少“三无一有”(即无是非观念、无思想意义、无健康情趣、有负面影响)的文稿得以出笼。“上帝”者,主宰和左右一切也。而实际上,受众既是传媒的服务对象,又是传媒的宣传引导对象。倘把受众当作“上帝”,受众就成了左右和摆布传媒的主宰,传媒就得一切都迁就和迎合受众。这显然与传媒所肩负的特殊使命以及必须坚持的党性原则相悖。传媒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肩负着“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重大使命。“政治家办报”乃新闻宣传的一条重要规律。邓小平同志强调:”党报党刊一定要无条件地宣传党的主张。’,这是新闻宣传一条不可动摇的党性原则。传媒贯彻这一原则,就要注重所发文稿的思想性亦即政治倾向。因此,传媒在顾及受众的需求时,决不可一味“软化”、“生活化”,而最终产生负面影响。其实,有的传媒以低俗的东西来迎合受众,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受众的低估和亵渎,广大受众是不会买账的。只有在坚持新闻宣传党性原则的基础上,把思想性和可读性融合起来,以各具特色而又健康向上的内容来争取受众,才是光明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