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报道者报道新闻时只客观叙述事实,不夹带个人的感情和偏见。客观报道的最基本要求是,报道者在报道新闻时必须严格按照“客观叙述事实”的报道规范,向读者原原本本地提供最原始的事实材料。在报道过程中,只需客观地叙述事实,以免由于报道者所显露的个人的感情和倾向意见,影响读者对新闻的选择和判断。为此,报道者通常以第三人称形式报道新闻。
B、(2)新闻报道要尽量使用直接引语,提供新闻事件当事人和知情者的原话。“直接引语”是指直接引用别人的原文原话。在形式上,是将新闻事件当事人和知情者的原话用“引号”引起来,以示此话为其本人原话。要尽量少用模糊的、难以辨别和确定说话人身份以及说话的实际内容的方式去表述别人的原话。
C、(3)新闻报道要交代事实的出处和消息来源。新闻报道要交代清楚所报道的新闻事实出自何处,消息来源是由谁提供的,尽量防止出现新闻报道中所提供的事实出处和消息来源含混不清、无法查证的情况。但在消息提供者要求保密时,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要在不暴露其身份的情况下披露相关事实。
D、(4)新闻报道要全面报道事实,要提供充分的事实根据。新闻报道要尽可能全面地报道事实,如实反映各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说明新闻事实的充足的证据材料,特别要注意强调可以证实的事实,要坚决舍弃那些无法提供证据,难以证实的材料。对于有争议和纠纷的事件,要提供能够说明事实真相和纠纷的真实性质的事实。
E、(5)报道者在报道中一般不发表个人议论,不掺杂自己的意见。报道者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一般不随意对所报道的新闻事实作主观的解释和议论,在叙述别人对新闻事实的观点和意见的时候,也要防止有意或无意地掺杂进个人的看法和意见。如果个人要表达对所报道事实的看法和意见,可以另写评论文章,单独刊发。
F、(6)新闻报道要注意将消息与言论区分开来,一般情况下评论文章应署名。新闻报道要注意将消息与评论区分开,通常消息放在“新闻版”上,而评论则放在“言论版”上,不要相互混淆。另外,评论文章通常都署有作者个人姓名,以体现“文责自负”,不代表编辑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