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论:也称立意,指一篇论评所形成和提出的主要论断或结论。作为对所评述事物或问题提出主要看法和见解,立论是选择论据、分析事物的指导思想。作为文章的中心思想,立论统率全文所有的观点和材料。“意” ,指文章中统摄材料的中心思想。虽然它并不就是具体的论点,但却是诸论点的总和,并且统率诸论点,可以说是全文的基调。
相关试题
判断题 记者可以就争议性的新闻或与公共政策节目有关的报道发表个人观点。()
判断题 受众的细分六种分类方法:1、按照接触的媒介类别分,可以划分为报纸读者、广播听众、电视观众,彼此交叉。2、按照人口统计学原理,受众群体内部可以按性别、年龄、职业、地域、教育水平等再划分为不同的次属群体。3、按照接触媒介的频率,可以分为稳定受众和不稳定受众。凡是比较习惯地、固定地接触和使用一定媒介的受众,称为稳定受众,稳定受众是各个媒体的重点争取对象;反之,没有固定习惯,知识偶尔接触媒介的称为不稳定受众。对于任何一家新闻媒介来说,稳定受众群数量的多少是衡量媒介传播内容效果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不断争取扩大稳定受众群是所有媒介恒定不变的努力目标。4、按照受众不同的信息需求,可以分为一般受众和特殊受众。主要是依信息需求的指向性的清晰程度来划分的。一般受众指剔除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地域等方面的特性变异和相应兴趣区别,对于新闻媒介的各种传播内容抱有一致的共同需求。这些受众兴趣广泛,信息需求旺盛,但目的不是十分明确,信息需求的指向性比较模糊;特殊受众与之相反,是基于年龄、性别、职业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不同的兴趣,对某类或几类信息产生兴趣和相应信息需求。着类受众兴趣比较专一,对媒介的接触目的明确,信息需求指向鲜明。5、按照接触新闻媒介的确定性分为现实受众和潜在受众。凡是已经确实接触使用新闻媒介的受众称为现实受众。凡是具备正常的媒介接触能力,但是还没有接触、使用媒介的受众称为潜在受众,即其具备成为媒介受众的可能性。6、按照新闻媒介明确的传播对象,可以分为核心受众和边缘受众。核心受众:新闻媒介整体上是对全社会开放的,全社会成员均可作为其争取的受众对象。但实际上,各个单独的媒体和媒体上设置的各类栏目,都有着不同的传播内容和个性风格,这些内容和风格是针对并满足某些比较固定的、明确的传播对象,也是媒体的生命线。媒体的内容选择、风格定位等都较多地以核心受众需求为考虑的出发点。核心受众的确立,在目前受众群体分化与多元的大潮面前,对于新闻媒介显得非常迫切和需要。要实行媒体分流、分向、分层次发展,必须首先有明确的核心受众观念,改变以往模糊笼统的受众观。媒介整体和媒介设定的栏目,都要强调传播特色和鲜明的个性风格,在针对并稳定核心受众的基础上,再争取拓展受众面。边缘受众:在核心受众群体之外的称为边缘受众。他们当然不是媒体及其栏目确定的传播对象,但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也有可能对这类传播内容抱有一定兴趣。
判断题 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1新闻自由(定义):不受批准,自由出版报刊,即不必向政府申请营业执照或交付保证金,在政治经济上不受限制,人人都拥有出版权;不受任何形式的事先审查,可以发布任何新闻和发表任何意见;不受限制地自由接近新闻源。简要的说,新闻自由就是公民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国家的两大基本标志。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这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进而参加国家、地区公共事务的前提,也是国家政权、企业、个人对外界变动及时作出决策的前提条件。新闻自由是一种权力,属于人民所有。新闻自由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由,其必定受到特定的、具体的社会环境的制约。2新闻自由思想的提出: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弥尔顿在1646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中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这一思想在西方各国被视为新闻自由的圭臬guīniè(准则)。二、新闻自由是伟大的口号1从16世纪到19世纪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大致有三个时期:1)第一时期:封建王朝采取高压政策妄图扼杀出版自由。2)第二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3)第三时期:为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控制,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欧美各国政府都采取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各种手段来遏制出版自由,他们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出版物的事先检查制;取代报刊的事先检查制,各国政府先后制订煽动法、诽谤法遏制出版物;征收印花税,实行津贴制。)2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三、新闻自由属于人民1谁拥有新闻自由权?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才拥有新闻自由权。事实是:新闻自由权属于人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言论,出版……的自由。”2新闻媒介和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什么关系呢?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是代表人民行使新闻自由权。事实是: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不可转让的。人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委托任何机构来行使新闻自由权。3但是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生活看,争取新闻自由最努力的是新闻媒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践新闻自由权的也是新闻媒介,为什么?原因: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新闻媒介为了生存,发展。新闻媒介是向公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的专业机构,并以此作为其自身生存的条件。一旦新闻媒介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那么他们就无法存在。为了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新闻媒介句必须拥有一定的新闻自由,即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4新闻媒介一旦获得新闻自由权,能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就另当别论。事实上,有不少新闻媒介阻碍了大众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为维护公众的各种权利,也为保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对新闻媒介实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四、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
判断题 《好一计鞭子》是《放下你的鞭子》、《三江好》、《最后一计》三个短剧合在一起的总称。
判断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21
判断题 在底片上不存在的细节,不能在照片上印出来。
判断题 我国新闻职业伦理既强调党性原则,又重视真实、客观、时效、自主的新闻专业原则。4
判断题 信息社会这个概念,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最早被提出来的。从60年代未起,日本一些学者就着眼于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以及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开始探讨信息社会问题,并出版了一些早期的成果,如林雄二郎的《信息化社会》以及日本经企厅经济审议会的报告书《日本的信息化社会:视点与课题》等等。不过,使“信息社会”这个概念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普遍影响的是美国社会学和未来学家贝尔的《后下业社会的到来》以及托夫勒的《第一次浪潮》这两部著作的出版。这两部著作,都是从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出发来分析信息社会到来的必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