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评论:在报纸相对固定版面,特定专门栏目中发表的评论,主要是以个人名义发表的署名评论。在我国评论史上早已有之,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速,类型也不断丰富。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更正是指在办报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新闻报道中会出现差错,报纸对这些差错采取的补救措施。需要更正的差错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新闻事实方面的差错,另一类是新闻报道的立场观点有错,即记者或作者对新闻事实的分析判断和价值评价不当,而编辑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未能把好关,导致稿件产生不良影响。
判断题 校对出错的几种方式:1.“视而不见”。指的是在校对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字词不能引起应有的注意,从而让它在校对眼前一掠而过,以致出现错误。这种错误易出现在形近字等。例如,“乞”变成“气”,“士”变成“土”,“干”变成“千”,“曰”变成“日”,“天”变成“夭”,“刺”变成“剌”,“床笫”变成“床第”,“寒暄”变成“寒喧”。2.“先入为主”。指的是与自身生活、经历密切相关的事物和字词,容易在大脑中占据主导地位。占据主导地位的部分在大脑皮层建立起优势兴奋中心,从而对较弱的兴奋中心产生抑制。例如,“通缉坏人”“草本植物”“各界人士”“抠字眼”变成了“通辑坏人”“草木植物”“各届人士”“扣字眼”。3.“自以为是”。指的是在对校样的过程中,遇到某些似是而非的字词或问题,想当然地将它们确认下来,最终酿成错误的心理现象。比如,把“一筹莫展”认定成“一愁莫展”,“明日黄花”变成了“昨日黄花”,“七月流火”用来形容酷暑也认为是正确的。对从网上下载东西的毫不怀疑,拿来就用。4.“熟视无睹”。指的是受已往知识、经验、习惯的制约,对比较熟悉的字、词等缺乏应有的敏感,校对中不该出现错误的地方,出现了错误。比如,,“普通话”变成了“普遍话”,“烦躁”变成了“烦燥”,“搭档”变成了“搭挡”,“乌鲁木齐”变成了“鸟鲁木齐”,“一诺千金”变成了“一诺千斤”,“沧海一粟”变成了“沧海一栗”,明显的错误,定式仍顽固地将其视为正确的加以接受,这就是差错得以通行的缘故。
判断题 一、主流媒体呵护主流价值观主流媒体是主流价值观的支柱,以或明或暗的提倡或反对力推主流价值观;主流价值观的倡导和彰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政策的导向、领导的身体力行、干部的选拔任命、奖罚的分明都对人们的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主流媒体成为主流价值观的支柱还在于媒体的影响过程和人们的价值观的形成过程十分默契,大众传媒对受众的影响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的。主流媒体具有共有的持续长久、覆盖面广的性能外,在中国,主流媒体还具有权威性,如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媒介树立典型,宏扬医生护士的精神形象。二、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的最佳载体1、大众媒介和大众文化对象完全一致,都是大众。2、大众媒介的特性契合了大众文化的内容要求。都讲求“新”、“快”,电视最容易传播大众文化;大众文化在内容方面的基本特性是易于普及,及时消费。这也正是大众传媒的特点。3、大众文化的形式多追求感官刺激,也正是大众传媒所长,特别是电影、电视的优势。三、大众传媒对文化的消极影响1、大众媒介限制了受众选择文化享受的自由;2大众媒介削弱了文化的社会功能;3大众媒介影响并控制大众的需求;4、文化帝国主义现象也是现代大众文化传播中值得忧虑的现象。文化帝国主义(20世纪60年代提出):由于传播媒介在技术、规模、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传播地位不平等,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有意或无意地控制或极大地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媒介系统和文化生活,由此造成了发展中国家消极、被动的后果。文化产业的特征和大众媒介特征相关:商品化、技术化、组织化、机械复制、标准化、流行、符号化、偶像崇拜构成大众传媒中特有的文化现象第五节大众传媒与国际关系1新闻媒介的国际传播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1)一是对外报道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状况,输出价值观念;(2)二是对本国公众报道他国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带有综合性的国际间重大的变动等。2新闻媒介影响和作用于国际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塑造国家形象;(2)影响对外政策;(3)影响吸引外资;(4)影响对外贸易。
判断题 弹幕视频:弹幕指直接显现在视频上的评论,可以以滚动、停留甚至更多动作特效方式出现在视频上,是观看视频的人发送的简短评论。“弹幕视频”顾名思义即带有“弹幕”的视频。很多网站提供视频发送弹幕的功能,如niconico、acfun、bilibili、dilili、tucao、弹幕主义、爆点TV等。
判断题 邹韬奋的主要报刊思想:报刊是人民的耳目喉舌,应该成为实现民族解放,大众解放大目标的工具报刊要成为读者的好朋友,真诚地为读者服务办报刊要有创造精神,展示报刊的个性或特色文风要明显畅快重视经营管理和社会信用,处理好商业性新闻与广告的关系新闻工作者应有视事业如生命的傻子精神,高尚的人格和真才实学。
判断题 新闻采访中的倾听方法倾听:去听,去理解,为随后再现采访对象提供的基本信息做准备。一、采访中仔细倾听的作用1.了解事实真相2.发现新闻线索3.提供写作思路二、采访中倾听谈话的原则1.注意力高度集中2.全面地倾听3.耐心地倾听三、怎样成为职业倾听者1.做好倾听准备2.倾听观点3.倾听支撑事实4.评价对方的发言5.倾听没有说出的话或说出一半的话6.鼓励并指明方向7.显示你正在倾听四、因人而异的倾听1.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者2.对想说而说不出3.对思维活跃、爱跑题者4.对出于某种原因讲一半留一半者5.对给采访设置障碍
判断题 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1新闻自由(定义):不受批准,自由出版报刊,即不必向政府申请营业执照或交付保证金,在政治经济上不受限制,人人都拥有出版权;不受任何形式的事先审查,可以发布任何新闻和发表任何意见;不受限制地自由接近新闻源。简要的说,新闻自由就是公民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国家的两大基本标志。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这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进而参加国家、地区公共事务的前提,也是国家政权、企业、个人对外界变动及时作出决策的前提条件。新闻自由是一种权力,属于人民所有。新闻自由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由,其必定受到特定的、具体的社会环境的制约。2新闻自由思想的提出: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弥尔顿在1646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中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这一思想在西方各国被视为新闻自由的圭臬guīniè(准则)。二、新闻自由是伟大的口号1从16世纪到19世纪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大致有三个时期:1)第一时期:封建王朝采取高压政策妄图扼杀出版自由。2)第二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3)第三时期:为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控制,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欧美各国政府都采取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各种手段来遏制出版自由,他们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出版物的事先检查制;取代报刊的事先检查制,各国政府先后制订煽动法、诽谤法遏制出版物;征收印花税,实行津贴制。)2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三、新闻自由属于人民1谁拥有新闻自由权?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才拥有新闻自由权。事实是:新闻自由权属于人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言论,出版……的自由。”2新闻媒介和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什么关系呢?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是代表人民行使新闻自由权。事实是: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不可转让的。人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委托任何机构来行使新闻自由权。3但是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生活看,争取新闻自由最努力的是新闻媒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践新闻自由权的也是新闻媒介,为什么?原因: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新闻媒介为了生存,发展。新闻媒介是向公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的专业机构,并以此作为其自身生存的条件。一旦新闻媒介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那么他们就无法存在。为了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新闻媒介句必须拥有一定的新闻自由,即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4新闻媒介一旦获得新闻自由权,能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就另当别论。事实上,有不少新闻媒介阻碍了大众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为维护公众的各种权利,也为保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对新闻媒介实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四、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
判断题 以下面这篇报道为由头,自拟题目,写作一篇500字左右的专栏小言论。据《工人日报》2002年11月27日报道:南京雨润集团、华洋集团数亿元的投资在兰州一年多没办成手续;甘肃徽县冶金选矿厂诉甘肃有色进出口公司合同赔偿案的判决历时9年得不到执行;某市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罚款了事……甘肃省新近自曝的这些“家丑”,在全省上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此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投资、建设和干事业“二个环境”,对甘肃省的法制环境进行调查,形成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这份通过媒体全部公开的报告支出:甘肃“法制环境很不宽松”。报告详尽陈述了甘肃省的法制环境,“法制环境不宽松的主要表现”列举为:“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职能交叉重叠”,导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乱检查成了‘三乱’和吃、拿、卡、要的重要手段’,;“行政审批繁杂,办事效率不高’等;“收费名目繁多,罚款随意性大”;“收费和罚款事某些部门的两大法宝,只收费,不服务,给钱就放行,缴费就过关”;“打官司劳民伤财,赢的赢不起,输的输不起”;“人为干扰影响司法公正”等等。这份“公开示众”的报告,在甘肃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深刻反思。尽管人们平时对法治以及投资、创业环境不乏议论,报告披露的“两头着急中间不急”的现象仍然让人震惊。据记者随机了解,相当多的甘肃甘肃人从头至尾阅读了报告全文,并由此看到了甘肃省正正视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此前,甘肃省为了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在全省展开了力度空前的营造软环境的努力。有关人士指出,这份报告的及时公开,表明了该省全力营造投资、建设、干事创业“三个环境”的坚定决心。示例如下:自曝家丑之后还需要做什么?“家丑不可外扬”,几成一句恒世通言,从古至今被被许多人当作为人处世的经典“指南”,爱不释手。时至今日,官场里同样有不少人“义无反顾”地遵循着这条古训,不管出没出现错误,只要不被发现错误,那就可以安安稳稳坐住官位了。可见,有时候掀起家丑的盖头还真不容易。值得欣慰的是,甘肃省常委会部分人员核省人大代表敢于自曝“家丑”,此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也是自在情理之中。不过,自曝“家丑”固然精神可嘉,但是,仅靠一两次自曝“家丑”的勇气,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实,无论是投资环境也好,行业不正之风也罢,人们早已心知肚明,用不着媒体曝光,每个人天天在内心里自然也私下不停地“曝着光”。目前,一些久拖未决的案件由甘肃省部分人大代表主动公之于众,当然可以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可是我们需要的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这类问题的关注,而是对它们实实在在的解决。这就需要当地政店和人大机关在了解问题之后,切实发挥其相应的职能,来解决问题,让老百姓不只看到行政机关敢于发现问题,自曝家丑,更应该让他们看到问题的解决和情况的改善。如果只是单纯的自曝,然后就对其不闻不问,那么这种做法本身也是毫无意义的。自曝“家丑”固然值得欢迎,但之后所采去的措施核实行的解决方案要比简单的自曝“家丑”更重要,也更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