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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稿件中出现错误类型举例1.作者原来的手稿文字错误。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有一是作者对个别文字掌握不准,写作时写错;二是作者自造字;三是作者笔误,误将此字当彼字;四是作者书写较草或书写不规范,容易被误认,进而误排为他字;四是作者剪贴稿中原有的错误。录入时录错。2.引文有误。书稿中引用其他人著作、讲话以及教材中内容等等,一定要完全准确无误,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不能错。因此校对时最好找到原文,进行认真核对。3.名词、术语不统一。例如,图像,存在一本书中“图像”“图象”两种写法,一般应与教材用法统一;再如“做出”“作出”前后用法不统一等。“看做”“当做”错为“看作”“当作”,“称作”错为“称做”。4.标点符号用法不规范。例如,逗号、顿号不分,作者用笔一点,既不像逗号,又不像顿号,还像句号。因此,校对时要仔细按着文字内容一一分辨,加以更正。5.漏行、漏段。一般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剪贴稿中原本就是错误的。另一种是录入时遗漏,只要我们在校对过程中仔细、认真地对照原稿,一般都能发现。6.多行、多段。这类错误一般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现在剪贴稿中,如“汉语中的虚词大多数是单独使用的,也有成对配合使用的。它们的搭配合使用的。它们的搭配具有一定规律……”,此句话中红色部分应删去。这类错误有的较易发现,有的比较隐蔽,需仔细分析句意。总结,错误有十大类型:1)文字错误,2)词语错误,3)语法错误,4)标点符号用法错误,5)数字使用错误,6)量和单位使用错误,7)版面格式错误,8)事实性错误,9)知识性错误,10)政治性错误。
判断题 严复的近代报刊活动:严复是我国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报刊活动家和翻译家,曾经留学英国格林尼次海军大学,回国后受聘于天津水师学堂任教习,历时20年。他的报刊活动可以以1895年康有为“公车上书”为界划分为两个阶段:(1)“公车上书”之前投稿《直报》甲午海战败后,作为中国海军成员的严复痛心疾首,连续在天津《直报》上发表《论世变之函》、《原强》、《辟韩》、《救亡决论》等文章,猛烈抨击列强的侵略行径,揭露封建专制制度的弊端,提出了“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主张,在当时的思想界有很大影响。(2)“公车上书”之后创办并主编《国闻报》和《国闻汇编》《国闻报》是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派在华北的重要舆论阵地,也是维新派创办的第一份日报。1897年10月26日,在维新派办报热潮的推动下,严复与北洋学堂总办王修植等人,在天津集资创办了《国闻报》和《国闻汇编》,大力鼓吹变法维新。严复并不赞成维新派倡民权、开议院的主张,属于维新派中的右翼。戊戌政变后,该报借助日商招牌,顶住压力,在堤骑四出的恐怖环境中大胆地揭露事件真相,向读者报道了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殉难的过程,留下了珍贵史料。之后十年间,严复潜心于翻译工作,思想渐趋保守。《国闻报》的社论大部分出于严复之手,该报尤注重外报选译和新闻采访工作,“以通外情为要务”。在同时出版的旬刊《国闻汇编》上,严复发表了他翻译的《斯宾塞尔劝学篇》和赫青黎《天演论》,在当时起到了巨大的思想启蒙作用。
判断题 非事件性新闻;非事件性新闻报道的是社会问题、社会现象,或者某些可供参考的信息、方法。它们与事件性新闻不同,往往没有明确的行为主体,没有事件所具各的明晰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缺少具体的发生发展过程。题材的特殊性决定了非事件性新闻的特点:①非事件性新闻可以进一步拓展新闻的报道面;②有助于发挥媒体的“主体意识”;③可以为媒体采制独家新闻创造条件。
判断题 新闻评论与新闻报道的区别有:内容方面:新闻报道侧重向受众提供新闻事件的事实真相,“用事实说话”,体现一定思想倾向,主要给受众以“知”。至于事件本身的实质,以及由此可以引申的意义、社会影响等更深层的内涵,则留给受众去思考。新闻评论则以新闻提供的事实为出发点,深刻揭示新闻事实表象掩盖的本质,然后进行分析说理,揭示新闻事实蕴含的意义,直接阐明作者对事实或问题的评价与看法。写作目的方面:新闻报道以传播新闻信息为主,在满足受众欲知未知目的的同时,发挥宣传政策、表彰先进、传播知识的作用。新闻评论旨在阐明作者主张与思想观点,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起舆论引导作用。表达方式方面:新闻报道以记叙为主,以讲清事实“五要素”为基本条件。能否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是新闻报道的生命。新闻评论以议论为主,讲究概念、判断、推理,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逻辑性。
判断题 在灾区见到一些失去了孩子的受灾群众正在抱头痛哭,此时记者不应该去打扰他们,应该等他们情绪稍微稳定后,再进行采访。28
判断题 查重法是筛选信息资料最简便的方法,目的是剔除重复资料,选出有用的信息资料()
判断题 照射角度:指光源传播方向与地平线所成的高低角度。
判断题 请就禽流感或2005年的重大矿难事故及其社会影响写一篇新闻评论。示例如下:官煤勾勾结何时了顾兆农8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草案)》。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高度负责,同事也说明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峻,需要制定《特别规定》这种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来予以保证。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一条是“要坚决打击官商唱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安全事故中的腐败行为”。几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也提出,要惩治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防止重特大责任亊事故的发生。会上有同志说,“每一次矿难几乎都发现了权钱交易。湖南一位市委书记赴任之始,对当地煤矿进行了大量的暗访后发现,官煤勾结在这个市的部分地区已经相当普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分红,和矿主结成一各利益共同体,从而成为这些矿主违法私挖滥采、违章操作的保护伞;另一种就是受贿,从矿主那里得到好处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矿主私挖滥采。官煤勾结是典型的权钱交易。对采矿权,市、县两级政府都有权审批,并且市、县相关部门还具有对煤矿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等职能,矿老板欲发横财,必须买通“官”路。另一方面,煤炭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能源,市场供应一直比较紧张,价格不断上扬;而低水平的煤炭开采,成本极低一一矿工大多是农民工,尽管在高危的环境里作业,却没有相应的劳动保障和安全保障。这一高一低,带来的时巨大的利润。有人估算过,如此开采100万吨煤,毛利高达1亿元!巨大的利润空间,是不法矿主挺而走陌、官煤勾结的基础。这一现象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强调要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查处腐败现象及“撤资令”是非常及时和有必要的。但也应该看到,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等等,有着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和隐秘性。官煤勾结只是官商勾结在煤炭行业的一个具体表现。因此,指望一查就清、一“令”就改,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从煤矿的管理体制上寻找原因,更多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比如,有人提出,应该设法增加审批的公开性、透明性等等。事故频发的小煤矿生产,是一种违背科学发展观,也违背法律法规的粗放型经营活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切实遏制粗放发展的冲动,只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煤炭行业的发展,才能使这个行业走上良性发展、规范经营的轨道。(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