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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通讯的标题与开篇:(一)通讯标题的基本类型1.表现主题思想很多通讯的标题不具备新闻性,突出主题思想《珍贵的财富》、《追求》2.突出新闻事实明显突出新闻事实,传达新闻信息《新唐山扫描》、《以色列永别拉宾》3.用悬念吸引读者《寻找时传祥》、《打的贵过坐飞机》4.形象化、拟人化《中南海的春天》(指中国的改革开放)、《九江城哭了》(指九江人民送别子弟兵)5.相反相成,相映成趣《洪水无情人有情》、《总书记与小和尚》6.提出问题,引人关注《开封缘何不“开封”》、《北京酱油为啥脱销》(二)通讯的开篇新闻界有句老话,通讯写作要凤头、猪肝、豹尾,就是说通讯开篇要俊秀、漂亮,主体要饱满、充实,结尾要结实、有力。好的开篇可以引起受众的兴趣,集中受众的注意力,引导受众的阅读情绪向通讯特定的方向思索。通讯开篇为整篇文章定调子,一旦确定,很难改变,如果开篇与整篇通讯实际需要不相称,那么开篇之后的文章就无法写下去。消息以新闻导语开头,通讯开头也可以写成新闻导语,如悬念式结构,但大多情况下,通讯不宜高潮在前,开始就把最新鲜、最能吸引人的内容和盘托出。因为通讯写作主要不在于告诉受众发生了什么事,而在于引导人们注意事件的发展和人物的精神面貌,把事物的本质揭示出来,从而感染受众。写好开篇关键在于截取,或一部分,一个横断面加以深入展开,不可能原原本本、事无巨细一一写出。常见的开篇有: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肩负继往开来的庄严使命》、《用生命丈量念青唐古拉》2.场景描写,渲染气氛《人民利益》、《老阿妈和她的国旗》3.抒发情感,传情达意《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4.旁征博引,点出主题《公仆本色》5.提出问题,引出下文《劣质词典频频涉世引发的思考》、《国家大剧院建设思路存在诸多问题》6.布置情节、设置悬念《找个好钳工比找研究生还难》三、通讯的结尾及首尾呼应(一)通讯的结尾1.总结全篇,深化主题《谁是最可爱的人》、《美国的另一面》2.蕴含哲理,发人深省《深圳特区还能特下去吧》3.展望未来,鼓舞信念《运筹帷幄挥师三江》4.含蓄委婉,回味无穷《金门学生直航厦门考厦大》5.抒发感情,增强渲染《同是英雄魂魄》(二)通讯的首尾呼应开篇与结尾,在形式上可以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开篇与结尾相呼应的通讯,在结构上更显完整,使通讯结构达到浑然一体的一个不可忽略的手段。
判断题 我国新闻职业伦理既强调党性原则,又重视真实、客观、时效、自主的新闻专业原则。
判断题 《苏报》和苏报案:《苏报》是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舆论报刊1896年最早在上海由胡璋创办,内容低劣,1900年由陈范接办之后同情革命,渐成旗帜鲜明的革命派报纸。1902年《苏报》与革命性学校爱国学社合作,由学社师生每日为《苏报》撰写论说,从此《苏报》成为一份革命性报纸。1903年章士钊担任苏报主笔,连续发表十余篇富有革命色彩的评论文章,成为资产阶级的言论机关报,因发表章太炎的《革命军序》和邹容的《革命军》引起了清政府的注意。1903年6月,《苏报》发表章太炎的《康有为与觉罗君之关系》一文,被清政府勾结租借当局查封,章太炎,邹容等五人被逮捕,《苏报》永远停刊。之后邹容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史称苏报案《苏报》虽然被查封,却极大地扩大了革命的影响,之后革命党人又在上海创办了多家革命报刊。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正确舆论”的含义通常应当包括政治方向正确,舆论话题适时,舆论强度适中
判断题 怎样使用追随法拍摄动体时,可以用追随摄影法.追随摄影的特点是,拍摄者要随着动体的运动方向转动相机,在行进中按动快门.拍摄的结果是,动体清晰,而背景移动模糊,给人以快速运动之感.采用追随法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把相机紧*脸部,相机与头部作为一个整体来转动.拍摄时,先从取景框里看好被摄对象的位置,然后,按动体行进的方向,相应转动相机,待到适当时机时,及时按动快门.2.按快门时,相机不能停止,必须在转动中按快门.3.不要使用太高的快门速度,一般多用1/60秒,有时也可用1/125秒或1/30秒.如使用快门速度过高时,动感不强,追随效果不明显;如使用快门速度太慢时,技术上不易掌握,主体容易模糊.4.使用追随法拍摄时,一般以选用测光或逆光为好.应选择深暗色的背景,而且背景最好是有树、山、房屋或人群等景物.这样在转动相机时,背景才能出现模糊的线条.如果背景没有景物,或是暗黑一片,拍摄时即使转动相机,也不会出现模糊效果.5.追随摄影主要用于表现动体的"动态"和"速度"有下面几种追随法:①平行追随.相机与动体的行进方向成90°.拍摄时,相机平行追随动体.②纵向追随.当动体纵向运动时,相机随之纵向追随.如小孩向上荡秋千,相机向上转动.③弧形追随.当动体弧形运动时,相机随动体运动,弧形追随.④圆形追随.当动体圆形转动时,相机圆形追随.⑤斜向追随.当动体由高处下降时,相机可斜向追随.⑥变焦追随.拍摄者在面对迎面而来的动体时,利用变焦镜头,在变焦中追随拍摄.这时动体的四周会出现放射线条,有迸出的效果,动感很强.拍摄的要领是:当把动体对焦清楚后,随动体向前移动的方向,从远向近拉镜头,即从短焦距往长焦距拉动.如动体向后移动时,也可从近向远拉镜头,也即从长焦往短焦拉.变焦追随时,用左手拉动焦距,右手按动快门,在拉动焦距中按快门.背景要选择有景物的地方,这样才能在变焦时,出现迸发式的线条.拍摄时,因动体迎面而来,所以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拍摄前要选择安全拍摄点,以免被动体撞伤.拍摄远距离快速动体时,需要用望远变焦镜头,可把相机固定在三脚架上,用慢速度在长时间曝光过程中进行变焦拍摄。
判断题 强化议题设置能力,掌握网络空间舆论主导权新技术发展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的新问题。信息化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不再单纯局限于电视、广播、报纸等有形载体,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因此,国家通过电视台、广播站、主要报刊来影响舆论的思维已经落伍了,甚至在重大事件报道中,传统媒体的滞后性无法满足人们迫切渴求最新信息的心理,在舆论争夺的一开始便处于下风。互联网平台可以打破地域限制,突破传统的思想宣传权力格局,动摇国家机关对意识形态宣传的主导地位,这给思想宣传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一方面,互联网上传播的信息泥沙俱下,多元价值观以互联网为战场相互博弈,社会主流价值观在互联网舆论平台上不但没有巨大的优势地位,反而有逐渐边缘化的趋势。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对华实施和平演变,不止是传播自由主义价值观,还试图直接引导社会舆论,妄图将社会事件引向政治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应对网络技术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的挑战,应该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强化议题设置能力,掌握网络空间舆论主导权。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传播渠道的有限性和巨大的成本,国家对于信息传播的主体和内容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在互联网上,网民具有平等的话语表达权,享有话语权的主体空前扩大,因此舆论控制的主要焦点不再是“谁来说”,而是“说什么”。因此想要达到意识形态宣传的效果,必须通过某一个话题将网民吸引、聚集起来,进而开展思想传播工作。议题设置能力之所以重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议题设置能力直接影响网民的判断。2015年,一个“警察见死不救”的不完整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并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应,人们纷纷质疑视频中警察的职业精神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素质,并进而上升到对中国警察和国家执法机构的强烈质疑。虽然当地警方迅速公布完整视频予以澄清,新华社也发表了《网传“苏州警察对溺水儿童见死不救”真相还原》一文,但是公众并没有完全接受,批评政府漠视人权的言论依然出现。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议程设置能力的核心在于优先权的争夺。其二,网络舆论具有自我复制、自我构建的功能。网民对于某一焦点事件的反应在初始阶段是自发的、不稳定的,受其他言论的影响较大,当网民对于这一事件的判断稳定后,会极大影响他们对于类似事件的态度。第二,以新思维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意识形态构建。传统媒体传播信息的过程是单向的,受众被动地接受媒体传播的内容。新媒体信息传播则是双向的,网民可以对新媒体的内容进行回馈、互动。在互联网上,信息传播的主客体地位趋于平等,网民具有对接受信息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多元的价值观在网络舆论场的斗争日趋激烈。因此,在新技术条件下进行思想宣传工作,重点在于能够吸引公众的参与和认同,如果只是在网络空间中自说自话,即使建立了数量巨大的新媒体平台,也不能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以新思维应对网络舆论引导、意识形态构建的工作,关键在于宣传内容、传播途径的大胆创新。首先,要认识到在网络空间的舆论争夺战中,网民才是真正的主体,网络空间宣传效果的衡量标准不是数量的多少,而是网民的倾向性。传播内容要主动去寻找、发现网民的兴趣,并以此为突破口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其次,传播的形式要大胆革新,思想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容置疑,但是传播的途径可以是丰富多彩的。最后,要大力培育互联网上的自净化力量,发动民众参与到网络舆论场的竞争中。互联网赋予了网民进行跨时空互动的能力,这意味着在新技术条件下,网民不仅是信息传播的客体,也是主体。要大力弘扬正能量,获得网民的支持与信任,鼓励网民主动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对抗互联网中的敌对言论,适应新技术、利用新技术,自我发展、自我壮大,增强主流价值观在互联网上的竞争力。
判断题 新闻报道与新闻评论遵循用事实说话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1.选择事实的标准不同:对于新闻报道而言,记者应该按照新闻价值来选择所要报道的事实,以《人民日报》5月23日的人物通讯《稻香万里济众生―袁隆平和他的杂交水稻》(以下简称《稻》)为例,文章选取的袁隆平生活、科研、休闲等各方面的有代表性的事实,都具有真实性、鲜为人知性等新闻价值。而对于新闻评论而言,选择事实的标准是事实的论理价值,如《人民日报》6月23日的新闻评论《追星当追袁隆平》(以下简称《追》)中,作者在第一段中提出的袁隆平科学成就的事实是人尽皆知的,不具有新闻价值,只具有论理价值。2.表述事实的方法不同:新闻报道以叙述为主,以讲清事实五要素为基本条件,对事实的表述必须准确、全面,不宜表现出感情倾向。新闻评论对事实的叙述不注重细节,可以表现出明显的感情倾向,要求对事实的叙述简明扼要。如《稻》对事实的叙述生动、具体,细节丰富,而《追》对事实的叙述笔墨很少,点到即止。3.运用事实的目的不同:新闻报道运用事实是为了向受众传播信息,提供事实真相,反映客观现实。如《稻》中运用的事实是为了从各个角度反映袁隆平的伟大形象。而新闻评论运用事实是作为评论的由头或论据,深入挖掘事实所掩盖的本质现象,分析说理,阐明对问题的评价和看法。如《追》中第一段对袁隆平伟大贡献的概述是为了引出之后的评论,而最后一段的事实则是用于支撑文章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