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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什么是通讯通讯是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详细深入而又生动形象地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一种新闻体裁。
判断题 试述各拍摄方向的艺术表现力。(1)正面拍摄:物体多在画面中心位置,画面往往对称稳定。表现物体庄严、规范;表现人物稳定端庄。其缺点是画面变化少、平板,画面缺乏深度和立体感。(2)侧面拍摄物体,有利于表现物体的轮廓和层次。拍摄人物,有利于表现人的轮廓线条、身体姿势。缺点是拍摄的是人或景物的侧面,不是最具代表性的正面,如长时间侧面拍摄,不易交待人、物的真实身份。(3)半侧面拍摄往往是前侧面拍摄,有正有侧,有一定的纵深感,形象立体丰满,光线有明暗层次,是电视拍摄常会选择的方向。(4)背面拍摄其拍摄方向与被摄主体的视线方向一致,有较强的参与感,能使人产生丰富的联想。
判断题 人际交往的平台1、电子邮件(ElectronicMail,缩写E-mail)是通过电子邮件简单传输协议来传输的互联网应用。2、即时通信(InstantMessenger,缩写IM)即时通信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即时交流信息的业务,允许两人或多人使用网络即时传递文字、图片、语音或视频,根据终端不同可分为PC即时通信和手机即时通信。3、IP电话(VoiceOverInternetProtocol,缩写VOIP)IP电话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或其他使用IP技术的网络来实现通话的新型技术。(网络电话、经济电话或廉价电话)4、社交网络(SocialNetworkService,缩写SNS)社交网络也就是网络+社交的意思,即通过网络这一载体把人们连接起来,从而形成具有某一特点的团体。其发展大体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早期概念化阶段——以SixDegrees为代表的六度分隔理论结交陌生人阶段——Friendster帮你建立弱冠系从而带来更高社会资本娱乐化阶段——MySpace创造的丰富的多媒体个性化空间吸引注意力社交图阶段——Facebook复制线下真实人际网络来到线上低成本管理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强调“最小伤害”原则,会影响到报道的客观、公正。(×)
判断题 对于论坛、社区、博客、微博等来自互联网上的内容,可以作为消息来源直接引用。()
判断题 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有出现交叉或重合的情况。
判断题 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上正式提出了“第四媒体”的概念。第四媒体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①从广义上讲,“第四媒体”泛指因特网(因特网是正在兴建的信息高速公路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因特网不仅具有传播信息的媒体功能,它还具有电子邮件、电子商务等其他功能。②从狭义上讲,“第四媒体”是特指基于因特网这个传输平台来传播新闻和信息的网络。因此,第四媒体又被称为网络媒体,即通过因特网传送文字、声音和图像的新闻传播工具。第四媒体还被称为大众传播新媒体,这是相对目前已经存在的报刊、广播、电视三种传统大众传播媒体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