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故意失实是指媒体或者新闻报道者事先明知报道内容不符合客观事实,具有虚假成分,但却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而有意为之所导致的新闻报道失实。这类失实从性质上看是比较严重的,所造成的危害常常也比较大。通常表现的形式有如下三种:①某些作者出于不正当的动机或需要,故意捏造事实、虚构情节,甚至颠倒黑白、混淆是非;②媒体或者报道者分不清宣传与新闻的界限,为政治宣传的目的,或为追求政治宣传的效果,离开客观事实,而去刻意制造典型,或者任意拔高;③媒体或者报道者不是从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是完全从是否对自己有利出发来选择事实、报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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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为什么要重规调查核对?哪几种稿件特别需要调查核对?(1)要重规调查核对的原因:调查法是新闻编辑针对新闻稿件中有关事实表述中存在的疑点,对当事人或知情者进行调查核实的一种改稿方法。有些新闻稿件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客观事实,仅仅靠分析法和核对法还不能明确判断,比如稿件中涉及对一些现场情况的描写、对当事人的采访等,没有相关的资料能够证明其是否真实,是否准确无误,编辑就要在时间容许的情况下,针对报道中的疑点进一步进行调查。通过对事物的直接了解与再认识来检查稿件是否存在错误,不但能发现并纠正其中存在的错误,往往还能杜绝整个报道的失实。采用核对法和调查法,又可以进一步澄清或改正采用分析法所发现的疑点和破绽。(2)特别需要调查核对的稿件①反映重大新闻的稿件。如重大典型、重大成果和发明,牵连重大政策问题的稿件。这类稿件由于社会影响大,务必准确无误。②批评性稿件。这类稿件容易引起被批评者的挑剔,只要有一点内容与实情不符都可能招来官司,必须注意调查核实。③新作者的稿件。由于编辑对新作者的为人与采访写作风格不了解,加之不少新作者对新闻报道的要求不甚明确,在稿件中“犯规”的可能性相对来说要多一些,因此对他们的来稿应多加调查核实。④容易失实的作者的稿件。有些通讯员和撰稿人在采访写作中经常犯有主观猜想、以文学创作手法写稿的弊病,对这些人的稿件,编辑要格外小心谨慎。⑤积压时间过长的稿件。由于新闻是对某一时刻发生的事情或出现的现象的报道,时间变了,情况也可能随之发化,因此在发表这类稿件时,必须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作出相应的修改。

判断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中心环节。

判断题 编后:编辑人员撰写的一种小型评论文章。它依附于新闻稿件包括读者来信等,就其中某一点或某一个问题发表意见、看法和感想。

判断题 新可宣传工作首先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判断题 维新派办报思想:早期(王韬,郑观应):报纸应该去塞求通,把报刊比作国家人民的耳目喉舌,通民隐,达民情。作为报人应具备较高的素质操守,重视内容应大于重视形式。应改变禁止国人办报而放任外人办报的政策。戊戌变法时期:将办报视为民众自然的权力,认为是民主的体现,倡导新闻自由,冲破封建言禁。认为报纸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是宣传政治主张的有力工具,使用报刊打开舆论,扩大影响。开创了政治家办报的先河,提升了报人报业的社会地位。

判断题 最早的新闻媒体是报纸,这是由当时生产力所能提供的物质手段所决定的。报纸比起广播、电视来,物质要求较低。

判断题 杂文:杂文是一种文学体裁,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文艺作品,还具有政论的性质。杂文兼有文学和政论的特点,是介于文学和政论之间的一种边缘体裁。也可以说,杂文是一种特殊的政论:文艺性的政论。

判断题 请就禽流感或2005年的重大矿难事故及其社会影响写一篇新闻评论。示例如下:官煤勾勾结何时了顾兆农8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草案)》。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高度负责,同事也说明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需要制定《特别规定》这种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来予以保证。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一条是“要坚决打击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安全事故中的腐败行为”。几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也提出,要惩治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防止重特大责任亊事故的发生。会上有同志说,“每一次矿难几乎都发现了权钱交易。湖南一位市委书记赴任之始,对当地煤矿进行了大量的暗访后发现,官煤勾结在这个市的部分地区已经相当普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分红,和矿主结成一各利益共同体,从而成为这些矿主违法私挖滥采、违章操作的保护伞;另一种就是受贿,从矿主那里得到好处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矿主私挖滥采。官煤勾结是典型的权钱交易。对采矿权,市、县两级政府都有权审批,并且市、县相关部门还具有对煤矿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等职能,矿老板欲发横财,必须买通“官”路。另一方面,煤炭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能源,市场供应一直比较紧张,价格不断上扬;而低水平的煤炭开采,成本极低一一矿工大多是农民工,尽管在高危的环境里作业,却没有相应的劳动保障和安全保障。这一高一低,带来的时巨大的利润。有人估算过,如此开采100万吨煤,毛利高达1亿元!巨大的利润空间,是不法矿主铤而走险、官煤勾结的基础。这一现象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强调要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查处腐败现象及“撤资令”是非常及时和有必要的。但也应该看到,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等等,有着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和隐秘性。官煤勾结只是官商勾结在煤炭行业的一个具体表现。因此,指望一查就清、一“令”就改,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从煤矿的管理体制上寻找原因,更多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比如,有人提出,应该设法增加审批的公开性、透明性等等。事故频发的小煤矿生产,是一种违背科学发展观,也违背法律法规的粗放型经营活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切实遏制粗放发展的冲动,只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煤炭行业的发展,才能使这个行业走上良性发展、规范经营的轨道。(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