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欧美各国政府采取的扼制出版自由的方法主要有哪些:在17—19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有过封建王朝的复辟,有过资产阶级的政权对封建阶级妥协,有过独裁统治,欧美各国政府都采取各种手段扼制出版自由,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版物的事先检查制
这是欧洲各国资产阶级政府最先采取的措施,防止报刊批评政府。1662年,英国议会制定出版法案,明确规定报刊发行许可证制和出版物必须受议会设立的检查官的检查。直到1694年出版法案颁布才正式废止。拿破仑统治下的法国于1810年恢复新闻事先审查,而德国从1819年开始重新执行书刊检查制度。
这种事先检查制度使得报刊万马齐暗,也引发越来越激烈的反抗。英国在1695年,法国在1814年,德国(普鲁士)于1850年,俄国于1905年都先后取消报刊事先检查制。
(2)取代报刊事先检查制,各国政府先后制定煽动法、诽谤法扼制出版物
18世纪初期,英国国会可以随意确认煽动诽谤罪。政府或国会如发现可疑的出版物或作者,即可由总务大臣签发逮捕状,成百上千名报刊发行人、作者、记者遭到罚款、监禁,甚至判刑。白色恐怖弥漫欧洲的报界。
(3)征收印花税、实行津贴制
英国国会在1712年5月16日通过印花税法案,除了报刊税外,还征收广告税、纸张税。沉重税负使得报刊入不敷出,印花税实行不到半年,报刊就停了一半。德国、俄国都先后实行过印花税。直到1861年,英国才取消印花税,欧洲各国也陆续取消。
与征收印花税相辅相成,政府以津贴方法支持、收买一批报纸,并把津贴列入政府预算。在18世纪前期,英国首相承认每年津贴给报纸5千镑,而“秘密委员会”说每年达5万镑。
以上种种手段,都使得报刊在重压下苟延残喘,种类少,报价高,售量少,发展迟缓。正如恩格斯所描绘的:“诽谤法、叛国法和读神法,都沉重地压在出版事业身上……英国的出版自由一百年来苟延残喘,完全靠政府当局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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