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漏斗效应”相当一部分成功的传递是通过同一些“明星人物”完成的。
判断题 《红色中华》:1931年在瑞金创刊,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也是我国在人民政权下创办的第一份中央报纸,初为周刊,后改为双日刊,1934年随红军长征暂告停刊,史称这一时期该报为《红色中华》瑞金版。《红色中华》报与红色中华通讯社是一家,即同一个机构,担负出版与通讯工作两重任务1935年1月,红军到达陕北后在瓦窑堡复刊,史称陕北版。
判断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哪几类内容是报纸上禁止刊载的?结合稿件的分析,举出其中违反政策、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实例。(1)禁止刊载的内容主要有:第一类,属于危害国家和社会方面的: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推翻无产阶级的政权和呾社会主义制度的;②主张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③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④煽动群众抗拒、破坏国家法令的实施的;⑤传播谣言的;⑥传播淫秽的;⑦传播犯罪方法、教唆犯罪的;③泄露国家机密的。第二类,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①诽谤一一故意捏造事实,羞辱他人的;②侮辱一一故意用下流语言,羞辱他人的;③侵犯隐私权一一未经本人同意,公布私人生活方面的秘密,如公布他人的信件、日记等。(2)分析稿件时,除注意不得刊登法侓所禁载的内容外,还应注意稿件对法侓的运用是否正确。在返方面,帯见的错误有四类。①混淆各司法机关的职责如:”XX市依法处罚18个违法犯罪分子。经检察机关批准,分别予以逮捕、劳劢教养和拘留的处分“,其实只有逮捕须经过检察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其他两项的批准权力都不属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多嫌疑分子决定可以先行拘留的是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②各项法侓的运用范围把握不准例如:拘役和留、罚金与罚款本来是用于处罚不同对象的,有些来稿中常常将其混淆。有的稿件写到XXX因触犯刑法受到拘留XX天的罚。其实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几种。刑事拘留是对于触犯刑法的人临时性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行政拘留则是对于未极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所采取行政处罚。两者适用范围完全不同。前面一例中把逮捕、劳动教养和拘留统统称作“处分”,也是混淆了法侓的适用范围,三者既不是刑事处分,也不是行政处分。逮捕同刑事拘留一样,都是属于一种短期内的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一样,都是属于一种刑事处罚。这种不同的司法用词,表明了不同的适用范围,不能混淆。③对于量刑不当的做法予以肯定有些犯罪分子按照法侓本应受严厉的处罚,但由于量刑不当,理较轻。有些来稿仍称犯罪分子受到了“严肃处理”。对于这种“严肃处理不严肃”的现象,显然不能正面加以宣扬,编辑分析稿件时对此要保持头脑清醒。④不符合法侓程序有篇稿件写某地判处一死刑案件,从破案预审、起诉到宣判,只用了8天,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起诉书送交被告10天才能开庭,判决后还有10天的上诉期。即使是从快办案,审结一起死刑案件,8天也是不够的。
判断题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针。9
判断题 中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基本方针是:(1)为人民服务(2)为社会主义服务(3)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判断题 著作权中的广播权,就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
判断题 技术在新闻传媒的形态变化中有怎样的作用:对新闻媒介形态的变化而言,技术扮演了核心的推动作用。没有技术的进步,就不可能有媒介形态与功能的不断进步。(1)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由于生产力和技术水平极端低下,人类只能凭借体语和简单的信号进行信息传递。随着社会的进步,语言和文字得以发明,这促成了人类传播史上第一次伟大的变革,即信息可以借助文字进行编码并传布久远。中国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明,更为人类传播提供了简便的载体,并为信息的大规模复制和广泛传播提供了可能性。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促成了电子媒体的诞生,人类信息传播的速度大为提升。随着卫星和互联网的出现,信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流动,人类媒介技术的进步,使得人类以时间压缩空间成为当今时代最为鲜明的特征。(2)尽管技术的进步对媒介的演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技术不是决定媒介发展的根本力量。技术对媒介的影响,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因此,不能孤立地看待技术在媒介演进中的角色。应该承认,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信息传递需求,是媒介演进的根本决定要素,正是这种需要,推动着传媒朝着更迅速、更广泛、更逼真的方向发展着。
判断题 新闻传播公正性与倾向性的关系:在新闻传播实践中,既要有倾向性,又要恪守公正的原则,必须从理论上搞清两者的关系。(1)传播的倾向性必须建立在公正传播的基础上新闻传播的公正性,是媒介与传播者取信于民、立足社会的基础。在社会生活中,掌握于不同社会集团的传播权,常赋予媒介一定的倾向性。以机关报身份存在的某些报刊,其立场与观点则更为鲜明与坚定。但所有这些立场、观点与倾向,都必须牢牢地构筑在可靠的公正性之上。否则,一个失信于民、为社会所不认同的媒介或媒介工作者,其倾向性无人会接受。(2)公正传播是倾向性发挥效应的前提公正性是倾向性借以存在的基础,也是倾向性得以发挥社会效应的前提。一个企图说服受众,企图以自己的倾向性影响社会公众的传播媒介和传播工作者,必须尊重媒介的公正性,以公正性为倾向性的前提。(3)不公正的倾向性终将被否定不公正的倾向性,是乏力与缺乏权威的。有的新闻报道,倾向性十分鲜明,但这种倾向性所持的事实和对事实的诊释不公正,或者对不同意见者不能给予公平争辩的机会,这种倾向性,不能争取到认同者与支持者。总之,新闻传播的倾向性与公正性是一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范畴,应在坚持公正性的前提下,表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