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一个镜头是硝烟弥漫的战场,一个镜头是鲜血淋淋的屠宰场,这两个镜头组接在一起比喻战争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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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根据镜头长度的取舍原理,影视片中的特写镜头只能是2到3秒的长度

判断题 摇镜头是在拍摄一个镜头时,摄影机的机位不动,只有机身作上下、左右的旋转等运动。

判断题 新闻价值的五要素包括时新性、重要性、显著性、115刺激性和趣味性。()

判断题 循环日报:我国第一份以政论著称的报纸,1874,王韬,香港。1874年2月4日在香港创刊,我国早期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家王韬是该报的主办人和第一任主笔。该报以“强中以攘外,诹远以师长,变法以自强”为办报宗旨,是我国近代第一份宣传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公开鼓吹变法的报纸之一。内容:1在业务上,对我国近代报业发展最大的贡献,是创了一种以政论为灵魂的报纸。这种报纸以“立言”为目的,利用报纸纵论中外形势,指陈时弊,褒贬得失,提出建议,使人耳目一新。2大胆改革文体,建设报刊议论文体,立场鲜明,短小精悍,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而且富于感情,后来发展为一种新的报章文体。对当时的文坛和以后的维新派报人有很大影响,王韬的政论文章后来汇编为《弢(涛,一声)园文录外编》于1883年出版,被称为我国最早的一部报刊政论文集。3新闻占三分之一篇幅,以白报纸印刷,船期部分以士纸印刷,增出过时事月报,是香港最早的汉文晚刊日报。万国公报+中外纪闻,维新派的授粉报纸,1895,康有为、梁启超,北京。1895年8月17日在北京由康梁创办,是我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出版的第一份报刊。遭受守旧势力的疑谤和维新士大夫的欢迎。双月刊,木板雕印,随《京报》免费附送在京官绅。强学会成立后,《万国公报》转为该会机关报。所看内容以讲论洋务为主。在京师引起强烈反响。1895年12月16日,《万国公报》改名为《中外纪闻》,除论说瓦,增加了外电、外报选译和国内各报摘录内容,还有上谕等。1896年1月,强学会遭禁,《中外纪闻》一同被封。时务报:维新派上海机关报,1896,梁启超任主笔,上海1896年8月9日,由维新派官员黄遵宪带头创刊于上海,梁启超任总主笔,汪康年任经理。内容1所刊内容有政论,谕折、京外近事、域外报译、西电照译等2《变法通议》自创刊起在报上连载二轮43期,涉及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明了维新派的变法主张,是最有影响的长篇论说。3梁启超在创刊号上发表的《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大力鼓吹多办报纸,是梁在《时务报》上的第一篇论说。该文强调报纸对于国家“去塞求通”的重要作用。表明维新派对报刊宣传的重视。该报赢得了要求变革的爱国臣民的支持和称许,也遭到封建顽固派和洋务派的反对和嫉妒。后期,汪康年在张之洞的支持下排挤出了梁启超,变成了洋务派的喉舌。知新报:维新派出版时间最长的报纸,1897年康光仁于澳门。是维新派在华南地区的重要舆论阵地,1897年创刊于澳门。由康有为和澳门巨商何廷光动议创办,康光仁实际主持,初创时为五日刊,后改为周刊、半月刊。内容:1编辑方针与《时务报》基本相同,但因澳门为清廷势力所不及在宣传报道上更为大胆,敢言《时务报》所不敢言。2戊戌政变后,歌颂为变法死难的烈士,谴责发动政变的后党,竭力为光绪帝和康有为辩诬,成为同封建顽固势力斗争的惟一报刊。1901年停刊,是出版时间最长的维新派报刊。

判断题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合理使用作品分为“引用”和“参考”。“引用”必须注明作品的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出处,“参考”则不必注明。

判断题 在企业对新媒体文案的岗位要求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四个关键能力为文案能力、创意能力、审美能力、学习能力。()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5.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