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合理使用作品分为“引用”和“参考”。“引用”必须注明作品的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出处,“参考”则不必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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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判断题 蹲点:蹲点是新闻采访的一种特殊样式,是指记者较长时间在某个部门或某一单位进行专题采访。在这种调查采访中,记者需要带着当前实际工作中某个具有普遍性或方向性的问题,选准一个有典型意义的“点”,真正“蹲”下来,认真“钻进去”,花上比较长一点的时间,扎扎实实地做调查研究,解剖“麻雀”。

判断题 国人早期的办报活动:1.《昭文新报》1873年在汉口由艾小梅创办,所载奇闻杂事居多,间或有诗词杂做2.《汇报》1874年在上海创刊,凡事之有关时务者,皆无所不包。3.王韬和《循环日报》

判断题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这些恶语相向的文字,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其表现形式有: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判断题 研究方法分为哪些?各自的优缺点:总体来讲,传播学的研究方法常常习惯性分为定性和定量研究两种,但事实上在传播学发展过程中发现这种分法过于简单和粗略,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研究方法是有交叉的。目前比较公认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调查研究法、内容分析法、控制实验法、个案研究法四个维度。(1)调查研究法①调查研究法是应用客观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对某种社会现象,在确定的范围内进行实地考察,并收集大量资料以统计分析,得出结论的研究方法。分为全面普查和抽样调查。②调查研究法的步骤a.确定调查的总体范围与样本个数。b.制定抽样方案。c.实地访问,包括:第一,结构性访问,即设计调查问卷;第二,主题性访问,即按事先设计好的大纲进行现场访问。d.整理分析调查结果。③调查研究法的优缺点a.优点:本方法基本不受人为控制因素影响,较客观、全面准确。b.缺点:对实际对象的相关性概括不佳。(2)内容分析法①内容分析是文献研究的一种类型,是对印刷文字、影片、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中显性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描述的一项研究技术。一般分两个层次,说什么(传播内容)与怎么说(传播形式)。其特点包括:客观性;系统性;定量性;显性内容。②内容分析法的步骤a.提出研究假设,确定研究范围。b.制定分类表,确定分析单元,严格界定分类标准。c.将讯息内容按分类表的分类方式编码归类,计算各种类别所占比例,各种分析单元所占频数。d.验证假设,得出结论。③内容分析法的优缺点a.优点:本方法可描述传播内容的倾向,说明信息来源特征,分析文本,说明读者对信息的意见,描述传播模式。b.缺点:分析对象有时并不能代表总体情况,研究者主观因素影响分类表的科学性。(3)控制实验法①控制实验法是根据一定的目的,人为地设计一个特定的、非自然状态的环境,在研究者控制下进行测验的方法。②控制实验法的步骤包括:a.提出实验课题;b.选定实验对象;c.制作信息测试材料;d.测试实验;e.提出实验报告。③控制实验法的优缺点a.优点:本方法优势在于可控制,本身逻辑性强。b.缺点:人为因素强,结论必有误差。(4)个案研究法①个案研究法源自心理学,用于检验某一对象的多方面特征。研究某一特定对象或案例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面情况,传播学中应用不是很多。怀特首次用本方法对“把关人”进行实际研究。个案研究一般没有事先的研究假设,结果都从案例研究中得出,也不证实假设,其价值在于深入全面地占有研究对象的资料,可以提供许多材料与见解,供其他研究作基础使用,由后续研究得出一般结论。个案研究法就是检测某一对象的多方面特征的研究方法。②在传播学研究中的应用多用于检查某个传播者(如新闻编辑部、报社、特稿社、电台、广告公司等)多方面的特性,或者了解研究者所感兴趣的某一特定案例在一个时期内的全面情况。③个案研究法的优缺点a.优点:深入了解某些特性达到实验要求。b.缺点:个体因素影响较大,不具有总体性。

判断题 非球面镜头比球面镜头成像质量好。

判断题 新闻的采访.写作.编辑是个体性为主的精神劳动。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5.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判断题 新传播革命的本质一、信源蜂窝式高速膨胀,保障知情权回归。大众媒介固定信息源;媒介权力;人人是记者;监督二、“自媒体”即时化传播,促进表达权回归三、全面信息监管失效,“权利”上升为“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