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马克思的“一般公正”原则是指报刊报道新的事实或争论双方的观点时,应保持一种形式上的公平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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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具体分析一篇失实的报道,找出原因:新闻失实,是指新闻报道脱离和违背客观事实而未能反映事实真相的现象,一般分为故意失实和非故意失实两类。(一)新闻报道下文是2006年5月9日重庆晚报刊登的报道(记者陈寒星)渝大女生成南大形象大使她身高1.68米,是学校公认的美女;她学习成绩优异,现在是南开大学的形象代言人。她叫兰花。生长于四川沪州、毕业于重庆渝州大学的她,目前正在南开大学攻读社会学博士和日本爱知大学农业经济学博士。昨日,她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美女博士曾读渝州大学兰花的本科是在渝州大学文学院度过的,学的是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在学校,兰花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仅每年拿专业奖学金,而且多次获得校内外健美操比赛、民族舞蹈比赛等奖项。“她成为南开大学的形象大使,我们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她学习成绩优秀,还是学校戏剧节、文艺汇演的顶梁柱。”原渝州大学文学院辅导员王欢老师介绍,兰花是个乐观、豁达的人,在学生会担任文艺部长期间,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业务水平等得到全校老师的首肯。大学时期的兰花,是学校男生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得到很多男生的追求。不过,同学杨丽说,那时的兰花喜欢的是有磁性嗓音的男生,要英俊高大,还要有琼瑶小说中男主人公般的浪漫。可是,符合这一条件的男生寥寥,于是她也就显得很“高傲”。当然,她也遭遇许多女生的嫉妒,同学小陈(化名)的女友就是其中之一。因为两人都在校学生会工作,联系比较紧密,她让小陈的女友心里很不痛快。“女朋友把兰花的照片撕了,说是怕我看了乱想。”小陈戏言,像他女朋友这样的,以前不在少数,有时候脱口而出说兰花怎么怎么不错,女朋友就吃醋,闹着分手。才貌双全当上形象大使“学校的形象大使不是选美比赛,我们注重的是才貌双全。”昨日,南开大学负责此次形象大使评选的老师介绍,该校公开选拔形象大使有近千人参加,经过第一轮初选,共20名学生脱颖而出。随后,学校将候选者的照片、个人资料等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全校学生公开投票,经过一个多月的评选,兰花以1554票的绝对优势当选。上月初,形象大使评选落幕没几天,兰花再得捷报:今年9月,她将被南开大学派遣至日本名古屋爱知大学攻读农业经济学博士,并将获得该校社会学博士学位。她的理想是当一名记者形象大使评选一落幕,兰花的照片就被全国各大网站迅速转载。“女博士不再是灭绝师太的代名词。”有的网友发出赞叹、羡慕,很多男性网友得知26岁的兰花已经结婚,纷纷扼腕叹息。已结婚两年的兰花说,自己目前的婚姻非常幸福,丈夫赵勇是北京师范大学国际经济学在读博士,两地分居,但是每个星期两人都会相聚。“远方永远在脚下,今后的路还很长。”兰花说,自己现在家庭、学业都比较顺利,非常幸福。不过,她说,人更重要的是要有社会价值,本科学新闻专业的她,最大愿望是成为一名资深记者,用深邃的眼光洞察社会,用笔记录世界。(二)评析(1)2006年5月17日,中国青年报《渝大女生成南大形象大使系假新闻报道多处失实》(作者蒋棒薇)披露,南开大学指出《重庆晚报》的报道存在多处失实:对于兰花同学身高、所学专业等基本信息描述均有错误。负责大赛评选的老师,无人接受过记者采访,而对于兰花大学期间的描述更是纯属虚构。兰花的司学杨丽说,没有记者就那些问题采访过她。此次评选网上投票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而该报道竟说有一个多月。兰花同学最终得票数排名第二,且票数为4129票,与该文所称相差甚远。(2)(《重庆晚报》的这篇失实报道是典型的故意失实。从捏造的采访就可以看出,记者怀有故意造成失实报道的动机,并非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未能按事实的本来面目如实报道。①对于兰花的身高、专业以及评选网投的时间、得票数、名次这些信息,记者是很容易核对的,出现错误只能说明记者事先没有通过可靠的渠道进行采访,写稿后又懒于核对。②对于兰花大学期间的描述“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仅每年拿专业奖学金,而且多次获得校内外健美操比赛、民族舞蹈比赛等奖项”,违背“在写情节时要严禁想当然”,把新闻写作等同文学创作,把“合理想象”的东西作为事实来写。③这篇失实新闻之所以能够见报,没有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稿件写完以后一般而言应该送审。除媒体内部把关,审稿者主要是被采访对象,以纠正稿件中的失实之处;有些重要稿件按规定还要送有关部门审稿,避免宏观上失实。

判断题 景别是被摄主体在电视画框中呈现的大小和范围。

判断题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判断题 加强交流,记者可以接受采访对象的免费旅游

判断题 新闻编评人的能力结构(1)信息能力。信息能力指的是新闻编辑主动地积极地接受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①社会信息(包括时事信息,经济信息,文化信息,社会生活信息等)。这类信息是新闻传播的主要内容,它构成媒介产品的主体。②行业信息,即新闻媒介产业的情报和消息。③来自受众的信息,读者、听众、观众和网民是新闻媒介的服务对象,只有了解他们的需要和愿望才能传播有效地进行。④媒介内部的信息(2)鉴别能力。鉴别能力指的是新闻迅速、准确地判断新闻事实的报道价值的能力。鉴别能力是编辑人基本修养与工作经验的综合体现。一般来说,理论修养、知识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越高的编辑就越具备对新闻信息的鉴别能力。(3)整合能力。整合能力指的是新闻编评人员对零散的新闻信息资源进行综合性开发利用,使其整体效应大于部分之和的一种操作能力。(4)创造能力指的是新闻编评人员突破传统思维、创新业务的能力。创造性思维过程往往表现这样的一些品质:①一旦发现问题的敏锐性,能在大家习以为常之处察觉事物的差异性,能发现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②探索过程的发散性,即善于从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思考问题。③解决问题的新颖性,即用前人来尝试过的独特、新奇思维路径和方法解决问题。④思维结构的综合性(5)写作能力。写作能力指的是撰写、修改稿件的文字运用能力和写作大小新闻评论的能力。(6)现代化技术与工具的运用能力。其指的是报纸编辑使用与新闻传播有关的现代通讯手段、语言工具、技术设备和交通工具。

判断题 著作权人是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发表其作品,这不是侵犯发表权的行为。()

判断题 根据网络专题内容与性质的区别,可以将其分为开放式专题与闭合式专题。()

判断题 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1新闻自由(定义):不受批准,自由出版报刊,即不必向政府申请营业执照或交付保证金,在政治经济上不受限制,人人都拥有出版权;不受任何形式的事先审查,可以发布任何新闻和发表任何意见;不受限制地自由接近新闻源。简要的说,新闻自由就是公民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国家的两大基本标志。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这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进而参加国家、地区公共事务的前提,也是国家政权、企业、个人对外界变动及时作出决策的前提条件。新闻自由是一种权力,属于人民所有。新闻自由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由,其必定受到特定的、具体的社会环境的制约。2新闻自由思想的提出: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弥尔顿在1646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中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这一思想在西方各国被视为新闻自由的圭臬guīniè(准则)。二、新闻自由是伟大的口号1从16世纪到19世纪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大致有三个时期:1)第一时期:封建王朝采取高压政策妄图扼杀出版自由。2)第二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3)第三时期:为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控制,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欧美各国政府都采取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各种手段来遏制出版自由,他们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出版物的事先检查制;取代报刊的事先检查制,各国政府先后制订煽动法、诽谤法遏制出版物;征收印花税,实行津贴制。)2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三、新闻自由属于人民1谁拥有新闻自由权?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才拥有新闻自由权。事实是:新闻自由权属于人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言论,出版……的自由。”2新闻媒介和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什么关系呢?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是代表人民行使新闻自由权。事实是: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不可转让的。人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委托任何机构来行使新闻自由权。3但是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生活看,争取新闻自由最努力的是新闻媒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践新闻自由权的也是新闻媒介,为什么?原因: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新闻媒介为了生存,发展。新闻媒介是向公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的专业机构,并以此作为其自身生存的条件。一旦新闻媒介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那么他们就无法存在。为了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新闻媒介句必须拥有一定的新闻自由,即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4新闻媒介一旦获得新闻自由权,能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就另当别论。事实上,有不少新闻媒介阻碍了大众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为维护公众的各种权利,也为保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对新闻媒介实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四、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