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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归纳:归纳推理是由个别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推导出一般性知识结论的一种推理。
判断题 确立核心受众群的主要考虑因素:新闻媒介确立核心受众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要素:(1)受众区域定位新闻媒介虽然是高度开放的大众传媒,以现代传播技术的发达程度,媒介信息产品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通,使受众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但就各个单独的媒介而言,其传播范围一般总是特定的、有限的。因此媒介需要确定一定区域内的受众作为主要传播对象,以后根据特定地域内核心受众的兴趣偏好和信息需求指导自己的内容选择和风格定位。(2)受众职业和身份定位对于媒体或栏目主持人,除了要明确核心受众区域范围之外,还必须要明确其职业和社会身份。同一个地区的受众,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社会地位不同,甚至同一个受众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处于不同社会角色上,其需求都会有很大的差别。比如领导干部、企业家和普通工人之间,大学生和农民工之间,知识分子与农民之间,甚至一名领导干部处在工作岗位和回到家中时,相应的需要都会有相当大的差异。不同的媒介要注意以不同职业和身份的受众作为其核心受众。(3)受众的年龄定位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处于不同的环境和地位,有不同的理解力,就会有不同的需求偏好。媒介在受众定位时,一定要顾及年龄因素。如大型综合性日报,以硬新闻和指导性信息为主,一般应以中年人为核心受众。因为需要这类信息的多为决策层领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高级知识分子等,其年龄段多集中于35岁以上的中年,这部分人有较丰富的社会阅历,又掌握着相当的社会决策权,文化程度也比较高。考虑到这些特点,报纸内容要突出深度,重在意义阐释,原因、影响的深入解析等,多登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硬新闻,适合决策者、知识者的信息偏好,满足其决策参考需要。即使同个年龄段的受众,身份、职业不同,信息欲求差异也会很大,因此需要同时将身份和职业要素综合考虑在内。(4)受众文化教育程度定位受众的文化教育水平也决定了其对媒介传播内容的偏好和理解力。媒介在受众定位时,一定要将其作为一个重要参考系数。一般讲,大型综合性日报内容严肃而有深度,应以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受众为主,也正是这部分读者可能对重大决策的参考信息关注度较高,理解力较好,与大报优势亦相契合。晚报、都市报面向广大市民,要顾及市民间巨大的文化教育水平差异,起点不宜过高,以定位在中、小学水平为宜,内容通俗易懂,形象性强,浅显而明快。电子媒介产品也类似,像“新闻调查”、“新闻观察”等深度报道和综合性新闻评论节目,可以定位在文化水平较高的受众层(如大专以上),突出内容的纵深感和厚重感,体现出一定深度;而生活类节目则与晚报类似,文化水平起点可低一些,贴近生活实际,简明易理解等。总之,不同媒介、不同栏目有不同功能和特性,要仔细确定受众大致文化水平、受教育程度和相应的理解力、信息欲求等,以此确定不同的内容和风格个性。媒介核心受众定位的要素还有不少,如性别、民族等,但最重要的就是区域、身份和职业、年龄、文化教育程度这四点,它们是任何时候、任何媒体受众定位所必须考虑的决定性要素。
判断题 新闻写作要求强的意思是(思想性强、政策性强、针对性强)8
判断题 对传媒产品“内容为王”的理解:(1)内容为王是传媒界最为人熟知的从业理念之一。其提出者维亚康姆公司(viacom)总裁雷石东是这样阐述的:“传媒企业的基石必须而且绝对必须是内容,内容就是‘切!”强大的内容生产力给报纸等传统媒体带来f品牌与知名度,媒体品牌标志着一种超越时空的品位和文化,一个好的品牌能够锁定忠实的受众,影响未来的受众。内容生产力仍是传统媒体的最大优势。传统媒体尤其是纸媒在理论与实践层面都经历了较长的历史发展,在全媒体时代,面对新媒体的轮番冲击,传统媒体经过十年乃至数十年的时间沉淀与历史检验的独特优势日益凸显,而其中最大的优势是它们拥有强大的内容生产力,这也成为报纸等传统媒体最核心的竞争力。传媒创造了两种产品,第一种是内容一电视节目、报纸、杂志等,第二种是受众——消费的娱乐和新闻内容的听众、观众、读者。通过这两种产品,媒介能获得两类收入,一类是基于内容生产的发行收入、延伸产品收入和延伸服务收入,另一类是广告收入。由于广告收入是大多数媒体的主要收入,所以受众是传媒公司的主要通货,传媒把凝聚在自己版面或时段上的受众出售给广告商,进而获取广告收入,也就是“第二次销售”。传媒内容的生产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吸引受众,特别是吸引能带来广告收入的有效受众。所以传媒之间的竞争是内容的竞争,是受众的抢夺,是注意力和眼球的争夺。(2)对中国传媒而言,“内容为王”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传媒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激烈的竞争迫使传媒不断提高自身内容的质量,进而最大限度的吸引受众注意力。“产品观念”是指重视产品质量,以产定销,以质取胜。由此可见“内容为王”和“产品观念”是吻合的。“渠道为王”是近些年一些学者提出的观念,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传媒越来越重视发行渠道的建设,重视各种促销手段的运用,千方百计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这符合市场营销学上的“推销观念”,认为消费者只有在强烈的销售刺激下才会采取购买行为,以产定销,以销取胜。“营销为王”的观念完全符合当今市场营销的主潮流,即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以销定产而不是前面的以产定销,这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3)“内容为王”解决了内容问题,但没解决市场问题。喻国明教授认为媒体已经进入“过剩时期”,厚报时代和多频道时代的到来宣告了媒体资源紧缺状况的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供过十求的情形。信息永远不会过剩,过剩的是信息载体,是媒介资源。在媒介过剩的状况下,受众选择的空间越来越大,传媒市场出现了“买方市场”的现象,媒介同质化严重,受众对媒介依赖性减少,媒介被选择的几率趋于平均化。在媒体资源过剩的压力下,传媒过去依靠垄断而获取巨额利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报纸、电台、电视台纷纷把经营的核心转移到内容的制作上来,希望依托高品质的内容战胜竞争对手,即内容为王理念的产生。在新闻报道上追求独家、独到,“独”,就是人无我有。据此,独家报道应该包括这样几种报道:一是在时效上领先一步的报道,能赶在其他所有媒体之前报道某一事件;二是在内容上与众不同的报道,能发掘出其他媒体没有的新闻事实;三是在角度上独辟蹊径的报道,能赋予众所周知的事实以新的意义。深度报道的核心在“深”,就是在披露新闻事实的同时,揭示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以及意义和影响。独家报道和深度报道最能体现一家媒体的敏感性和洞察力,体现媒体的资源实力和队伍素质,最有助于形成媒体的独特风格,是媒体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媒体产业中,存在着恶性收益循环圈和良性收益循环圈。如果在内容上投入不足,内容品质不高,则吸引到的受众减少,相应会导致收入减少,而收入的减少会导致在内容投资上的进一步减少,如此恶性循环,直至媒体难以存活为止。相反,如果在内容生产上增加投入,不断提高内容质量和吸引力,就会使发行量和收视率不断提高,相应的收入也会水涨船高,而收入的增加又会使内容投入增加,实现媒体的良性收益循环。“内容为土”的理念提升了媒体产品的质量,解决了长久以来我们媒体节目和报道缺少精品的问题,使媒体不断的推陈出新,创新能力得到加强。在媒体资源过剩,品牌混战的年代,媒介产品的客观差异越来越小,互相模仿和内容同质化严重,仅仅依靠内容来取胜是远远不够的,激烈的市场争夺需要强大的渠道建设和销售能力。报纸从过去的依托邮局进行发行到现在自办发行公司,在努力构建自己的发行网络;除了订阅,市场监管宽松的杂志则比较容易的进入全国各个报亭,渠道相对畅通;而电视节目的发行渠道则相对困难,虽然有着“制播分离”的要求,但由于行政体制的分割,电视节目在全国自由流通的渠道还未建立;网络成为渠道最为畅通的媒体,但由于网络不具备独立的新闻采集权,所以内容一直是网络媒体发展的心病。“内容为王”解决了传媒产品的内容问题,但没解决市场问题,营销学上的“产品观念”的缺点也是过分重视产品质量而忽视市场,忽视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市场销售,特别是终端客户销售,成为决定传媒成败的又一关键因素。
判断题 著作权自作品正式发表之日起产生。
判断题 软文中表现时间等重要信息的内容要尽量模糊,以引起受众的好奇心。
判断题 试述《市人大监督司一丝不苟》在写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是一篇可读性等于零的报道。可读性差主要是阅读起来太困难了,至少读三、四遍才能弄清它要告诉读者的是什么。其原因是:(1)标题的内涵令读者难以接受。该报道用单一主标题《市人大监督司法一丝不苟》则显得头太“虚”、太抽象和无针对性,读者难以从标题中明白和理解要告知的内容,导致可读性极差。(2)报道的开头令读者很难接受。报道一开始就令读者糊里糊涂,无法把握新闻的要点,造成阅读的困难。(3)不分段落令读者极难接受。该报道共分两段,第一段长340余字,而第二段仅有约40字。世界新闻界提倡文章的段落要短一些,甚至要求一个事实一句话一个段落,目的是令读者易于阅读、易于接受。(4)语句太长令读者无法接受。全文约380字,而报道开始就是一个长句长达320余字。作者把所有复杂的内容都挤进一个长句中,造成各种事实、各种关系之间的联系难以理清,连准确地使用标点符号也困难。以上从标题、导语、段落、语句等四个方面,分别解说《监督》一文的在可读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何等于零。
判断题 人本主义透视融合媒介融合媒体新闻生产没有背离传统新闻生产人本主义中对于人的重视,相反融合媒体语境下形成的一种跨越空间和时间的无界限竞争,使得最能迎合受众口味的媒体能够吸引受众、占领市场,于是乎所有媒体无不使出浑身解数来巴结、逢迎和取悦受众。这使得人本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已经被无限放大,甚至可能被严重扭曲,只要是受众需要的就是正确的,就应该得到满足,于是受众的欲求得到无限制的追捧,整个融合媒体环境弥漫着低俗、血腥、情色,变得乌烟瘴气。一、沦为平台或中介的融合媒体人本主义视野下的融合媒体不仅仅在新闻生产中重视人,而且将更广大范围的人放置到了新闻生产、互动、传播角色上来,“原本的受众”成为新闻生产、互动与传播的主力军。而媒介则开始渐渐地沦为“原本的受众”信息交互的平台与信息传递的中介。“这是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昨天,一切都围绕着党派;今天,一切都围绕着媒介,并局限于媒介的空间。”“然而,这种‘媒介化’(Media-tization)的政治至多是这样一种情形:新闻业能够成为市民社会的代言人,能够挑战政治自大和政治欺诈,但是,在民众对政党忠诚度降低,给媒介扩张提供了新的空间之际,媒介机构并没有因此而对公众更负责任。”当下,越来越多的新闻事件是由“原本的受众”引发,越来越多的新闻事件是由他们热烈互动而将其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越来越多的新闻是由他们的添砖加瓦而形成的完整故事,更有越来越多的新闻是因为他们的复制、转发而变得众人皆知。对于自媒体时代民众自发的新闻生产热潮,融合媒体几乎敞开双臂表示热烈欢迎,甚至退出了自己的领地和放弃了作为媒体应尽的职责。难怪新闻学界对新闻业界的批评不绝于耳:“新闻是新闻工作者使用各种方法的结果。”“新闻是经新闻记者加工的。”“我们没有说新闻记者伪造(fake)新闻,我们说新闻记者制造(make)新闻。”我们“既非贬低新闻.亦非指控它为虚伪,而是要提醒大家:就像所有的公共文献一样,新闻是被建构了的现实,拥有它自己内在的有效性”。®负责的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应该坚决地向虚构新闻、伪造新闻说“不”。新闻是一项公共事业,不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新闻是一种文化形式,是被结构了的、制造公共意义的一种或者一系列类型(genre)”。“新闻还是一件物质产品,它是如何生产、如何分配以及如何为受众所用,应该从政治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向度去理解。”经济学家哈耶克将信息作为“知识”一般化阐释,认为知识可以给掌握它的人带来收入,进而成为一种资产。资产的收人是租金,信息这种资产给掌握它的人带来收人,就是“信息租值”,这跟拥有房子的人能通过房子获得租金收入是一样的或者说像掌握了买家与卖家信息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掌握着信息.就从每一笔房产交易中收取佣金。媒介企业中这样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各大通讯社通过向客户提供需要的信息收取相应的费用。《纽约时报》数十年来积累的数据库.因为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因而也可以从中获利。许多中外学术数据库,它们本身并不生产知识.但它们却能通过保存和积累这些知识发财。因此,对媒体而言,不是一定要做新闻的生产者才能获取经济利益,只要成为“原本的受众”信息交互的平台与信息传递的中介,就可以掌握足够的信息资本,从而可以在“信息寻租”中获利。这种现象在传统媒体时期很少出现,但是在融合媒体时期却并不鲜见。如,网络视频媒体鼓励受众自己拍摄视频、发布信息,一方面满足了受众社会交往、情感释放、彰显个性的需求,实现了个人监督权、讨论权、表达权等,另一方面满足了网络视频媒体获取廉价信息资源、扩大信息资本、谋取商业利益的需要。这种不加限制的鼓励和宽松的把关标准,导致各种低级媚俗、粗制滥造的视频涌向网络,各种“炫富门”“低俗姐”频频出现,甚至一些低级情色炒作也借此机会粉墨登场。2006年,一个叫“雅阁女”的女网民数次在网上发布自己的视频录像,宣扬“崇富”思想,扬言“月薪低于3000元都是下等人”,一时引来上千万网民的口诛笔伐。2011年,一则半裸体视频在网上蹿红,发展成“浴室征婚门”,干露露母女从此言语粗俗、丑态百出地登上媒体舞台,甚至在一场恶骂中导致江苏一家电视频道被广电总局勒令关门整顿了两个月。显然,当下主动沦为受众平台和中介的融合媒体不在少数,即便是那些以自产新闻内容为主打的融合媒体,也不能忽视受众在新闻生产、信息互动与主动上传中的作用。但是,主动出让大众传播的权利和平台,沦为二流的垃圾信息的展示平台和庸俗内容的传播中介的媒体,是否具有免责权?是否不必为不负责任的受众发布的各种违法、违规、违背伦理道德的信息承担责任?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大众传播媒介应该与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一样,属于公益事业和公共产业。它应该成为服务大众的社会公器,而不应该损害社会和危害社会,更不应该成为少数人的牟利工具。二、置身旋涡的融合媒体今天的融合媒体置身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信息飞速增长,娱乐信息急速攀升,广告信息更是铺天盖地。媒介以内容竞争受众市场,这就是一场彼此间信息与信息、内容与内容的比拼。什么样的信息更能取悦受众,媒介就呈现什么样的信息。于是为了在竞争中取胜,追逐最大的经济利益,大肆炒作明星绯闻、渲染色情暴力、注重感官刺激、迎合猎奇心理,就成了融合媒体低俗化的显著表现。文化被“娱乐化”了,而“娱乐”又被“商业化”了。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一些媒体正在失去方向,失去重心,一步步地走向坠落,媒体正在演变、蜕化为美体、迷体、妹体、媚体和霉体。对于融合媒体而言,低俗化是一个可怕的“旋涡”,如果低俗是大多数受众的需求和选择.那么背离受众的需求就将无法继续生存;如果屈从于少数受众的需求,那就将在这个旋涡中越陷越深,最终也难逃覆没的命运。丹尼斯*麦奎尔(DenisMcQuail)在《受众分析》一书中曾明确指出:“受众对诸如娱乐消遣、间接感受刺激和浪漫故事的需求,要高于对教育、宗教等内容的需求。”而且,受众确实在信息选择中更倾向于暴力、色情、恐怖等低俗内容。至于原因,受众这种选择的心理机制目前尚未得到完善的解释,但不少学者已经从“猎奇心理”“弗洛伊德本我论”“最省力原则”等几种理论视角进行探讨。还有学者从潜抑制(LowLatentInhibition)角度提出观点,认为现代人的大脑中依然保留着数千年前原始生存环境所需的“暴力倾向”“冒险倾向”“对失去的恐惧”。因此,“恰恰是暴力、性、恐怖等‘庸俗’内容.能够引起人的注意,因为其中包含的‘生存’‘危险’‘繁衍后代’这些原始信息能够轻而易举地越过潜抑制,引起人的注意”®。尤其是在环境信息过量的情况下,面对大量信息,无所适从的受众更容易被与这些古老任务(生存、危险、繁衍后代)相关的信息所吸引。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体越是发达,提供的信息越是丰富多彩.受众越是无从选择,也就越容易被低俗内容所吸引。也许正是在这种人本主义的前提下,媒体界掀起了一股低俗媚俗之风,各种“艳照”事件频出,各处凶杀暴力之声不绝于耳,“木子美”“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一个接一个地冲击受众的审美底线。“一些传媒以性和色相为看点,狂打擦边球,报道内容常与女明星的三围相关,新闻用图火辣暴露,用字含蓄暧昧。这些带4色’的新闻,有的以批评的腔调出场,借批评的名义行炒作之实;有的干脆毫不遮掩.图文并茂十分火辣。”®其主要的原因是过分追求形而下的“快感”,而忽视了形而上的“美感”,导致媒介“人文内涵”缺乏。在当下的媒介内容中,文化的认知功能、教育功能甚至审美功能都受到了抑制,而强化和突出的是它的感官刺激功能和游戏功能。相对于不少横下心来“跳火坑”的媒体而言,融合媒体的低俗之路走得还算遮遮掩掩,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主打严肃,适度低俗;图片低俗,文字严谨;标题低俗,内容正派。但即便如此,这也有违媒体良知与社会责任。融合媒体对于人本主义的关注不应该走向极端和扭曲,而应该致力于提升媒介生产内容的品质和品位.做到不肤浅、不流俗、有深度、有魅力.或者说要通俗而不庸俗,用情而不滥情.娱乐而不愚乐,平凡但不平庸。融合媒介不计后果地、肆意地刺激受众欲求,无限度地满足受众的非理性欲求,可能导致受众为了寻求感官的强烈刺激,深陷各种暴力、色情、八卦、无聊、庸俗信息的汪洋大海之中,而迷失自我、不能自拔。这是媒体对受众极不负责的行为,严重背离了媒体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作为融合媒体的受众.一方面要合理利用媒介对个人的新闻功能、教育功因所望尘莫及”。他还认为,迷米是人类文化的原始汤,只要“原始汤一分子具备能够进行自身复制的条件.复制基因就开始繁盛了起来”。所以,迷米也是文化信息传承的单位.其文化传承的过程同生物演化的过程也都遵循着某种进化的基本原理:复制—变异—天择。®举例而言,人类大脑中的某个观念(迷米).经由模仿或学习“复制”到不同人的大脑中;而经过复制的观念并不会与原来观念完全相同,因此产生“变异”;这些相似又有所不同的观念,则在散布时互相竞争,因此出现类似“天择”的现象。这个循环重复许多次之后,存活的复本族群会逐渐获得新的性质,那些性质让它们更能在制造复本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道金斯说:“我们死后可能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和迷米。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存在的,我们与生俱来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基因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但是,基因在人与人之间复制,结果并不完美。因为“每过一代,你传给后代的基因都要减少一半。这样下去不消多久,它们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小,直至达到无足轻重的地步”。然而,“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了一个曲子.发明一个水花塞,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能完整无损地流传下去”。苏格拉底、达•芬奇、哥白尼、马可尼等人的基因复合体可能已经消失无踪,但他们的迷米复合体却依然盛行于世、完好无损、历久弥坚。因此,在文化传播和新闻传播中,迷米可能具有更精确的复制能力,也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迷米的复制过程没有操控者,却能从混沌中创造式样。“迷米的复制没有预见能力。它们都是无意识的、盲目地复制基因。它们进行自身复制.这个事实再加上其他一些条件意味着不管愿意不愿意,他们都将趋向于某些特性的进化过程”®,但这些特性在本质上又都是自私的。媒介融合和融合新闻生产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也类似于迷米复制演化的过程,它在混沌中产生,在模糊中发展,在没有什么东西操纵和控制的情况下,可能也是在自私本能的作用下,无意识地、盲目地创造着丰富多彩的媒介形态和传播样式,并一步步地走向不可预知的未来。但是,这个结论同大多数演化论者的假定相抵触.因为他们认为:人类文化的终极功能是为基因服务,协助基因存活。如果迷米真正具有精确复制的能力,那么迷米就会像基因一样,为自己竞争精确复制的机会,自私的迷米就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进行疯狂复制和传播,从而导致文化传播包括媒介融合失去控制,朝向不利于散播文化基因的方向发展,使得异态文化和异型传播大行其道。基因是人本主义的物质单元和精神内核,而迷米只是它的仆人和外衣。人类的行为是听从基因的呼唤,还是听凭迷米的操纵,这还没有得到科学家的实验证明。我们认为,即使文化传播、媒介融合可能会在自私迷米的推动下朝向不利于散播文化基因、坚守媒介正义的方向发展,以基因为依归的“天择”迟早会将迷失方向的迷米性文化和迷米性媒介拉回正道,就像主人总能有效地控制着不太听话的狗一样。根据这个观点,说到底,迷米就是基因的奴隶。如果说迷米是匹野马.那么基因是个骑士。无论迷米怎样狂奔撒野,驾驭迷米的缰绳仍然紧紧抓在基因的手中。毕竟产生迷米的脑子是人类的基因建造的,能协助文化基因扩散的脑子才是聪明的脑子。文化的DNA序列是人类文化的真谛,反映人类文化演变的规律。世界文化传播史上发生的一切变化,都与文化基因的序列特征息息相关。国学大师冯友兰在《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纪念碑碑文》中写道:“盖并世列强,虽新而不古;希腊罗马,有古而无今。惟我国家,亘古亘今,亦新亦旧,斯所谓4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者也r®中华文明成为世界几大古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其古史典籍、图片资料可谓卷帙浩繁,这充分说明了中华文化基因的强大生命力,也说明文化迷米并没有听任自私本能的任意驱使,失去发展方向感和责任感。同样,媒介融合和融合新闻生产的核心也必将是以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为发展导向,不断发展和创新传播科技、媒介形态和表现形式,而不会一味迎合迷米的自私本能,相反,它们只会唯文化基因的马首是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