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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试述新闻报道的负面影响与“负面新闻报道”的界定与关系:(1)新闻报道的负面影响与“负面新闻报道”的界定①新闻报道的负面影响,是指新闻报道公开传播后给社会造成的非预期的、不良的结果。根据效果的社会作用划分,新闻传播效果分为正面效果和负面效果。负面效果是受众接受信息后产生对社会有消极作用甚至阻碍作用的效果。②“负面新闻报道”是对社会负面现象所做的报道,通常聚焦于那些与现行社会秩序和道德标准相冲突的事件以及一切反常现象。犯罪、腐败、丑闻、性攻击、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一类事件往往是它注重的焦点。它的目的不在于歌颂光明或倡导,而在于暴露社会敏感灰暗的一面,以使公众瞩目、警醒和震惊。与之相对应的是正面报道和一般报道。(2)新闻报道的负面影响与“负面新闻报道”的关系前者的“负面”强调的是报道的影响和结果,即传播的效果,后者的“负面”则是指报道对象和报道内容。“负面新闻报道”并不等于负面影响,对社会的长远发展而言,负面新闻报道能够警醒社会,引起重视和对策的出台和实施,更多的是产生正面影响。
判断题 新闻评论的归纳式结构方式顺应了人们认识事物的思维活动规律。
判断题 微博:微博(Micro-blog)是一种非正式的迷你型博客,是基于Web2.0平台的一种可以发布即时信息的系统。微博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06年,2010年被称为中国的微博元年。微博可以使用户通过网页、收集、IM软件和API等方式发送图片和文字信息,不受任何时间地点的限制。与博客不同的是,微博发布的信息受到字数限制,最多不能超过140个字符(70个汉字)。其传播特点有:短小精悍,信息量密集,更契合人们快节奏的生活;实现跨平台数据交换,使用户摆脱了工具的限制;准入门槛较博客更低,实现了话语权的平民化。
判断题 广角镜头能使主体在画面上的成像比例大。
判断题 简述新闻的本源与来源的区别:新闻本源和新闻来源是不同概念,前者侧重于新闻的实质,而后者侧重于新闻的出处。(1)新闻本源是指新闻的根本来源。唯物主义认为,新闻的本源乃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就是人类在与自然斗争中和在社会斗争中所发生的事实。新闻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在新闻和事实的关系中,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先有事实,后有新闻。新闻工作者应该坚持唯物论的新闻本源观,尊重事实,坚持每一条新闻都以可靠、准确的事实为依据,在采访、写作、编辑中,都要力求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2)新闻来源,又称消息来源或信息来源,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新闻来源是指一则新闻中所涉及的事实和观点材料的出处,它表明事实、观点和背景材料从何而来,由谁提供。广义的新闻来源既指新闻事实的提供者,又泛指构成新闻根据的全部新闻事实。因此,题中“新闻本源即是新闻来源”的观点是错误的,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判断题 传播效果:在传播学研究领域,传播效果这个概念也具有下述双重含义:(1)在微观方面,传播效果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说服性传播是指通过劝说或宣传来使受传者接受某种观点或从事某种行为的传播活动,这里的传播效果,通常意味着传播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传播者的意图或目的。(2)在宏观方面,传播效果是指传播活动尤其是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活动对受传者和社会所产生的一切影响和结果的总体,不管这些影响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显在的还是潜在的。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提要题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新的特点?20世纪末期,出现了新型的提要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提要题的内容从以往比较全面地概括新闻事实和观点发展到有侧重、有选择地对部分内容加以概括,甚至只对引出新闻事实的某些现象加以揭示,以造成悬念,吸引读者阅读正文。以提要题制造悬念是一种大胆的突破。有些新闻的提要题,非但不“提”正文之“要”,甚至有意不从正文中选择内容,而是用看似扯得较远的话来引出正文,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2)形式从过去单纯的平铺直叙发展到运用多种表现手法,如描写、抒情、设问等,在结构上讲求灵活多变,富有层次和节奏感。(3)提要题的版面位置从固定于标题和正文之间发展到灵活多样。总之,随着版面的不断创新,标题的版面形式,包括提要题的版面形式也在不断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