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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突发性事件:事件可分为突发性亊件和非突发性亊件。非突发性亊件,是指那些人们预知的,安排好的,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事件。突发性事件,是指那些突然发生、带有异常性质、人们缺乏思想准备的时间。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判断题 媒体应以一种平等、尊重的心态来对待弱者。
判断题 网络媒体议程设置的问题:1、有价值议题的流失许多网络媒体对同一事件的报道都是雷同的,网络言论也太散漫。信息的泛滥带来了阅读的困难,那些有意义的信息可能得不到受众的注意,也没有进一步成为议题的可能,不少本应成为议题的信息湮没在大量的垃圾信息当中。2、议题的失真在网络中发布信息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和随意性,缺乏必要的过滤、质量控制与管理机制。网络上的许多消息是未经核实的,在论坛或者聊天室,人们可以接触到各种不同的声音。受众对网上消息的不信任度往往大于传统媒体,严重影响了传播效果和舆论引导功能的实现。3、色情信息泛滥互联网上的色情文化发展速度惊人,现在几乎已经渗透到网络空间的每一个角落。台湾一个网络调查公司1997年的调查表明:在台湾最受欢迎的前30个网站中,有50%的网站是黄色网站,而访问者中学生占75%。解决问题方法:1、增强网络媒体的权威性网络媒体要增强权威性必须做到对网上信息真实性的过滤和确认,在报道的正式性、权威性、代表性等方面形成自己的优势,并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赢得特定受众群的信任。2、增强把关人的功能在网络中,网络编辑和版主是主要的把关人。他们在信息采集、加工、制作、传布的整个流程中起着一定的作用,网络把关人要恪守“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尽量减少虚假、色情和垃圾信息在网络传播活动中的流通,使信息传播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3、提高网民的整体水平网络受众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信息的缺失,而是如何进行信息的筛选、对方方面面的报道作出正确的评价。由于不同的社会背景和受教育程度,网民的鉴别力、判断力参差不齐,因此网民整体水平的提高,自觉地遵守和维护网络规则,身体力行地承担把关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4、道德建设和法律建设并举一方面,网络媒介要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通过议程设置功能提倡健康、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遵守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做好媒介自律。另一方面,道德要产生必要的约束力,需要相关法律的配合。法律手段是社会控制中最强有力的权威性手段,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道德建设就会软弱无力。同时,互联网的全球性决定了仅仅靠某个国家的立法是不能解决网络传播的国际性问题的,应在全球范围内制定统一的法律框架,共同遵守、联合行动,才能确保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安全畅通。
判断题 慎用判断性的、情感性词语,避免出现倾向性的错误。可以适当以文学化的手法渲染事实发展的情节。5
判断题 大众传媒的麻醉功能: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认为,现代大众传播具有明显的负面功能。它将现代人淹没在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滔滔洪水当中,人们每天在接触媒介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他们在读、在听、在看、在思考,但是,他们却把这些活动当做行动的代替物。他们有知识、有兴趣,也有关于今后的各种打算,但是,当他们吃完晚饭、听完广播、读完晚报以后,也就到了睡觉的时间了。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把这种现象称为大众传播的“麻醉作用”,认为过度沉溺于媒介提供的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中,就会不知不觉地失去社会行动力,而满足于“被动的知识积累”。
判断题 网络话语主要在社会中下阶层中传播,而非主流舆论的受众则可能是文化水平和身份地位较高的人群。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判断题 【答案】(1)要重规调查核对的原因:调查法是新闻编辑针对新闻稿件中有关事实表述中存在的疑点,对当事人或知情者进行调查核实的一种改稿方法。有些新闻稿件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客观事实,仅仅靠分析法和核对法还不能明确判断,比如稿件中涉及对一些现场情况的描写、对当事人的采访等,没有相关的资料能够证明其是否真实,是否准确无误,编辑就要在时间容许的情况下,针对报道中的疑点进一步进行调查。通过对事物的直接了解与再认识来检查稿件是否存在错误,不但能发现并纠正其中存在的错误,往往还能杜绝整个报道的失实。采用核对法和调查法,又可以进一步澄清或改正采用分析法所发现的疑点和破绽。(2)特别需要调查核对的稿件①反映重大新闻的稿件。如重大典型、重大成果和发明,牵连重大政策问题的稿件。这类稿件由于社会影响大,务必准确无误。②批评性稿件。这类稿件容易引起被批评者的挑剔,只要有一点内容与实情不符都可能招来官司,必须注意调查核实。③新作者的稿件。由于编辑对新作者的为人与采访写作风格不了解,加之不少新作者对新闻报道的要求不甚明确,在稿件中“犯规”的可能性相对来说要多一些,因此对他们的来稿应多加调查核实。④容易失实的作者的稿件。有些通讯员和撰稿人在采访写作中经常犯有主观猜想、以文学创作手法写稿的弊病,对这些人的稿件,编辑要格外小心谨慎。⑤积压时间过长的稿件。由于新闻是对某一时刻发生的事情或出现的现象的报道,时间变了,情况也可能随之发化,因此在发表这类稿件时,必须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作出相应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