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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突发性事件因其小可预知和灾难色彩给记者的采访带来了哪些困难:(1)记者的采访写作大多在事件发生之后,很难在现场进行同时空的观察,不容易看到事件的发生过程,往往缺乏现场感受,只能靠事后寻访当事人和目击者,从他们的回忆中了解情况,勾勒事件的过程,然后向读者展现这个事件。即使赶到发生事件的“现场”,有时也只能依据“现场”的遗留物来做报道。(2)突发性事件绝大多数是灾难性的,常常伴随有生命和财产的惨重损失,而我们的报道大多是去挖掘真相,追踪原因。因此,去调查这一事件本身必然牵涉到某些人的责任、名声和利益的损失,导致记者的采访常常受到封锁:当事人三缄其口,现场被破坏,为采访者设置重重障碍等。在这种情况下,拿到的材料就可能过于零碎,甚至可能是假相,这使得记者的调查更加扑朔迷离。这时候,记者面对的难题简直与公安人员相似。这种事件的调查,是对记者的正义感、责任心、洞察力和调查基本功的严峻考验。(3)对突发性事件的报道,往往要求有较强的时效性。在事件的复杂程度和采写时效的压力下,要十分警惕“失实”的陷阱。(4)在市场经济的压力下,有些记者片面追求“卖点”,在突发性灾难的报道中,渲染恐怖镜头,展示犯罪细节,易造成负面的社会效果,这也是我们在采访写作中应该注意的。
判断题 电视与题评论:电视专题评论,又称电视评论片,是指报道类纪实型的电视专题片,是电视深度报道最常用的节目形态。电视新闻专题片的基本特征是新闻性较强,反映当前重大新闻事件或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明显纪实风格,不容许外加虚假操作。但同时讲究艺术性。电视新闻专题片和电视新闻一样,强调报道词与画面的有机组合,是“双主体”的并重关系。
判断题 标准固定镜头视场角在(46)度左右。
判断题 广播节目的呼号一般要求能够琅琅上口,容易记忆、传诵,而且要做到虚实结合,新颖别致,言简意赅,耐人寻味,最好能把听众因为收听该节目得到的利益一语道破。()
判断题 光圈:在镜头中用于约束光线通过的孔径光栏(阀)装置。
判断题 有无纯客观的报道?是否所有的新闻报道都在说话?这里的“说话”,并不是日常生活中人们聊天、谈话的意思,而是特指有目的地传递信息,通过报道表达某种意见、观点。如果从宏观的角度定义,“说话”是要达到某种传播目的,也是舆论导向。(1)“纯客观”的报道不存在①从内容上看,报道是记者主观的新闻写作,是对事实的选择和组合,任何文章的写作,都要遇到如何处理材料和观点的基本矛盾的问题。②从形式上看,新闻报道,尤其是动态消息,并不直接论述对事实的观点,即通过发表有形的意见来说话,而是通过叙述和再现事实,运用事实本身的逻辑反映现实,“寓论断于叙事之中”,通过发表无形的意见说话。③记者总是根据某个立场和观点精心选择某些事实、进行排列组合,在事实的叙述中表达意见,所以,“纯客观”的报道不存在。(2)所有的新闻报道都在说话报道,意味着记者对报道对象的选择、叙述、描写与再现,这就是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因此只要你一进入采写新闻的报道过程,主体就开始影响客体。你为什么报道这个事实?报道它什么?怎样报道它?都体现记者的倾向,换言之,都是记者在“说话”。是否所有的新闻报道都在说话?①“说话”的内涵这里的“说话”是指有目的地传递信息,通过报道表达某种意见、观点。如果从宏观的角度定义,“说话”是要达到某种传播目的,也是舆论导向。②新闻报道都是用事实说话a.传播的目的是说话写新闻是为传播,而传播本身就含有一定的说话意义。事实的传播总是为某种目的,即使没有明确的特定目的的事实传播,也总要形成和引导社会舆论。b.选择就是在说话新闻是对新近发生或发现的事实的报道,“报道”就包含有记者的劳动和主观的行为,报道意味着记者对报道对象进行选择、叙述、描写与再现,这都体现记者的倾向,都是记者在“说话”。c.新闻与说话无法分家写一篇报道,总要围绕着主题思想才能取舍材料,统率全文。主题思想是“说话”,是记者企图通过新闻报道有目的地传达信息、表达倾向与观点。
判断题 我国法律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但涉及新闻作品的,仅有民事责任。20
判断题 如何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1)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新闻报道要忠实客观事实,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来反应它。新闻报道的形式也应该是客观地叙述事实,报道者不得随意做主观的解释和议论,而是将自己对事实的意见寓于对事实的客观叙述中,正所谓“用事实说话”。工作性原则包括报道参与权利上的“平等”表现手法上的“平衡”、所持意见上“中立”。新闻媒体要站在社会和公众的立场,公平地待新闻报道所涉及的人和事,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公理和民意为标准决定对报道内容和报道方式的选择和取舍。(2)新闻的倾向性新闻的倾向性是指新闻报道者在报道或者评述新闻事实时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倾向。(3)坚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的要求①要正确认识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关系。客观和公正都是新闻报道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是新闻传播取得良好效果的有效方式,也是新闻工作所追求的一种职业境界和道德理想。提倡在新闻报道中采用客观报道方式,但反对搞“客观主义”,反对搞“有闻必录”。“客观主义”和“有闻必录”是对客观报道原则的曲解。将客观报道新闻同反映立场倾向对立起来不符合新闻工作实际,也不利于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客观报道原则的科学内涵,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②新闻的客观性与倾向性是矛盾的统一。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就是指传播主体在报道自身之外的对象时,不能用自己的意识、意志、情感等改变对象的本来面目,即不改变对象自身的内容。客观原则是确保新闻报道可信和公正的核心手段。事实上,人们只有通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能动的主观性才能达到对新闻事实的客观反映。正因为人们具有明确的主观意识和对象意识,才能在思维中将客体和主体区别开来,才有可能将不属于对象自身的东西排除在报道之外,从而达到客观再现。不能离开主观性来理解客观性,新闻报道中的客观性始终是相对主观性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把握到的客观性,是传播主体认识水平范围内的客观性。③坚持新闻报道客观公正与立场倾向的统一,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善于客观地用事实说话和公正地进行报道,又要坚持一定的思想原则和政治立场,善于通过客观公正的报道恰当地表达自己对于新闻事实的观点和意见,体现报道者应有的立场和态度。许多媒介不同地描绘着同一个事实,混入的观念千差万别,表现出媒介的立场和意识形态倾向。记者反映客观事物,不是机械、直观的照相,而是自觉地、能动地选择角度,经过去粗取精、价值判断形成某种认识,这是新闻“意化”的过程。这种意化形成的认识更深刻、更完整地反映出媒体同社会的关系,不仅决定记者对事实的选择,而且决定对事实蕴涵思想的开掘。④要防止新闻报道中出现只强调“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传播新闻,不考虑立场观点,不顾及传播效果的客观主义倾向,和只强调反映观点、表达立场,不善于用事实说话,不顾及传播效果的主观主义倾向。防止这两种倾向,就须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掌握认识和分析事物的科学方法,坚持一切报道从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和公正地评价客观事实,同时又坚持一定的立场倾向,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努力使新闻报道获得理想的传播效果。要努力使新闻报道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有立场。⑤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和公正性是一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范畴,应该在坚持公正性的前提下,表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客观报道不排斥记者的正当立场,因为记者的立场如果正确,必然来自客观事实、符合客观事实,客观地披露事实也就显露出记者的立场。另一方面,如果记者的立场错误,注定要背离客观事实,不可能正大光明地运用客观报道,这是记者背离客观报道的根本原因。⑥记者的观点隐蔽在事实中,借助事实表达对事件的态度,是最高超的报道技巧。实际上,客观报道也是一种报道艺术。从新闻中看不到记者扬弃了哪些事实,有意保留、突出了哪些事实,没有直接看到但却感受到记者的态度,就表现出完美的客观性。运用恰当的语言,将记者的思想隐藏在不动声色的叙事中,是为世人所称道的春秋笔法,即新闻的微言大义寓于事实之中。⑦坚持新闻传播的立场原则。传播主体不仅以事实原则(真实、全面、客观报道的原则)和新闻传播特有的方法原则(及时、公开的传播原则)传播新闻信息,而且会以自己认为的公正原则、特有的利益原则和立场原则去选择报道内容和方式,去表达自己的传播倾向,即媒体报道新闻事实,目的不只是在于传播新闻事实之信息,还在于通过对新闻事实信息的各种处理而“说话”。⑧公正原则与立场原则最基本的关系就是统一与矛盾。从理想意义上说,新闻传播遵循的价值原则应该是惟一的,这就是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如果有立场,这种立场只应该是公正或正义的立场。公正原则从新闻传播的价值取向上约束着传播者合目的性的追求,它不拒绝传播者在再现新闻事实时可以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表达一定的倾向性,但它以“道德律令”的形式要求这种立场、倾向必须是“正义”的、公平的和合理的。是社会公众期待新闻传播应当达到的一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