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照相机速度调节盘上的A档,是(光圈优先)自动曝光模式档。
判断题 人物追踪采访:人物追踪采访的对象基本上有两类,一是名人,二是普通人。一般来说,读者对名人的事感兴趣,但是否成为追踪参访的题材,关键是看事情本身是否具有追踪的价值。对于普通人,关键也要看事情本身是否具有追踪的价值,普通人的事也有不平凡处。人物追踪采访有两种类型:①单一的人物追踪采访,这种采访,线索单一,采访起来较易;②众多的人物追踪采访,这种采访,线索繁多,采访起来较难,要靠集体力量,一两个记者在短期内难于成任务。人物追踪采访成果的报道形式,除了常见的新闻通讯外,还创造有组合式报道形式。人物追踪采访成果的报道形式也是一个在创新中不断发展的事物。
判断题 使用匿名消息源时,记者需向编辑部说明,得到编辑部的同意。()
判断题 《明报》:1959年,查良镛与沈宝新创办1966年创办《明报月刊》,1968年《明报周刊》,后《明报晚报》创刊时经济十分困难,仅靠金庸的武侠小说连载《明报》最主要的特色是始终大量报道内地新闻。创刊初期就因报道内地三年自然灾害时的出境潮而销量大增。1965年开始,专辟“乡土”专栏,刊登内地报刊上的专稿,“文革”期间,《明报》开辟了“北望神州”的中国消息版,刊登许多内幕新闻而跃入高销量中文报纸之列。70年代末,由于祖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新政策,香港市民大量涌回内地探亲,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往来也日趋频繁,对于祖国大陆的报道开始成为热点,《明报》因此成为仅次于《东方时报》与《成报》两大众化报纸的香港第三大中文报纸,在中小资产阶级,尤其是知识分子中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1911年,查将明报集团有限公司上士1993年售于品海,辞去董事局主席职务
判断题 新闻失实:新闻失实是指在新闻报道中事实不准确和不真实,或将带有偏见的解释编入新闻报道之中。以实际情况看,新闻失实最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添枝加叶,层层拔高;要件残缺,隐瞒事实;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因果不符。就其性质来说,新闻失实可分为故意性失实和非故意性失实。非故意性失实是指在采写编新闻过程中,作者并没有觉察到自己报道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这种失实多半是由于作者在采访中获得的原始材料失实造成的;有的采访不深入,以讹传讹,造成失实;也有编辑把关不慎,核对不严造成的。故意性失实是指明知道自己所写的新闻与实际情况不符,却明知故犯,造成新闻失实。
判断题 尽可能采访到被批评对象,尊重其辩护、辩解的权利。若经过努力仍没有采访到某一方,应在稿件中加以说明。()
判断题 杂剧在元代文学中有突出的地位,代表作有关汉卿的《窦娥冤》、王实甫的《西厢记》、(孔尚任的《桃花扇》)和马致远的《汉宫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