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传播效果:在传播学研究领域,传播效果这个概念也具有下述双重含义:(1)在微观方面,传播效果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说服性传播是指通过劝说或宣传来使受传者接受某种观点或从事某种行为的传播活动,这里的传播效果,通常意味着传播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传播者的意图或目的。(2)在宏观方面,传播效果是指传播活动尤其是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活动对受传者和社会所产生的一切影响和结果的总体,不管这些影响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显在的还是潜在的。
判断题 所谓“同频”内容,即直接击中目标用户的兴趣点、痛点或痒点,可以使对方产生共鸣和分享欲望内容。
判断题 电视编辑主要是剪辑阶段,具体来说剪辑阶段又包括前期策划、拍摄与后期制作这三个工作内容
判断题 录音评论是以实况音响为论据的各种广播评论的总称。伴随客观事物发生的实况音响,只要具备证明或说明论点的素质,都可能成为广播评论的论据。其中用于表现事实的音响,属于事实性论据;用于表达采访对象对于事物看法的音响,属于观念性(理论性)论据。不过音响通常只是论据的一部分,只有与评论主体的解说和说明结合起来才能成为完整的论据。采制录音评论,要求根据证据证明或说明论点需要,精心选择、剪裁音响,使之成为整个论述的有机组成部分;恰当处理与论述语言的关系,既保持论据的完整性,又使它与论点论据相应。同时严格划清论点与论据的界限,防止把采访对象表达自己的看法的录音讲话,与表达电台或作者的立场、观点的论点混同起来。
判断题 红光的波长比红外线的波长长。
判断题 夹叙夹议的报道手法,可以使报道更客观、准确地记录新闻事件的过程。
判断题 金字塔结构的特点是将事实的结果、最重要的材料安排到最后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