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真实性:新闻真实性是指新闻作品报道事实所达到的与实施实际情况的吻合程度。它的基本要求是,据实报道,如实报道。在新闻写作中,任何虚假都是与新闻真实性的要求背道而驰的, 因而是应当严加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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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我国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媒体、传播者、收受者或公民和法人四个方面。()
判断题 新闻记者只要注册个人账号,无论其职务身份是否可被公众识别,都可以通过微博、博客等发布其在工作中获取的新闻信息。
判断题 用日光型胶片在灯光下拍摄会使色彩偏(红),偏(黄)产生(暖调)效果。
判断题 “三网融合”又称三网合一,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在网络层面上实现互联互通,在业务层面上相互渗透和交叉,在应用层面上使用统一的通信协议。其目的是通过优化现有网络配置,综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采用全数字化连接、宽带数据交换运输、高度集成业务、简化终端接入、智能化管理与控制等方式改造多媒体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视频、数据、语音等多媒体信息服务。
判断题 “上限效果”指的是什么?如何评价这个假说:(1)“上限效果”假说的含义“上限效果”假说是艾蒂玛和克莱因于1977年提出的。这个假说的观点是: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并不是无止境的,达到某一“上限”(饱和点)后,知识量的增加就会减速乃至停止下来。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获得知识的速度快,其“上限”到来得也就早;那些经济地位低者虽然知识增加的速度慢,但随着时间推移最终能够在“上限”上赶上前者。这个假说意味着,大众传播的信息传播活动的结果不是带来社会“知沟”的扩大,而是它的缩小。艾蒂玛等人为“上限效果”假说提出以下三条论据:①信息源的性质决定的“上限”。换言之,大众传播传达的不是“高、精、尖”的知识,而是某一范围、某种程度的“一般”知识,无论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还是低者,都不可能从大众传播中得到超出这个程序或范围的知识。②受众本身具有的“上限”。受众中的“先驱部分”(即社会经济地位高者)在感受到自己的某种知识已经充足的时候,就会自动减慢或停止对这种知识的追求。③现有知识已经达到“上限”。即如果受众个人的知识程度已经高于大众传播的内容,他们便不会再通过大众传播去寻求知识。(2)对“上限效果”假说的评价①艾蒂玛等人所指出的“上限”在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过程中是存在的,但是在人的一生追求知识的总过程中,这个“上限”是否存在则是个疑问。②因为,尽管个人对特定知识追求在一定阶段上会出现“饱和”或知识量增加的停顿,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就会开始对新知识的追求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必须带来知识总量的增加。③此外,考虑到知识的老化和更新的因素,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即使后来在某个“上限”赶上了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这种知识的实际价值也早已大大打了折扣。因此,认为通过大众传播的“知识平均化”效果可以消除社会“知沟”,实现普遍社会平等的观念是很幼稚的。
判断题 突发性事件是指事先无法预知、突然发生的事件,例如政治冲突、民族骚乱、刑事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各种突然降临的自然灾害等。这一类事件是事件通讯报道的重要选题。突发性事件大多为灾难性事件,伴随着人类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是人们通常所称的“坏消息”、“坏事”,对于这类事件的报道难度比较大。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突发性的事件,多数媒体总是遵循“先简后详”的原则,先用消息抢先报道,将灾难的大致情况和损害程度抢先告诉读者,以满足读者尽快获知信息的心理需要。继而再采写详细的事件通讯,将消息中的“如何”以及“为何”要素——展开,对事件的原因进行探索,满足老百姓详知、深知的心理需要。
判断题 简析报道策划的概念报道策划:新闻工作者依据新闻规律,对报道运作的诸环节的预先谋虑,即对报道什么和怎么报道的思考与设想。它追求创意和良谋,着眼于报道效果的优化。报道策划重在先期的谋智投入,其明显的优势是有利于掌握新闻报道的主动权,提高新闻报道的有序性和有效性。报道策划是新闻竞争的必然结果。这就迫切需求编采人员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报道的研究和设计,着力改进报道的内容和方法方式,不断的推陈出新。
判断题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英文名称是“TheInternetofthings”。由此,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泛在网络的融合应用,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