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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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邸报是中国最早意义上的报纸。

判断题 胶片保存时间长,温度高,灰雾度大。

判断题 配合以下新闻报道材料,写一篇短评,要求标题自拟,论点突出,结构合理,字数400字左右。附材料:为种龙井茶砍倒景区成林树“九溪十八涧”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新华社杭州3月11日电“重重叠叠山,曲曲环环路。咚咚叮叮泉,高高下下树。”清末学者俞越所描绘的这一景致,是距杭州西湖仅十里之遥的“九溪十八涧”景区。然而,这幅以山、树为依托的幽静画面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当地农民为了在这里种植身价不菲的“龙井茶”,竟不断砍伐景区内的林木以拓展茶园。“九溪十八涧”内的康王坞,是一条夹倚在马鞍山和大湾山之间的山坳。2004年2月末,记者来到这里时,看到一小块一小块零星茶园散落在山坡之上。在景区附近居住了40多年的八旬老人吴大中告诉记者,过去这儿根本没有茶园,种茶是近十来年才出现的。那些不到半米高的茶树就是茶农近两年砍倒树木后种下的。吴大中说,两年前,他和九溪派出所的魏维友偶尔来到康王坞时,正遇上两名当地农民和一名外地雇工在砍伐一棵碗口大的桂花树,当场被魏维友阻止。然而,景区内的砍伐行为并没有停止。记者看到,几块茶园略显干燥的新土上是扦插不久的茶苗。而在茶园周围则是成堆砍枝,崎岖的山路旁留下了不少樟树、杉树、松树和冬青树的树桩。在一块不足1亩的茶园周围,有11棵大树被剥皮,3棵大树被砍倒,一些树上还留着新鲜的刀痕。魏维友告诉记者,茶树生长需要充足的日照,为了能让茶树长得好、产茶多。茶农便砍去周围的大树,或将大树剥皮让其自行死亡。这些被剥皮和砍倒的树最大的直径有40厘米,最小的也有10多厘米。吴大中老人抚摸着一棵濒死的大树说:“这儿的树长这么大不容易,没有几十年,哪儿能长这么粗!”记者看到,许多茶园旁的树木都被砍去了枝权和树叶,只留下高高的树冠。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干,照在刚刚长出嫩芽的茶树上。西湖龙井素有“黄金芽”、“无双品”之称,它的盛名使它成为人们大力追捧的对象。杭州茶叶市场的茶商得意地说,虽然现在还没到新茶上市,但许多心急的客人已经来催,往年常常是茶还在锅里炒,客人就等在一边了。由于产量有限,产于杭州山区内的龙井便成了“稀缺商品”,近年来价格逐年攀升。早春龙井每500克一般能卖到1500元上下,如果把清明前的第一道龙井拿到杭州城里拍卖,还能卖到5000元至上万元的高价。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遭到砍伐的这片林区,正是盛产西湖龙井的“宝地”。根据2001年7月实施的《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九溪十八涧景区内的康王坞位于西湖龙井茶基地的一级保护区内,从地图上看,遭砍伐的林区正位于一级保护区的中心。当地农民对这块林地的种植条件赞不绝口:这里土质好、阳光足、雨露多,种茶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一位村民顺口冒出一句:这个地方没多少人来,查的人少,谁也管不到。正是受西湖龙井不菲身价的吸引,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西湖风景区内就出现了农民毁林种植“龙井茶”的现象。根据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的统计,近十年来共有百余亩林地遭到蚕食。示例如下:善待环境莫让利欲熏了心近日有媒体报道,在距杭州西湖仅十里之遥的“九溪十八涧”景区,当地农民为在这里种植身价不菲的“龙井茶”,竟不断砍伐景区内的林木以拓展茶园。该事件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多数人对这种利欲熏心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示了愤慨与谴责。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传统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未转变,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管护的思想仍普遍存在,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依然严重。种龙井与环境孰轻孰重,想必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树木有保护地表,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等诸多作用,但仍然有部分人为了获得暂时的收益,忽略长远的环境问题。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处理问题、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旱灾和水灾、生物多样性破坏,哪一个不是我们不善待环境造成的。大自然已经给过我们太多的警告。获得经济收益可以有多种方式,但地球只有一个。而事实也证明,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请不要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毁掉人类的未来,趁一切都来得及之前,请善待我们的环境。

判断题 社区是在一定区域内,按照一定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具有共同人口特征的地域生活共同体。

判断题 宣传不一定要有实在的信息内容,宣传注重的是形式,为了能够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判断题 “上限效果”指的是什么?如何评价这个假说?(1)“上限效果”假说的含义“上限效果”假说是艾蒂玛和克莱因于1977年提出的。这个假说的观点是: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并不是无止境的,达到某一“上限”(饱和点)后,知识量的增加就会减速乃至停止下来。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获得知识的速度快,其“上限”到来得也就早;那些经济地位低者虽然知识增加的速度慢,但随着时间推移最终能够在“上限”上赶上前者。这个假说意味着,大众传播的信息传播活动的结果不是带来社会“知沟”的扩大,而是它的缩小。艾蒂玛等人为“上限效果”假说提出以下三条论据:①信息源的性质决定的“上限”。换言之,大众传播传达的不是“高、精、尖”的知识,而是某一范围、某种程度的“一般”知识,无论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还是低者,都不可能从大众传播中得到超出这个程序或范围的知识。②受众本身具有的“上限”。受众中的“先驱部分”(即社会经济地位高者)在感受到自己的某种知识已经充足的时候,就会自动减慢或停止对这种知识的追求。③现有知识已经达到“上限”。即如果受众个人的知识程度已经高于大众传播的内容,他们便不会再通过大众传播去寻求知识。(2)对“上限效果”假说的评价①艾蒂玛等人所指出的“上限”在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过程中是存在的,但是在人的一生追求知识的总过程中,这个“上限”是否存在则是个疑问。②因为,尽管个人对特定知识追求在一定阶段上会出现“饱和”或知识量增加的停顿,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就会开始对新知识的追求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必须带来知识总量的增加。③此外,考虑到知识的老化和更新的因素,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即使后来在某个“上限”赶上了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这种知识的实际价值也早已大大打了折扣。因此,认为通过大众传播的“知识平均化”效果可以消除社会“知沟”,实现普遍社会平等的观念是很幼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