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性观察:参与性观察,又称参加性非匿名观察,是指记者既亮明身份,又参与采访对象的一些活动,同时,又随时随地观察现场的情景。这种观察能使记者全身心投入采访,体验到现场的气氛,获取切身的感受,能加深记者对于被观察事物的认识和理解,也能缩短双方的心理距离。采用这种方式应避免记者带有过强的主观性,产生一定偏见。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合理使用作品分为“引用”和“参考”。“引用”必须注明作品的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出处,“参考”则不必注明。()
判断题 虚假失实新闻更广泛的受害者是受众。
判断题 记者可以就争议性的新闻或与公共政策节目有关的报道发表个人观点。()
判断题 媒体应当建立常规的更正与答辩机制,这符合马克思有关新闻的真实和客观的理解。()
判断题 摄影的功能主要有记录功能、信息传达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
判断题 黑白相纸按用途可分(印相纸),(放大纸)。
判断题 调查报告作为调查研究成果性质与文字的书面报告,也是一种新闻边缘文体。它与工作总结、工作通讯相近,不同的是其分析更加深刻、理论性更强。它具有信息性、动态性、全面性和具体性等特征。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