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中央电视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视台,即CCTV,1958年5月1日试播,9月2日正式播出,定名北京电视台,首任台长罗东。该台在当时每周播出四次黑白电视节目,每次2~3小时。1967年因为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破坏而停播,同年2月4日复播,1973年5月1日,开始播出部分彩色节目,1978年改名为中央电视台。是中国重要的新闻舆论机构,是党,政府和人民的重要喉舌,是中国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具有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是全国观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中国了解世界,世界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在国际上的影响日益增强。
判断题 影响媒介定位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直接影响媒介定位的要素①受众从媒介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受众是新闻媒介的服务对象,是媒介产品的消费者。大众传媒的受众具有“众多”、“混杂”、“分散”、“流动”、“隐匿”的特点,把握大众传媒受众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重视传播过程中的反馈,有意识地进行受众调查。受众的人数、年龄结构、职业结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以及受众对媒介的消费心理和行为等都是影响媒介产业发展,从而制约媒介定位的要素。这些要素都对新闻媒介的定位与设计起重要作用。②媒介的控制者媒介的控制者指能够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或经济手段对媒介进行控制的组织及个人。比较普遍存在的控制者,一类是政治组织及其领袖,如政府、党派组织;一类是经济组织,如企业、财团等。经济组织对媒介的控制主要采用的是经济手段,如通过向媒介投资、控股,通过向媒介提供广告、赞助等对媒介施加影响。政治组织对媒介实现控制的手段更多,它通常可以有四种主要的介入类型可供采用:制定法规、优惠政策、补贴政策和赋税手段。我国新闻媒介特别是主流新闻媒介大多接受各级行政机构的领导,此外,各类新闻媒介都要在中央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各类报刊进行行政业务的管理,等等。因此,媒介的控制者对于媒介的定位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经济组织如各式各样的企业、财团同样也会影响新闻媒介的报道活动,一个反面的极端表现就是“有偿新闻”、“三包采访”在新闻界的出现。作为媒介的投资方的经济组织的利益,是媒介运作中必须考虑的因素。③广告客户广告是现代传播媒介的经济支点,媒介的生产循环要依靠广告提供资金保障,因此对广告市场份额的争夺在媒介竞争中不可避免,尤其是那些完全进入市场的媒介,会更加自觉地将广告客户作为自己的服务对象和争取目标。广告客户的需求、广告经营的规模越来越成为制约媒介定位和产品设计的重要因素,媒介的新闻单元作为媒介产品中最重要也最具影响力的部分,更为广告客户所器重。广告经营的成败与新闻单元的质量优劣已经是现代传媒发展的一个“连环扣”,这两者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新闻媒介的定位和产品设计不能不将广告客户作为一个重要参照因素。④传通中介任何新闻媒介产品要实现其价值与使用价值都必须依靠一定的传通中介。传通中介是媒介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依赖,而支撑传通中介的元素又非常复杂,既有主要靠人力构成的中介,如报纸发行网络,又有主要靠科技设备构成的中介,如广播电视信号发射和接受系统、国际互联网等。所有这些中介因素都影响与制约媒介产品的形态和规模,包括影响和制约媒介新闻单元的设计和运作。⑤竞争者新闻媒介相互之间的竞争是构成媒介生存环境的又一重要因素,这种竞争一方面存在于不同类型的媒介之间,另一方面还存在于同类型媒介之间。媒介受众市场的不断“分化”成为大势所趋,能否找准合适的市场定位并生产出高质量的媒介产品,决定着媒介的兴衰成败。而媒介定位正是与竞争者的生存状态相对而言的,也即要寻找竞争对手的薄弱环节,发现市场空白点,从而选择正确的发展战略。(2)间接影响媒介定位的要素间接因素通过直接因素发挥作用,主要的间接因素有:①政治因素,即国家的政治制度、政党和政府对媒介的影响因素。②人口因素,即人口数量、区域分布、人口结构等对媒介的影响。③经济因素,即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对媒介的影响。④环境因素,即媒介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对媒介的影响。⑤法律因素,即与媒介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媒介的影响。⑥技术因素,即支撑媒介产品生产的科学技术对媒介的影响。⑦文化因素,即媒介所在地区的文化传统对媒介的影响。(3)影响媒介定位的内部因素上述影响媒介发展的环境因素是媒介决策的一方面依据,而媒介决策还必须考虑另一方面因素——媒介内部条件的变化,这是媒介决策同样不可忽略的重要依据。媒介内部因素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①媒介的资金、设备和技术条件,这是媒介运行的“硬件”。无论媒介新创办或者改版都需要“硬件”保障,如20世纪末期我国省级机关报纷纷创办都市报,一般都要投放几百上千万的启动资金,新办电视台、网站需要的资金更多。大到媒介定位、产品设计,小到一次报道策划,都要充分考虑媒介自身的“硬件”因素,量力而行,确保策划方案的成功实施。②媒介的人力资源、体制与管理水平,这是媒介运行的“软件”。a.人力资源,指媒介拥有各类专业人才的数量、人员素质及其水平。人力资源历来是制约媒介的各项策划包括新闻传播策划的重要因素,因为一切策划方案都要靠恰当的人去完成,策划实施效果首先取决于人的努力。b.媒介的体制,指媒介的组织制度,包括用人制度、部门设置等。目前我国新闻媒介的体制是有差异的,有的已经实行全员聘用制,真正实现了社会招聘、择优录用和人才流动,有的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旧体制的影响。c.媒介的管理水平,也是影响策划和组织传播的一项重要因素。管理水平高的媒介能够以高效的工作流程、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纪律保证策划方案的实施,而管理水平低下的媒介则有可能使优秀的策划变成纸上谈兵。媒介内部的各项因素也是互相关联,而且能够彼此转化。“硬件”方面的因素可以转化为“软件”方面的因素,“软件”的优势也可以转化为“硬件”的优势;“软件”和“硬件”中的不同因素也可以相互转化。③媒介进行传播的符号因素。媒介的信息传播总要凭借一定的符号来实现。不同的媒介有不同的符号体系,因此新闻传播策划必须要以媒介的符号因素为依据。符号学将符号这种负载和传递信息的介质分为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两大类。a.语言符号,包括有声语言和文字语言两种类型。语言符号具有抽象性,因此具有演绎性功能,适合用来进行逻辑推理和抽象概括。b.非语言符号,包括体语(如动作、姿势类语言)、视觉性非语言符号和听觉性非语言符号三种类型。非语言符号具有具象性,因此具有再现性功能,适合用来传播态度、情绪、场面和气氛等。
判断题 在互联网技术的刺激下,随着手机智能终端日新月异,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自媒体突飞猛进,大有压倒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甚至有的传统媒体企业出现倒闭的情况。面对来自新媒体的巨大冲击,普遍出现了对传统媒体的悲观态度。有人甚至预言,这五年将是电视媒体和自媒体、新媒体的殊死一战。对年轻人来说,电视好像越来越像个摆设;另一方面,即使不经常打开,电视也不可或缺。这是电视这个传统的家庭电子产品在互联网时代遭遇的尴尬现实。而随着pad等更多智能终端的普及,电视的领地正被进一步瓜分。电视正在走向消亡吗?激进派认为,电视已经无用,正走向消亡。乐观派认为,智能电视正在普及,电视的第二春正在来临。更加理性也更加普遍的观点则是,纯粹只能被动接收电视台节目的传统电视必然走向消亡,而将选择权交回用户手中的智能电视则将在互联网时代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电视产业面临三重难题:受众老龄化、开机率不断下降、怎么卖都不赚钱;硬币的另一面:大屏仍是刚需、内容依然为王、客厅之战正酣。预计年内智能电视渗透率将超70%,种种迹象表明,在互联网时代,电视还不会死。从第三方的数据来看,智能电视也在受到市场的认可。
判断题 使用消息源时,可以出现“某某单位说”的用法。()
判断题 常用校对方法校对的基本方法,是从各种具体校对方式中概括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方法,适用于各类出版物的校对。1.对校法对校法是照原稿校对校样,使校样上的文字、标符与原稿完全相符,达到消灭一切与原稿不符的排录错误的一种校对方法。对校法的特点是比照原稿,逐字对校样,发现校样与原稿之间的异同,以原稿为依据去异存同,保证原稿的原意正确无误地复制成付印样。2.本校法本校法是在通读校样中通过本书前后、左右内容互证,发现问题,订正讹误的一种校对方法。本校法要求校对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辨错能力,否则,在操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顾此失彼、挂一漏万的现象。本校法的特点是一定要依据本书的内在联系来进行相关内容的对照,包括以纲目校目录,以目录校正文,文图相对,文表相对,正文与注释对,名词术语、概念前后对等,通过对照,发现问题,订正讹误。它不仅可以消除对校疏漏,达到提高校对质量的目的,还可以为编辑加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通读校样发现的问题,一是查原稿进行核实,二是通过他校法寻找根据。在确认差错之后,才予以订正。3.他校法他校法是利用各种标准和规范的图书与所校的原稿对照,找出不标准、不规范的地方并加以改正的一种校对方法。在校对古籍类、科技类、著作类图书中用他校法最多。平时我们利用《辞海》、《辞源》、《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来校正文字也当属他校法。他校法的特点是通过数本复议来确认差错。为此要求校对主体对新标准、新规范要有所了解,对权威工具书一定要相当熟悉,这样才能迅速、准确地运用此法释疑解难。4.理校法定义:即校对者运用自己的知识进行分析、推理,在通读中对原稿是非作出判断的校对方法。特点:凭借校对者的主观认识来进行是非判断。方法:一是从分析字词含义入手进行推理判断;二是运用逻辑方法进行推理判断。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来进行推理判断,都需要校对者对书中的知识内容经过通读进行理解。理解是理校的中心,而准确的理解是植根于丰厚的知识积累的沃土之中的。因此,在采用理校法进行校对的过程中,要充分展开联想、推理、判断、识别等一系列复杂的思维活动,同时要避免“想当然”而造成妄改。
判断题 多维视野中的媒介融合媒介融合从来就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技术、机构、经营、内容等方面的融合,而是一种复杂的观念融合和整体融合,目的是实现人、财、物、讯四大资源的整体优化和科学协调。在媒介融合研究中,似乎也没有一种能够为所有学者共同认可的定义和理论,更多的只是研究者们从各自学科或特定视角出发所作的操作性分析研究。一、媒介融合概念的提出当下,“媒介融合”(MediaConvergence)已经不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即便在当时,它也不是一个横空出世的全新概念。早在198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传播学者伊契尔•索勒.普尔(IthieldeSolaPool)就提出了“传播形态融合”(theconvergenceofmodes)。普尔认为,“媒体之间点对点的传播与大众传媒点对面的传播之间的界线,由于一种传播形态融合过程的出现,已经逐渐变得模糊”,媒介融合语境下的新闻生产,“过去需要由几种媒介才能分别提供的服务内容,现在以一种单一的物理介质(如电线电缆、广播电视无线电波)就可完成。相反,过去由任何一种媒介提供的服务,现在可以由几种不同的媒介来呈现。过去存在于一种媒介与用户之间的传统对应关系正在消失”。新的融合正在将需要依靠多种媒介技术来提供的内容和服务整合在一种媒介之上,这就是数字网络媒介。数字网络科技的发展是导致历来泾渭分明的传播形态聚合的原因,这从某种意义上揭示了各种媒介呈现出的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1994年,《纽约时报》在报道《圣荷西水星报》与美国在线共同推出名为《水星中心新闻》电子报服务时,取了个小标题“一次媒介融合”(AMediaConvergence),第一次提出媒介融合的概念。媒介融合的概念曾给陷人停滞不前境地的传统媒介带来极其丰富的想象空间和美好愿景,使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在数字化技术的推动下融为一体,能够为媒体带来优质的新闻业务和丰厚的利润,并且能够共享资源、降低成本,从而为实施融合的大众媒介带来竞争优势。事实上,在非媒体行业中,融合(Convergence)从来不是一件稀奇事。美国学者莫顿(Morton)在追溯媒介融合的渊源时就曾指出:“在非媒体行业,融合的趋势在很久以前就出现了。”比如,美国汽车制造商常常销售竞争对手日本制造的轿车,他们只是在日本制造的轿车上标明自己的商标品牌。在某些情况下,一些美国公司拥有日本企业相当大的股份。因此,“当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媒体行业的时候,我们不必感到诧异”。当非媒介行业的产业融合如火如荼之际.媒介融合的实际运作随之出现。伴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与更替,媒介行业内的融合自然会成为一种选择和趋势,尽管用今天的眼光去看最早的媒介融合的实践者,其实并非完全符合今天我们所说的“媒介融合”概念。科隆(Colon)曾指出,早在20世纪50年代,一些报社就拥有自己的电视台,并且共享一些信息资源。共享新闻源和传播渠道,以及新闻采集与生产团队,使得电子媒介与印刷媒介的携手合作,其实有着不短的历史。以新闻集团为例,鲁伯特•默多克在投资新媒体领域时一直相对保守,但是新闻集团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开始将注意力从传统的印刷媒介转移到影视图像上来,如福克斯有线电视网、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英国天空电视台(SkyTV)。“新闻集团的横向并购就是将过去单一层次的媒体通过并购扩张,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媒体企业。”2000年,默多克同雅虎(Yahoo)展开新媒体领域的合作,并开始收购新媒体公司MySpace。新闻集团在世界范围内大规模地进行媒体企业收购、兼并、整合,虽然公开打出“媒介融合”的旗号,但这种跨区域、跨行业、跨媒体、多层次、立体化、全球性的整合联动,目的也是希望由此共享资源、降低成本,为媒体带来优质的新闻业务和丰厚的利润,其实质就是“媒介融合”。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今天所说的“媒介融合”到底是指什么?它与跨媒体间协作的区别何在?唯有理清媒介融合的概念和特质,我们才能进一步探讨媒介融合语境下的新闻生产。二、媒介融合概念的界定对于“媒介融合”(MediaConvergence)这个概念,长期以来国内外学界和业界似乎都不愿意过早地框定它的特质和范围,没人愿意为这个新生事物草率地做岀严格界定,也不愿意让“融合”缺乏其应有的神秘感,担心无法容纳更多更好的创新。也许正因如此,“媒介融合”的概念一直较为模糊。媒介融合的倡导者堪萨斯大学新闻和传播学院前任院长甘特里(JamesGentry)认为,媒介融合是一种能力,“一种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个人数字助理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出现的信息平台进行讯息传递、广告售卖的能力”。道尔(Doyle)认为,“媒介融合是指电子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媒体的融合”,融合是为了“将生产成本分摊给更广泛的产品市场和地区市场,理所当然,媒介公司也可以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中受益”。美国南加州大学安利伯格传播学院教授拉里•普赖尔(LarryPryor)认为,“融合新闻发生在新闻编辑部中,新闻从业人员一起工作,为多种媒体的平台生产多样化的新闻产品,并以互动性的内容服务大众,通常是以一周七日、每日24小时的周期运行”。美国新闻学会研究中心主任安德鲁(AndrewNachison)的定义是,媒介融合是一种联盟,是“印刷的、音频的、视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是指各个媒介之间的合作和联盟。美国媒介融合研究专家杰金斯(Jenkins)教授将媒介融合定义为:媒介融合是跨越多个媒介平台的内容流动,多种媒介产业之间的合作,以及媒介受众的主动信息获取行为。实际上,他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媒介融合并不只是一种基于数字网络技术的融合.更多地表现为包括技术、产业、文化和社会变迁等多种因素的复杂互动。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章于炎等人认为:“媒介融合是大众传播业的一项正常的项目或者说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它整合或利用处于单一所有权或混合所有权之下的报社、广播电子媒体,以增加新闻和信息平台的数量,并使稀缺的媒体资源得到最优配置。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作用下,这些融合的媒介形式以及被重新包装的媒介内容,将提供给受众更大的信息量,从而实现领先竞争对手、获得盈利、提供优质新闻的目的,并最终在数字时代的媒体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在学术研究中,“几乎只谈美国经验,这样做的风险就是把其他国家的贡献忽略掉”。澳大利亚《奥兰多前哨报》编辑johnHade在1995年说过:“我想要向关注新闻业向媒体融合转变的人们强调.这是组织文化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需求。”英国《曼彻斯特晚报》主编PaulHorrocks认为,“受众已经出现了媒介融合的需求,并正在以不同的方式获得信息”。马来西亚星空出版集团主编Mi-chaelAeria认为,媒介融合为他的公司提供了可以接触多种受众的机会。可见,“媒介融合是新闻业革命性进化的趋势,正在世界上许多地区涌现”。在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蔡雯于2005年率先引进“融合媒介”(ConvergenceMedia)和“融合新闻,’(ConvergenceJournalism)的概念,先后发表了一系列相关论文。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章于炎等人于2006年在《媒介融合:从优质新闻业务、规模经济到竞争优势的发展轨迹》一文中第一次向中国传媒业界和学者介绍了源于美国的媒介融合(MediaConvergence〉概念及理论,论述了媒介融合后可能拥有的媒介竞争优势。细心的读者是能看出中国学者关于媒介融合定义的特点的。蔡雯认为,“媒介融合是在数字技术与网络传播推动下,各类型媒介通过新介质真正实现的汇聚和融合”。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熊澄宇认为,媒介融合是指“所有的媒介都向电子化和数字化这一种形式靠扰,这个趋势是由数字技术驱动的,并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变得可能”。他们的界定都强调了媒介融合的技术基础和技术推动作用,即不论何种类型的媒介和技术,其核心是媒介通过数字化时代的信息传输介质实现了融合,所有的信息归于同样的0和1的数字排列组合。黄建友在技术驱动的微观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媒介融合的内涵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各种介质、媒介形式的整合,是以字节为基本单位的媒介类别的聚合,而所有权合并、组织结构融合、媒介战略合作都仅仅是媒介融合的表象。”在2008年到2012年间,国内媒介融合的研究日渐增多,视野也日趋复杂。有学者认为,媒介融合是媒介发展的一个过程而不是目的;有观点认为,媒介融合是新媒体替代旧媒体的一种战略选择;也有人认为,媒介融合是繁荣媒介事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于媒介融合的概念,应该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否则不是媒介融合概念的内涵模糊不清、范围难以确定,就是在媒介融合的运作过程中难以规划,缺乏可操作性。事实上由于技术的发展从不曾停滞,甚至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有着不断加速的趋势,以数字化技术为推动力的“媒介融合”自身也处于一个高速变化的趋势之中,也许我们可以从当下媒体的实践中找寻到些许共同点,并借此给“媒介融合”下一个暂时看似妥帖的定义。这也许并不是“媒介融合”的最佳定义,甚至并不能准确地界定出媒介融合到底是什么,但这个定义却突出强调了非常重要的—点.那就是为了适应受众不断变化和不断增长的需求,媒体需要不断地调整、改变和优化新闻生产的重心和姿态。换句话说,对于“媒介融合”概念的界定,我们需要从信息生产和信息接受整个传播过程进行思考和把握。我们在这里给出的操作性定义是:媒介融合是指在数字技术推动下,不同媒介生产者、内容、渠道、接受终端之间,传统边界日渐模糊、趋于融合的轨迹日益清晰的现象和过程。三、全媒体与融合媒介、媒介融合媒介融合的显著特点就是全媒体和互动性。“全媒体”的英文omnimedia,为前缀omni和单词media的合成词。罗鑫在《什么叫“全媒体”》—文中介绍:他经过搜索国外的Elsevier(SDOL)数据库、EBSCO全文数据库及Springer外文期刊,发现omnimedia(全媒体)在国外只以专有名词形式出现,即一个于1999年10月19日成立的“MarthaStewartLivingOmnimedia(MSO)’’(玛莎一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家政公司,公司拥有杂志、出版社、网站等多种媒体,还为电视台制作节目和为报纸编辑专栏,并通过这些所谓“全媒体”传播自己的家政服务和产品。但是,“全媒体”作为一个新闻传播学术语,并未为国外新闻传播学界所提及和论述,同年却在中国媒体业界和学界成为一个热门词汇和话题。罗鑫经过检索发现“全媒体”一词首先出现在1999年6月《中国经济时报》上的《消费真无热点?》一文中,文章写道:“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即将成为家用电器行业的新潮流,也将是消费者新的消费追求热点,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必将造就一片新的市场空间。重享受的发烧友追求全媒体、全数字的声音和图像效果。”此处所说的发烧友追求的全媒体的声音和图像效果,显然主要指受众全方位的立体性的体验感受。2007年11月12日《投资中国项目精选》上的《Xtel统一通信平台项目招商》介绍,对“全媒体”的认识和阐述有所突破:“Xtel统一通信平台具有以下功能:全媒体通信,支持音频、视频、即时消息、手机短信、应用共享等各种媒体形式。”基于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全媒体通信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它已包括了多种媒介形态。2006年9月13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2006年12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印发的《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两份文件中,也包含了“全媒体资源服务平台”“全媒体经营管理技术职称平台”“全媒体应用整合平台”等建设项目。2007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启动了“全媒体数字采编发布系统工程建设”,确定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国安全生产报、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等,进行数字复合出版的研发和试点。这是“全媒体”概念作为媒介发展方向,在我国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正式提出并规划和加以实施。“全媒体”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它并不排斥传统的单一媒介,相反它积极地吸纳和融合各种传播媒介和传播形态;它打破电信领域、新闻领域和知识领域的传统疆界,勇敢地向一切可能的领域拓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开始,就有许多媒体从业者纷纷提出“全媒体传播”“全媒体战略”“全媒体定位”“全媒体出版”“全媒体电视”和“全媒体广播”等口号和概念,结合媒介融合的浪潮积极规划和大力推进。罗鑫认为:“全媒体”是信息、通讯及网络技术条件下各种媒介实现深度融合的结果,是媒介形态大变革中最为崭新的传播形态。“全媒体”“是在具备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声音和视频等各种媒体表现手段基础之上进行不同媒介形态(纸媒、电视媒体、广播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之间的融合,产生质变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传播形态。全媒体通过提供多种方式和多种层次的各种传播形态来满足受众的细分需求,使得受众获得更及时、更多角度、更多听觉和视觉满足的媒体体验”。何镇飚教授认为:“国内学者对全媒体的概念定义是科学、合理并且全面的。”但他同时指出,中国学者探讨的“全媒体”,不应该直译为“Onmimedia”,进而只得到一家“玛莎一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家政公司”名称的检索结果。而应该根据国际传播学会出版的《国际传播学大百科全书》词条“DigitizationandMediaConvergence",中文直译为“数字化与媒介融合”,这最适合国内学者们给出的全媒体定义。这一词条的撰写者是挪威奥斯陆大学的谭佳和安德斯两位学者.他们指出,媒介融合包括五大融合:网络融合、终端融合、服务融合、市场融合、制度融合。何镇飚教授认为,这“与国内的全媒体概念非常契合。事实上,也只有绕开全媒体的概念陷阱,才能将全媒体研究纳人国际视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形成中国特色,获得学术研究的合理性与学理性”。但是,媒体学界和业界要避免全媒体的概念陷阱、整合陷阱和盈利陷阱,就要打破行业壁垒,推进三网融合;抓紧培养全媒体经营管理人才;通过资本运作,实现资产重组;创新全媒体市场开拓与盈利模式,从而“形成跨媒体、跨部门的大股东组合与经营平台,真正打破传统媒体的运作桎梏,实现全媒体的媒介融合与数字化改造”。全媒体与媒介融合、融合媒介的意象的确相似,仔细推敲,它们的意义又有所区别,不可混淆。全媒体的概念来自于媒体业界的具体应用领域,是媒体融合、“跨媒介整合”的结晶和传播形态。可以说,全媒体是媒介融合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媒介融合的一个过程。全媒体既是指媒介集团综合运用文、图、像、声、光、电等各种表现形式全方位地、立体地展示或传输传播内容的前端传播形态,也是指作为消费者的公众可以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声音、图像和复制、粘贴、链接等各种表现形式通过电信网、互联网全方位地、立体地传播和接收信息的终端传播形态(如智能手机、手掌电脑等)。因此,全媒体是表现形式和传播形态融合、综合和归并后的物质实体,而不是精神内容,不是媒介融合的体制、制度、机制、模式和方法等。融合媒介有时与媒介融合同义,有时就是指“融合的媒介”“融合后的媒介”,亦即媒介整合后的传播形态,同全媒体意象和意义均有点相似和相近。媒介融合的概念最先来自新闻传播学界的学术探讨和应用研究。如果说全媒体是媒介运作的结果,那么媒介融合就是媒介运作的过程。作为过程,媒介融合以数字化、网络化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以商业利润和受众需求为推力,以媒介内容融合、传播渠道融合和媒介终端融合为特征,是一个以开放性、包容性姿态进行整合性、融合性运作和经营的动态过程。这个动态过程一方面可能导致不同媒介之间边界模糊甚至消失,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建立起新的完全不同的传播领域、形态、形式和器具。媒介融合作为一个动态的不断演进的发展过程,不会只依赖传统的、单一的甚至是有很大影响力的主流媒介(报纸、广播、电视等),也不会永远遵循一种长期不变的甚至曾经非常有效的单一传播模式和经营机制,它会而且也应该将自己定位为一个开放性、包容性的巨大系统和平台,不仅要融合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而且要融合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等各种传播媒介,融合博客、播客、微博、微信、文字、图片、图像、声音等表现形式。相信随着3G网络的广泛应用和4G网络的成功运行,又将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传播形态和表现形式融合和整合进这一庞大的不可阻挡的发展进程当中。
判断题 以下面这篇报道为由头,自拟题目,写作一篇500字左右的专栏小言论。据《工人日报》2002年11月27日报道:南京雨润集团、华洋集团数亿元的投资在兰州一年多没办成手续;甘肃徽县冶金选矿厂诉甘肃有色进出口公司合同赔偿案的判决历时9年得不到执行;某市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罚款了事……甘肃省新近自曝的这些“家丑”,在全省上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此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投资、建设和干事业“二个环境”,对甘肃省的法制环境进行调查,形成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这份通过媒体全部公开的报告支出:甘肃“法制环境很不宽松”。报告详尽陈述了甘肃省的法制环境,“法制环境不宽松的主要表现”列举为:“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职能交叉重叠”,导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乱检查成了‘三乱’和吃、拿、卡、要的重要手段’,;“行政审批繁杂,办事效率不高’等;“收费名目繁多,罚款随意性大”;“收费和罚款事某些部门的两大法宝,只收费,不服务,给钱就放行,缴费就过关”;“打官司劳民伤财,赢的赢不起,输的输不起”;“人为干扰影响司法公正”等等。这份“公开示众”的报告,在甘肃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深刻反思。尽管人们平时对法治以及投资、创业环境不乏议论,报告披露的“两头着急中间不急”的现象仍然让人震惊。据记者随机了解,相当多的甘肃甘肃人从头至尾阅读了报告全文,并由此看到了甘肃省正正视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此前,甘肃省为了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在全省展开了力度空前的营造软环境的努力。有关人士指出,这份报告的及时公开,表明了该省全力营造投资、建设、干事创业“三个环境”的坚定决心。示例如下:自曝家丑之后还需要做什么?“家丑不可外扬”,几成一句恒世通言,从古至今被被许多人当作为人处世的经典“指南”,爱不释手。时至今日,官场里同样有不少人“义无反顾”地遵循着这条古训,不管出没出现错误,只要不被发现错误,那就可以安安稳稳坐住官位了。可见,有时候掀起家丑的盖头还真不容易。值得欣慰的是,甘肃省常委会部分人员核省人大代表敢于自曝“家丑”,此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也是自在情理之中。不过,自曝“家丑”固然精神可嘉,但是,仅靠一两次自曝“家丑”的勇气,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实,无论是投资环境也好,行业不正之风也罢,人们早已心知肚明,用不着媒体曝光,每个人天天在内心里自然也私下不停地“曝着光”。目前,一些久拖未决的案件由甘肃省部分人大代表主动公之于众,当然可以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可是我们需要的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这类问题的关注,而是对它们实实在在的解决。这就需要当地政店和人大机关在了解问题之后,切实发挥其相应的职能,来解决问题,让老百姓不只看到行政机关敢于发现问题,自曝家丑,更应该让他们看到问题的解决和情况的改善。如果只是单纯的自曝,然后就对其不闻不问,那么这种做法本身也是毫无意义的。自曝“家丑”固然值得欢迎,但之后所采去的措施核实行的解决方案要比简单的自曝“家丑”更重要,也更迫切。
判断题 在采访时,做到基本事实真实和整体真实即可,细节无所谓。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