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文章的形式
①本报评论员文章,体现报纸编辑部的立场、观点和态度为主旨,通常是不署作者名或笔名。②本报特约评论员文章,人称“超重型评论员文章”。③观察家评论,通常用于重要的时事评论。
相关试题
判断题 广播电视新闻语言表达须遵循广播电视媒体传播特点和新闻写作基本原则,表现:易于接收接受;可听性;准确性;完整性;通俗性。
判断题 生活是创作的源泉,同样也是播音创作的源泉?
判断题 单行虚题是网络标题的基本特点。
判断题 分题:分题是指穿插在新闻稿件中、对每个部分的主题进行概括的辅题,又称小标题或插题。分题一般用于篇幅较长的新闻中,既是对新闻卡标题的补充,又打破了长稿视觉上的冗长沉闷,美化了报纸版面。分题可实可虚,文字以简短为主。有时为了突出文中的精彩之处,也可加以变通。从平衡、美观的角度考虑,每个分题所辖文字和段落不宜差距过大。同时,为了增强整体感,避免凌乱,分题的表现形式也应大体相似,即虚与实、长与短、文言与口语等相对的表现手段,以不错杂在一起为宜。消息和通讯都可使用分题,又以通讯为多。
判断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
判断题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2001年成立。
判断题 为什么说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播是信息环境的主要营造者?信息环境是指一个社会中由个人或群体接触可能的信息及其传播活动的总体构成的环境。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播是信息环境的主要营造者。后藤和彦认为它“主要是通过非人际关系向社会提示的环境”,也正是为了强调这一点。大众传播在形成信息环境方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大众传播通过信息的大量生产、复制和大面积传播,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同类信息传遍整个社会,造成普遍的信息声势。(2)这种优势,还与它所传达的信息的特性密切相关。大众传播的信息的特性,简言之即公开性、权威性、显著性和直达性。它不同于人们的私下议论,可以公开登堂入室,在社会上流通;信源是从事信息的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媒介组织或机构,因而比来路不明的流言和小道消息更能得到人们的信赖;它能够通过各种表现手法突出凸现某类信息,使其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不仅如此,它又是一种直达性信息,不必通过社会组织或群体的中介而直接抵达受众个人。这些特点使得大众传播在信息环境形成的过程中,拥有其他类型的传播所不可比拟的强大力量。
判断题 谈谈对记者和领导而言,怎样才能做好反映工作。《延安调查》的经验和体会告诉我们,凭党性办事,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是一个记者极为宝贵的品质,是记者做好反映情况工作的前提。有了这个前提,即使受到打击,也不后退;即使身处逆境,也不动摇。同时,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对记者来说,甚是重要。(1)要做好反映情况的工作,在具体操作上,还要注意以下问题:①要及时反映情况,情况贵在及时。②要如实反映情况。党中央重申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第一条,就是“如实反映情况”。内参报道和公开报道一样,都必须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如果反映的情况不实,党的领导机关据此作出决策,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记者一定要慎用手中反映情况的权利,对反映的情况,要反复核实,并说明资料来源,以做到对事实负责。③要贯彻全面反映情况的方针。1960年1月,中共中央在一个文件中提出:内参报道要贯彻“全面地反映情况的编辑方针”。既要重规反映负面情况一一报忧,也要重视反映正面情况一一报喜(主要是不宜公开发表或暂时不宜公开发表的情况),采取全面反映情况的方针。④对工作中一些带试验性的做法,因为尚不成熟,记者可先写成“内参”,供领导机关参考。不少这样的“内参”,后来成为公开见报的重要稿件。也有些重大典型,有些记者也走的是先“内参”,后公开报道的路子。⑤记者经过调查研究,对某些问题形成一些新的看法,为慎重起见,也可以先作为“内参”稿,送领寻机关参阅。⑥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被反映对象的发化。对那些有问题的地区或单位,记者在反映了它们的问题之后,要注意它们的发化。如果那里的领寻正确地对待记者反映的问题,不是讳疾忌医,而是用积极态度,采去有效措施,努力改进工作,并做出成绩,那么记者还可以公开宣传,作正面报道。⑦要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记者反映情况。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很懂得“内参”可以“通天”的分量,他们千方百计地编造假情况,企图蒙骗记者,利用记者,让记者给他们写材料向上反映,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此,记者要提高警惕。缺乏警惕,偏听偏信,不深入调查,容易上当受骗。(2)即者要做好反映情况的工作,和新闻单位领导也有关。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和正确处理:①新闻单位领导对记者反映情况要敢于支持、保护。实际工作中总有那样一些人喜欢报喜不报忧,或者做了坏事、丑事,怕曝光,怕记者向上反映,因此他们总是采取这样那样的办法来掩盖自己的错误,以至对反映情况的记者刁难打击,甚至迫害。面对这种情况,新闻单位领导有责任挺身而出,会同有关部门支持记者,保护记者的正当权益,并把保护勇于反映真实情况的记者,看作是一条重要政策。这样才能伸张正气,打击邪气,给记者反映情况扫清道路,让反映情况的工作健康发展。②记者反映情况出了差错的处理。1984年经中央审定、转发的《新华社内参工作会议纪要》有这么一条:“鼓励记者如实向中央反映情况。如确因记者思想、政策水平不高,或深入调查研究不够而发生差错,只要不是有意假造,就不要追究击者个人的政治责任,不作党纪、政纪、军纪处分,而应按岗位责任制处理,有关人员要何认真的自我批评,组织上对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吸取经验教训。”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当然,如果“有意造假”,那就是另一种性质的问题了,处理自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