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敏感与新闻思维
一、新闻敏感:
新闻敏感,又称为“新闻嗅觉”,“新闻鼻”。
是记者对社会生活中新的事实,新的信息的发现和辨别能力。
主要体现为四种能力:
1.判断某个事件能否引起受众兴趣的能力
2.判断同一个新闻事件的许多事实中,哪个为最重要的能力
3.判断某些看来无关紧要的线索,是否可能发现新闻的能力
4.判断在已发表的新闻中,有哪些重要线索和信息被遗漏了,从而发现更重要新闻的能力。
二、新闻敏感的作用:
1.可以更加敏锐地发现新闻线索
2.可以迅速判断某个新闻事实有没有新闻价值
3.可以迅速辨明新闻事实或线索的真伪与疑点
三、新闻采访思维:
1.联想思维:在重要时段中发现“即时”新闻
2.答疑思维法:从公众疑问中探寻“焦点”新闻
3.超常思维法:在常见现象中发掘“热点”新闻
4.逆向思维法:在常规活动中发现“非常”新闻
5.求异思维法:在社会热点中寻求“独家”新闻
相关试题
判断题 色纯度是指色彩的饱和度(鲜艳程度)
判断题 信息的基本特点和一般特点是什么。第一、信息最基本的特点:信息必须包含新的情况,新的知识,新的内容。第二、信息的一般特点:1)共享性或使用不灭性。正是信息的共享性才使得信息得以传播。2)扩缩性。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压缩也可以扩展。3)组合性。两个以及两个以上的信息的有机组合,可以产生新信息来。4)信息运用的多角度性。这也是信息和物质的又一显著区别。5)相对性。信息的相对性是和人们对外界信息的选择性注意密切相关;注意到的信息又和接受者的内在需求相关。
判断题 毛泽东在指导《解放日报》改版时指出:“我们的政策”,不光要使领导知道,干部知道,还要使广大的群众知道。”
判断题 景深是指被摄景物中能产生较为清晰影响的最近点与最远点的距离。
判断题 分析下列评论观点并提出你的看法,要求篇幅不超过800字。附材料:时评需要更多样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最近,“时评”这一现象引发了争议。有论者尖刻地批评这是一种“脑残”文体。当然也有不少人肯定这一文体不可替代的价值。这些讨论凸显了这一文体对于社会的独特意义,显示了其影响力已经不可忽视。时评目前已经成为报刊等传统媒体的重要部分,也是社会舆论的重要部分。不论是优统的主流报刊,还是近些年流行的都市报刊,现在都高度重视言论的社会影响,几乎都有专门的时评版面,也有一些时评认开始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公众的欢迎。这说明无论是报刊本身的选择,还是读者的需求,时评的流行都已经成为媒体发展的新趋势。时评是对于社会现象的快速反应,也往往是从一个具体的事实出发对于社会趋势的分析。不少时评能够切中时弊,表达公众的意见,反映民意的走向和民生的现实要求,对于社会有相当积极和正面的影响。同时,时评也是传统纸质媒体和互联网网“打通”的成果。一些互联网上网上的“网评”,由于其特色而成为了报刊争相转载的对象。而报纸上的“时评”,如果有影响力,也会在网络中形成转载和跟帖的风潮。而一些网络评论的写作何者也由于其文字清新或辛辣而被传统纸媒所倚重,成为专栏作者。这样在网上网下形成了相互支撑的互为犄角之势,极大地拓展了言论的空间,对于社会充分了览公众的意见有极为正面的价值。中国社会的剧烈变化造成了价值观和生活形态的快速变化,经济情况和社会趋势的变化也相当迅速,,所以公众对于快速反应的时评有着强烈的需求。是评往往价值观明确简单,对于问题的看法直接了当,是一种充满了“确定性”的文体。这对于公众在复杂生活中寻求某种确定性是有相当的帮助的,也对于公众确立自己的价值判断,参与公共事务有相当的意义。因此,简单地否定时评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且一些否定时评的言论其实也是被当作时评发表的,这其实也说明了时评的价值和时评作者们对于社会的贡献。但时评当然也有明显的局限。我想时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时评多数是由一些时评人写成,他们对于时评文体有很好的掌握,但对于社会问题的看法往往过于简单化,往往倾向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方式,以及只求痛快淋漓、不求宏观理性的策略。时评具有网评般的尖锐犀利,也有网评的一清二白。时评往往从一种情绪化的角度来观察问题,以网络博客和跟帖的风格来理解事物,常常结论来得过快过大。期望见微知著,却难免无限夸大;期望深入浅出,却难免言过其词。这样的文体风格对于一望而知的丑恶现象进行抨击和鞭笞是有所贡献的,但对于今天所面临的复杂多样的社会经济问题,对于各种矛盾纠结的多重现象的复杂性的认识,却难免缺少宏观理性的态度和具体入微的分析。其次,时评往往缺少第一手的资料和对于社会问题的切实观察。往往仅仅依靠一些互联网中或媒体中的报道来发表意见,二是容易捕风捉影,过度引申,往往和实际情况有相当的距离。这可以说是时评当下所表现的明显弊端。时评往往可以帮助宣泄公众的情绪,却无助于公众对于事物复杂性的深入体察和理解。有这样的弊端,其实是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并不应该简单否定时评的贡献。现在所需要的是时评空间的进一步扩大。如《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中有弗里德曼这样的名记者,也有克鲁格曼这样的大学者。像记者这样接触第一手现实材料的人写出的时评往往有强烈的现实感,而学者是术业有专攻的专家,对于问题的复杂性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可以让更多记者和学者加入到时评人的行业之中,这样,时评就有了更多的不同意见互相参照和互相对话,显然有利于时评的多样化和丰富化。当下时评的问题不是应该做“减法”,让现在的时评压缩,而是要做“加法”,让更多的不同的人来写时评。这样,社会舆论的空间才会扩展,而舆论的理性和客观性才可能实现。“忽如一夜春风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用这句话话来形容眼下的时评专栏,可谓是再贴切不过了。大小报纸纷纷开辟以“时评”为名的评论专栏。其中办得较为出色、影响较大的包括:《中国青年报》的《冰点时评》、《文汇报》的《文汇时评》、《南方周末》的《方舟时评》等。这种时评热让笔者想起了上个世纪初,中国新闻史上曾经有个一次时评热潮。1904年在上海创刊的《时报》,首立时评栏目,使时评这一文体风靡一时,《中国日报》、《民报》、《神州日报》、《苏报》等一批在近代史上颇有影响的报纸都曾大量发表时评文章。比较两者的背景可以发现,眼下的时评热也和当时经历着一样的背景,正如作者在文中指出的:“中国社会的激烈变化造成了价值观和生活形态的快速变化”。由此,作者分析时评这种文体的特点与当下环境的契合,“价值观明确简单”、“对于问题的看法直截了当”这样的特点使得时评能够适应当下的受众寻找确定的价值观,做出直接的判断。但是在后文中,作者也分析了时评的局限并将其归纳为两点:首先是由于时评人对于问题看法过于简单,且易用宣泄的方式表达出来;其次是时评认缺乏第一手资料,容易捕风捉影,过度引申。在文末,作者也提出完善时评设种文体的措施:进一步扩大时评的空间,让记者和学者等专业人士加入时评人的行列。全文的评论很好的坚持了辩证法的观点,没有孤立地看待时评热这一现象,而是客观分析其特点和局限,并且提出补救的措施,本文的评论有理、有节、有致。时评作为一种新兴的评论文体,固然不可能尽善尽美,总有这样那样的不足,这也是新兴事物的通病。对于这种通病,一味地打击、揭露恐怕也是不恰当的。比起批评时评的不足,给时评的发展提出一些创造性的意见才是应该鼓励的做法。
判断题 版心——除去周围的空白,一块版面上真正容纳文字与图片的区域。对开版版心面积:35×49cm
判断题 DIN24的胶卷比DIN21的胶卷感光度低。
判断题 试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1)国家对媒体的管理理念基于传媒业具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双重属性,这是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其他国家都具有的共识。(2)国家对传媒业的管理需要考虑国家、公众和传媒业三者利益的平衡。国家利益首先是指国家安全,包括国防安全、经济(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公众利益又称公共利益,包括公民知情权、表达权、普遍服务原则、公正原则以及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的维护等。传媒业利益主要指法律所赋予的言论出版自由、传媒业的经济利益。国家、公众、传媒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贯穿着国家对传媒业管理政策调整的动态过程,一般来说,国家总是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再考虑传媒业利益。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何种社会制度,无论何种新闻体制,无论何种媒体所有制,媒体具有公共性进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都得到一致认可。(3)国家对传媒业的管理,一般包括几个层面:①市场准入层面的管理,就是出版、播出的许可证制度。在绝大多数西方各国,纸质媒体的出版无须审批,只有广播电视必须获得许可证,并有一定期限,到时申请延期。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出版报刊还是广播电视都需申请许可证。②内容层面的管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刊发某些内容,比如煽动暴乱、泄露国家机密、侵犯隐私、侵权等。对广告的刊发同样有明确的规定。此外,各国政府还有特殊规定,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内容有严格规定。最著名的莫过于“公正原则”,即在1999年修正案中规定“为有关公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相互冲突的观点提供对等的讨论机会”。还有保护儿童的原则,《1996年电讯法》规定: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植入“V芯片”以便家长可以通过遥控器将少儿不宜的镜头滤去。③结构层面管理。对传媒结构层面管理最主要手段是各国出台《反垄断法》,严禁几家媒体公司垄断全国媒体市场,保护公平竞争,保持观点多元。美国《1996年电讯法》大幅放宽了媒体公司市场占有率,但规定任何一家媒体公司电视覆盖率不得超过35%。(4)从世界各国媒介管理实质看,管理手段都是法律和行政兼用,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商业化运行的体制,一般是以法律手段为主、行政调控为辅;以欧日为代表的双轨制运作体制,一般是法律手段和行政调控并重。比如,在英国,一方面英国议会对广播电视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制度,另一方面英国政府在广播电视政策的制定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导向性作用。很多政策直接影响到节目制作层面。以中国为代表有限商业运作体制近些年虽然不断强调要依法管理媒体,但目前依然显示行政调控为主,法律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