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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软文中表现时间等重要信息的内容要尽量模糊,以引起受众的好奇心。()
判断题 通讯的特点:通讯是运用多种表现方法比较深入而详细地报道真实的客观事物的一种新闻报道体裁。它是新闻的一个品种,同消息一样都是向广大读者报道事实。通讯有以下特点:1、通讯是一种详细、深入的报道。通讯报道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情况时,一般要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对一些重要的环节和情景,要作一些具体的描写,比起消息报道来,通讯报道比较详细、深入、具体。2、通讯是一种具有多种表现方法的新闻文体。通讯常用的表现方法有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几种。这几种表现方法可根据通讯的具体内容,灵活动用。形象化地写人记事,以情动人,是通讯表达方式的一个特点。3、通讯报道生动形象、具有感染力。通讯在传达信息的同时往往根据具体内容,灵活运用叙述、描写、议论、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使通讯显得灵活、生动、形象,具有一定的感染力。另外,通讯和消息一样,必须具备各种基本要素。然而,通讯又不同于消息。在传播时间上,它有着比消息宽松的要求;在内容上,具有消息所难以达到的深度和广度,具有那种简单新闻消息中所没有的背景材料。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讲,它可以成为历史的记录,它是目前正在发生的历史,若干年后,人们重读这些通讯,可以重温当年的历史片断。
判断题 新闻报道策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新闻报道策划是新闻编辑为使某些报道选题获得预期的传播效果,对新闻报道活动进行规划和设计,并且在报道实施过程中不断接收反馈,修正原先设计的行为。策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报道范围、报道规模、报道方式、发稿计划、力量配置、运行机制等。a)确定报道范围与重点。报道范围是全部报道客体的组合,规定了报道对象是哪些人和事,报道面有多大。报道重点是报道客体中最重要的部分,规定了报道的核心人物或核心事件、核心问题,需要报道者投入最多的力量,在媒体上也要予以突出表现。b)设计报道规模与进程。报道规模是报道的时间、空间与人力三方面因素组合的概念,即报道在报纸上持续进行多少时间、占据多大版面空间和多少栏目配置、动用多少采编力量;报道进程是指报道全过程中时段的分割与安排,规定报道分多少阶段进行、何时开头、何时推进与扩展、何时结束,以及各阶段之间如何转接。c)制定发稿计划。发稿计划是报道进程中各阶段新闻稿件的统筹规划,包括确定每条稿件的题目、内容、体裁和篇幅,确定稿件的先后次序与具体时间,稿件在版面上的位置等。d)设计报道结构与报道方式。报道结构是报道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其组合排列所呈现的外在形式,它是由报道选题和报道预期目标决定的。报道结构的组成要素包括时间、空间、角度、广度、深度和传播符号。报道方式是指将零散的新闻报道整合为报道整体的操作模式,主要有集中式、系列式、连续式,报道方式最终在报纸上的具体展示及形象化,就是报道的表现形式e)报道力量配置与报道运行机制。报道力量配置是指参与报道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设备的配置。报道运行机制是指为实施报道而临时建立的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及其管理制度。
判断题 新闻法规是国家以立法形式通过的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条文和行政颁布的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规则。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法律形式对新闻传播活动加以规范。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①以立法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多数国家都采取此方式;②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使用;③有些国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专用的法律条款中,在日本、新加坡、印度、中国等国家被采用。
判断题 稿件失实是指新闻稿件所写的内容不真实,即新闻所反映的客体缺乏客观根据,具有主观成分。新闻内容失实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新闻作品中基本事实不真实,即新闻作品中的“事实”与客观存在的事实不符;第一种是新闻作品中反映的内容不全面,所反映的内容不是事实的全部。稿件失实的表现形式包括虚构、添加、拼凑、夸张、偏颇、孤证、回避、幻影、假象等。
判断题 信息标题是否有足够的吸引力是浏览者能否关注的关键。
判断题 一般情况下我们常说“没有绝对的自由”。但恩格斯说新闻出版“享有绝对的出版自由”,恩格斯用这种绝对的词语是为了强调新闻出版自由的政治意义。
判断题 简述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所包含的几个方面: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规定大众传播体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已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规定所有制形式是政治控制的主要内容,是确立传播体制的前提。采用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主要取决于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传媒本身的性质也对所有制形式的确立产生重要影响。(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包括:①对传媒的创办进行审批、登记;②分配传播资源;③对媒介活动进行多方面的监督管理等等。在广播电视领域,由于空中电波频率是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许多国家一般对这种资源的使用实行分配制和特许制,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电波相互干扰而产生的混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作为公共资源使用者的广播电视机构向社会和公众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此外,由于大众传播是信息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媒介经济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也是国家和政府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限制或禁止的具体内容,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社会制度下是不同的,但一般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与国家制度或意识形态有关的内容;②国家安全及国防机密;③名誉侵权和隐私侵权;④淫秽和非法出版物;⑤对公众利益和社会文明风气有害的其他内容。(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国家和政府的控制并不都是限制性的,积极的指导和扶持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历史上,许多国家都为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过优惠政策,例如降低印刷品邮费、对某些函待发展的媒介行业实行免税制或津贴制等等。近年来,随着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政府都对发展传播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