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的利益分成
2017年3月,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深入采访业内人士,揭开网络直播行业收入、利益分成内幕。[1]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共青团北京市委开展的调研显示,33.1%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至1000元,15.9%的网络主播月收入1000至2000元,18.0%的网络主播月收入2000至5000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0元至1万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万元以上。[1]
身价越高的网络主播,泡沫越大。网络直播这个行业现在没有十分规范的制度和行情,完全就是商演厂家报个价,经纪公司再哄抬起一个价钱,最后双方协商,能达成一致的就合作。就网络主播的提成来说,收到不同的礼物,提成并不一样。比如,礼物"游轮"是1314元人民币一艘,但是网络主播只能拿到400多元的提成。大部分礼物的提成是50%,这50%的提成里还有20%至30%是公会提成(所谓公会,即各大网络直播平台上,一定数量的签约主播构成一个个组织,有的称为公会,有的称为家族。公会、家族规模不等,主要维护旗下主播艺人的直播现场、粉丝互动和发展管理--记者注),所以主播可以得到的礼物提成为35%至40%左右,再扣除8%的个税,网络主播拿到手的提成应该是35%左右。[1]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摄影布光、是指对人造光的运用。
判断题 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新闻法,专门规定新闻传播中的一系列报道活动。()
判断题 自拍器只可以用来自拍。
判断题 调值:高平调,中升调,降升调,降调按五度标记法应读为:52,25,214,51?
判断题 偏振镜不可以控制非金属物体的反光。
判断题 一个成熟的IP只需要在前期包装和传播。()
判断题 G·H·米德、乔治·赫伯特·米德: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HerbertMead,1863-1931)是美国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及哲学家,其主要成就是符号互动论和“主我与客我”理论。米德认为,人类传播通过符号及其意义的交流而发生,因此可以通过认识人们用于交流的符号及人们如何赋予这些符号以意义来认识和理解人类行为。米德在研究人的内省活动时发现,自我意识对人的行为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自我可以分解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①作为意愿和行为主体的“主我”(I);②作为他人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期待之代表的“客我”(Me)。人的自我是在“主我”和“客我”的互动中形成的,又是这种互动关系的体现。
判断题 政治性、政策性和指导性很强的社评和评论员文章属于阐述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