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校职责:二校也要逐字逐句校核原稿。除继续完成一校职责外,还必须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和调整整版的版式,检查各文标题的字体、字号是否统一,注意行距、字距是否合乎规定。
2.统一整版文章内文字、数字的用法,使规格一致。
4.认真做好整理送改(即和三校的交接)的工作。检查一校、二校改得是否清楚;检查格式、字体、字号、统一用字(整版文章正文)等是否统一。
5.留错率为1/10000。
相关试题
判断题 请以手机媒体或网络媒体为例,结合本学期课堂讲授内容和你的个人体验,谈谈你对媒介融合含义、形式和发展态势的认识。“媒介融合”(MediaConvergence)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的浦尔教授提出的.其本意是指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这种关于媒介融合的想象更多的集中于将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融合在一起。美国新闻学会媒介研究中心主任AndrewNachison则将“融合媒介”定义为“印刷的、音频的、视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他强调的“媒介融合”更多是指各个媒介之间的合作和联盟。广义上,“媒介融合”包括一切媒介及其有关要素的结合、汇聚甚至融合,不仅包括媒介形态的融合,还包括媒介功能、传播手段、所有权、组织结构等要素的融合。狭义上,媒介融合指不同媒介形式的结合重组从而产生新的媒介形式.以手机媒体为例,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与无线通信融合的加强,手机报、手机广播、手机电视等手机媒体相继问世,这一方面反映了报刊广电媒体对手机网络传播新高地的抢夺,另一方面也充分反映了报刊和广播电视以信息技术为中介,借助卫星、电缆、计算机技术等传输手段,使得各种信息在同一个平台上得到整合,不同形式的媒介彼此之间的互换性与互联性得到了加强,媒介一体化的趋势日趋明显。媒介融合的表现形式分为以下三种:1、不同媒介组织的跨媒介融合。2、传统媒体内部业务的融合3、融合新闻4、传媒业务与功能的融合,指媒体之间相互借鉴传播方式,从而实现传媒业务和功能的融合。结合目前媒介融合所面临的现实环境及表现形式,个人认为媒体融合未来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内容融合势在必行。在信息时代,传统媒体的竞争优势在于对内容的拥有,然而规模化信息难以通过传统媒体自身充分地生产和流通;纵观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的优势造就了大规模的内容生产的可能性,但资本上的劣势往往阻碍其发展。综合来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内容融合也就势在必行。二是接收终端的融合。指将多种媒体功能整合在一起,以一种开放的终端平台和统一的技术标准将信息和服务传递给使用者三是媒介融合更趋向于多元化。随着信息产业的技术融合和体制改革的深入,媒介融合将逐步纳入到更广阔的产业背景下来进行,信息产业并购和信息产业的战略联盟会使媒介产业融合形式更加多样化。四媒介融合将进一步满足受众的需求,强化人文关怀。具体来说以受众为中心的媒介融合,是实现内容以受众需求为中心,形式上是媒介优势的完全融合,目标是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并和经济效益统一。
判断题 一事一报--指一篇消息通常只报道一个有意义的新闻事件,或事物发展的某一侧面。主主题集中而鲜明,表述直接而朴实,往往直叙其事,用事实说话,语言简洁明了,篇幅短小。
判断题 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判断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判断题 新闻选择标准的运用:A.要综合衡量新闻价值要素(新鲜、重要、显著、趣味)B.要全面权衡新闻政策标准C.要正确处理新闻价值与新闻政策的关系
判断题 判断:就像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一样,“有偿新闻”有利于新闻事业的成长:这种说法错误,具体分析如下:(1)有偿新闻是指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或个人以酬金或实物等方式报偿新闻机构,换取一定的新闻作品、版面、播出时间,为该人或该单位及其作品、社会活动进行宣传的“新闻报道”。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提供有偿的版面或播出时间,刊发各种形式的“含金”报道;②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性新闻”或“新闻性广告”;③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便利条件,接受企业提供的种种优厚待遇,甚至向被采访报道的对象索取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特殊待遇。(2)有偿新闻的实质,是把新闻报道工作同小团体或个人的私利直接联系起来,搞钱权交易,把新闻报道异化为一种牟取私利的手段。这类新闻往往带有浮夸、虚伪的成分,损害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损害新闻机构的客观公正的形象,不利于新闻事业的成长。中外正直的负责任的新闻单位都要拒绝、禁止和反对“有偿新闻”。
判断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判断题 “上限效果”指的是什么?如何评价这个假说:(1)“上限效果”假说的含义“上限效果”假说是艾蒂玛和克莱因于1977年提出的。这个假说的观点是: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并不是无止境的,达到某一“上限”(饱和点)后,知识量的增加就会减速乃至停止下来。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获得知识的速度快,其“上限”到来得也就早;那些经济地位低者虽然知识增加的速度慢,但随着时间推移最终能够在“上限”上赶上前者。这个假说意味着,大众传播的信息传播活动的结果不是带来社会“知沟”的扩大,而是它的缩小。艾蒂玛等人为“上限效果”假说提出以下三条论据:①信息源的性质决定的“上限”。换言之,大众传播传达的不是“高、精、尖”的知识,而是某一范围、某种程度的“一般”知识,无论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还是低者,都不可能从大众传播中得到超出这个程序或范围的知识。②受众本身具有的“上限”。受众中的“先驱部分”(即社会经济地位高者)在感受到自己的某种知识已经充足的时候,就会自动减慢或停止对这种知识的追求。③现有知识已经达到“上限”。即如果受众个人的知识程度已经高于大众传播的内容,他们便不会再通过大众传播去寻求知识。(2)对“上限效果”假说的评价①艾蒂玛等人所指出的“上限”在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过程中是存在的,但是在人的一生追求知识的总过程中,这个“上限”是否存在则是个疑问。②因为,尽管个人对特定知识追求在一定阶段上会出现“饱和”或知识量增加的停顿,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就会开始对新知识的追求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必须带来知识总量的增加。③此外,考虑到知识的老化和更新的因素,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即使后来在某个“上限”赶上了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这种知识的实际价值也早已大大打了折扣。因此,认为通过大众传播的“知识平均化”效果可以消除社会“知沟”,实现普遍社会平等的观念是很幼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