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判断题 用SWOT分析期末团队移动新媒体案例,以及设想可能的改进措施如下:优势:移动互联网的普及速度在加快,对其内容的消费也在增长。得益于技术进步,包括终端的改进等因素,用户使用移动互联网访问的体验认可度在持续增加。由移动运营商一直以来维护的“封闭花园”,正在被T-Mobile和3等锐意进取的运营商同大型搜索引擎公司签订的协议打破。劣势:移动互联网目前还不是大众市场,也就是说,各类品牌、广告商只是对其小试牛刀而非备好可观的预算,严阵以待。这恰如几年之前互联网的遭遇。于访问终端而言,这个市场眼下的趋势并非融合而是日益碎片化,意即:致力于实现夸终端的用户体验满意度,正在成为愈发困难而非简单的问题。事实上,移动营销依然是营销领域的一个未知地带,这意味着,还不曾有人可以鸟瞰其精彩纷呈之组成,于是,该如何实现最佳的营销实践,该听取怎么样的意见,也就无从说起。机遇:移动搜索——许多品牌搜索引擎还没有进入这个市场,所以,对广告商来说,在移动搜索引擎的花名册上占据一个名额前景看好。关于移动搜索,Duncanlennings有一篇精品日志。本地搜索/目录,配置GPS(全球定位系统)的手机。潜力超大!手机是个极为私人性的设备,于是也为获取个性化的营销信息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如果取出有道的话。获取和保持。品牌推广和直接互动Flash的淡化,意味着更多的设计师和开发者将会带着几分神似的手机走上车船。威胁:归咎于市场上繁多的手机浏览器和日益增多的各类通信终端和个人设备,公司欲在移动营销活动中提供一以贯之的用户体验变得愈发困难。移动营销工具的滥用可能会毁掉整个产业(比如,消费者欺诈和无视营销许可原则)。如若对违规者处置不当,后果可能更为严重。从移动运营商的角度来看,整个现有价值链都危机四伏,无论是来自VOIP还是因为消费者不感冒其内容。移动营销有几个大的优点和缺点,仅供参考:1、直接到达读者,而且下发被阅读率高,但这直接导致了垃圾短信的泛滥,尤甚于垃圾邮件。2、网络的资费和价格,依然没有降到合适的市场水平。3、新事物快速发展,营销观念和手段队伍都很难跟上用户需求。
判断题 减少副词、修饰性问语的使用,多使用动词。除非可以出示确凿证据,不得使用“最大”、“最好”、“最坏”、“最多”等最高级形容词。(√)
判断题 金字塔结构的概念和特点:金字塔结构——是按新闻事实发和始末,即依时间顺序安排材料的一种消息结构形式。事实的开始和结束,就是新闻的开头和结尾。它适用二前后时间跨度比较小或者有比较完整、曲折的情节或生动细节的新闻事件,多用于非事件性新闻。
判断题 新人物是一个内容较广的概念,凡具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格、新创造、新事迹的人物,都可以称作新人物。先进人物和新人物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先进人物一般都具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格、新创造、新事迹等几种特征,所以理应属于新人物之列。不仅属于新人物之列,而且可以这么说,先进人物是新人物的突出代表。
判断题 ISO是国际标准感光度制式标志。
判断题 新记《大公报》:《大公报》是我国近代和现代著名日报,1902年由英敛之创办于天津。新纪《大公报》1926年由吴鼎昌、胡政之、张季莺等以新记公司名义接办。吴鼎昌独自投资并自任社长,胡政之任经理兼副总编辑,张季莺任总编辑兼副经理,提出“不党、不私、不卖、不盲”的办报方针,大得当时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欢心。国民党政府建立后,《大公报》在政治上拥护国民党政府,并采取“小骂大帮忙”的宣传手法,既讨好蒋介石,又能迷惑一般读者。在新闻业务和经营管理方面,锐意改进,推出不少有益于发展的举措,因而其事业蒸蒸日上,在全国取得越来越大的影响。1936年,该报上海版创刊,将其触角伸入中国新闻事业的中心。
判断题 通讯结构通常是指通讯的表现形式,又称“通讯的骨架”。从外部形式的特征来看,通讯结构具有以下特点:①通讯的结构比较自由。通讯没有消息较固定的“格式化”的结构,是一种发展和开放的文体,结构形式多样,灵活多变。通讯的内容可根据不同的报道要求和记者的风格来安排,不同的报道内容也可写成大体相同的形式。②通讯的结构较消息的结构复杂。由于通讯的内容涵盖面广,时空跨度大,矛盾重叠,头绪繁多,记者要根据对新闻事实内在逻辑顺序和逻辑性质的认识,将复杂的新闻素材有机组织起来并给予符合审美标准的体现。因此,通讯的结构样式较多,驾驭难度较大。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