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评论:“配”评论,是指为配合某一特定的新闻报道而撰写的言论。无论是社论、本报评论员文章,还是短评以及编者按、编后,它们都常常依托新闻报道发表。新闻事实是否值得配评论取决于它是不是有值得评论的价值,当新闻报道触及社会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包含有启示性、解惑性的思想和观点在内时,就值得配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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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新媒体销售文案要引起受众的消费兴趣,需要给出一个能够促使人立即购买的理由。
判断题 相当感光度:感光度是胶卷的感光性能,数码相机上的“影像传感器”的感光度是相当于传统胶卷的“感光度”。它改变的是信号放大倍率。
判断题 《明报》:1959年,查良镛与沈宝新创办1966年创办《明报月刊》,1968年《明报周刊》,后《明报晚报》创刊时经济十分困难,仅靠金庸的武侠小说连载《明报》最主要的特色是始终大量报道内地新闻。创刊初期就因报道内地三年自然灾害时的出境潮而销量大增。1965年开始,专辟“乡土”专栏,刊登内地报刊上的专稿,“文革”期间,《明报》开辟了“北望神州”的中国消息版,刊登许多内幕新闻而跃入高销量中文报纸之列。70年代末,由于祖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新政策,香港市民大量涌回内地探亲,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往来也日趋频繁,对于祖国大陆的报道开始成为热点,《明报》因此成为仅次于《东方时报》与《成报》两大众化报纸的香港第三大中文报纸,在中小资产阶级,尤其是知识分子中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1911年,查将明报集团有限公司上士1993年售于品海,辞去董事局主席职务。
判断题 2013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在会上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必须弘扬中国精神。
判断题 变焦随动追踪遮光罩是我国发明的。
判断题 新闻类别:按新闻内容分:政法新闻、经济新闻(工交新闻、财经新闻)、体育新闻、文教卫新闻、社会新闻按新闻发生地点分:国际新闻、全国新闻、地方新闻按新闻时间性分:突发性新闻、延缓性新闻按新闻与读者关系分:硬新闻、软新闻
判断题 剖析型社会观察通讯:剖析型社会观察通讯大多报道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类题材。这类题材往往已为社会所关注。但受众获知的表面信息虽多,却缺乏对这类问题高屋建领的信息梳理和根源剖析。这类通讯的报道方式大多在纪实的基础上剖析问题。报道中有许多分析解释的段落,是对纪实内容必要的整理和深化,有比较强的社会认识价值。
判断题 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1新闻自由(定义):不受批准,自由出版报刊,即不必向政府申请营业执照或交付保证金,在政治经济上不受限制,人人都拥有出版权;不受任何形式的事先审查,可以发布任何新闻和发表任何意见;不受限制地自由接近新闻源。简要的说,新闻自由就是公民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国家的两大基本标志。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这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进而参加国家、地区公共事务的前提,也是国家政权、企业、个人对外界变动及时作出决策的前提条件。新闻自由是一种权力,属于人民所有。新闻自由不是完全的绝对的自由,其必定受到特定的、具体的社会环境的制约。2新闻自由思想的提出: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弥尔顿在1646年出版的《论出版自由》中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这一思想在西方各国被视为新闻自由的圭臬guīniè(准则)。二、新闻自由是伟大的口号1从16世纪到19世纪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大致有三个时期:1)第一时期:封建王朝采取高压政策妄图扼杀出版自由。2)第二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3)第三时期:为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控制,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欧美各国政府都采取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各种手段来遏制出版自由,他们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出版物的事先检查制;取代报刊的事先检查制,各国政府先后制订煽动法、诽谤法遏制出版物;征收印花税,实行津贴制。)2新闻自由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流动。三、新闻自由属于人民1谁拥有新闻自由权?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才拥有新闻自由权。事实是:新闻自由权属于人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言论,出版……的自由。”2新闻媒介和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什么关系呢?误解:认为新闻媒介是代表人民行使新闻自由权。事实是: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新闻自由权是不可转让的。人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委托任何机构来行使新闻自由权。3但是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生活看,争取新闻自由最努力的是新闻媒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践新闻自由权的也是新闻媒介,为什么?原因: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新闻媒介为了生存,发展。新闻媒介是向公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的专业机构,并以此作为其自身生存的条件。一旦新闻媒介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那么他们就无法存在。为了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新闻媒介句必须拥有一定的新闻自由,即出版权,采访权和发布权。4新闻媒介一旦获得新闻自由权,能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就另当别论。事实上,有不少新闻媒介阻碍了大众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为维护公众的各种权利,也为保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对新闻媒介实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四、新闻法规对新闻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正规的途径:(1)司法控制(国家以法律来监控新闻媒介);(2)行政控制(行政部门以各种规定,税收来控制新闻媒介);(3)资本控制(大公司垄断新闻市场,使新来者难以介入);(4)媒介的自律。世界上任何国家,对新闻媒介最具威慑的社会控制是来自公众,即公众乐于还是拒绝接受媒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采取法律形式。新闻法规是国家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新闻法规:1)新闻法规是国家对新闻媒介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2)世界各国的新闻法规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立法的形式正式颁布的《新闻法》(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此种形式,其特点是法院审理案件只能服从和依据《新闻法》);二是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案件,即判例法,而没有成文的新闻法(如美国和英国);三是有些国家并没有单独成文的新闻法,而是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宪法》,《民法》,《刑法》以及其他的专用法律条款中。3)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新闻法规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都是:保护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滥用新闻自由。从而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鼓励新闻媒体满足公众需要,促进国家需要。二、为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危害国家和公众,各国的新闻法规对新闻报道和评论作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国家安全法,诽谤法和隐私法。1、国家安全法——新闻媒介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国家安全。2、关于新闻诽谤:各国涉及面最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令新闻界、司法界最挠头的案件。“不准利用新闻媒介诽谤他人”是任何国家新闻法规必备的条文。(1)、什么是诽谤?“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来自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2)、诽谤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是个人,二是某个特定团体,三是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产品。(3)、在西方国家,诽谤罪的确认通行的标准,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定的对象,不是泛指;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4)、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新闻媒介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标准:一是看报道是否真实,二是看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5)、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真实性。在确认诽谤罪时,新闻真实是否定诽谤罪的最有力的辩护措施。3、关于隐私权(1)、何谓隐私权?隐私权是“不被干涉的权利;免于被不正当地公开的权利……个人或组织如果愿意,可使他本人和他的财产不受公众监视的权利”(英国的《法律大辞典》)。(2)确认犯隐私罪的武器——在确认诽谤罪时,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强大的武器;但在确认隐私罪时,真实不起作用,唯一能起作用的是“新闻价值”。法院在判决时,常以传播内容是否有新闻价值作为决定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