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试论新闻传播公正性与倾向性的关系:在新闻传播实践中,既要有倾向性,又要恪守公正的原则,必须从理论上搞清两者的关系。

(1)传播的倾向性必须建立在公正传播的基础上

新闻传播的公正性,是媒介与传播者取信于民、立足社会的基础。在社会生活中,掌握于不同社会集团的传播权,常赋予媒介一定的倾向性。以机关报身份存在的某些报刊,其立场与观点则更为鲜明与坚定。但所有这些立场、观点与倾向,都必须牢牢地构筑在可靠的公正性之上。否则,一个失信于民、为社会所不认同的媒介或媒介工作者,其倾向性无人会接受。

(2)公正传播是倾向性发挥效应的前提

公正性是倾向性借以存在的基础,也是倾向性得以发挥社会效应的前提。一个企图说服受众,企图以自己的倾向性影响社会公众的传播媒介和传播工作者,必须尊重媒介的公正性,以公正性为倾向性的前提。

(3)不公正的倾向性终将被否定

不公正的倾向性,是乏力与缺乏权威的。有的新闻报道,倾向性十分鲜明,但这种倾向性所持的事实和对事实的诊释不公正,或者对不同意见者不能给予公平争辩的机会,这种倾向性,不能争取到认同者与支持者。

总之,新闻传播的倾向性与公正性是一对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范畴,应在坚持公正性的前提下,表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

微信公众号答题
由提供 分享 纠错 收藏

相关试题

判断题 数码相机:不是用胶卷,通过CCD\CMOS光电传感器进行光电转换而记录影像的新型相机。

判断题 第三人效果是指人们倾向于夸大大众媒介消息对其他人态度和行为的影响。第三人效果的基本思想是:特定的消息“对你我这样的人没有什么效果,但是一般读者很可能受到很大影响”。其假设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与感受有关,假设“人们认为,大众传播的消息对其他人会比对自己有较大的效果。”另一个部分与效果有关,因为有了这样的感受,人们会采取各种行动。这些行动就组成了原本消息的效果—虽然不是很直接的效果。

判断题 新闻是近期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判断题 新闻评论的选题:选题就是选择所要评述的问题,即面对什么问题发言,从写作程序上说,只有选择的工作完成后,作者才能安排文章的立意、中心思想以及语言的合理运用等。一篇评论的成败,关键在于选题。新闻评论的选题范围:①在诸多问题里究竟选择什么问题来讨论。②统一新闻可以发掘各种不同的问题,蕴含某个普遍的问题。最好的问题:①人们没有多大关注确是重要的问题。②别人已注意到但仍有话可说。我们应该关注:①党和政府的精神②公众的声音③从新闻报道中发现④记者实地调查

判断题 简述新媒体的基本特点:(1)新媒体的定义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以手机为代表的新的媒介终端。它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有线网络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2)新媒体的特点①即时。新媒体的即时性,首先与互联网在传播技术上的优势相关,但更重要的是,网民的积极参与,尤其是Web2.0时代下UGC(用户生成内容)的出现,进一步发挥了互联网在即时传播上的特色。比如,汉川地震时,在地震发生仅仅4分钟后,就有来自云南的新浪博友“说来话长”发表了第一篇有关地震的博文—“地震了!”。②海量。新媒体通过技术使得空间无限扩大,信息内容涵盖丰富和多样化,海量信息得以呈现和储存。面对海量信息,搜索引擎、云方式等针对海量信息管理的各种应用,先后被开发出来。③互动。新媒体的出现,尤其是Web2.0的到来,使在受众反馈与传、受互动问题得到解决。借助数字化技术,传、受双方不再固定,而是可以随时进行角色置换。在网上,人们不再是大众传媒的信宿,他们既可以自由选择信息来阅读、收听、收看,也可以自主创造、编辑、发布信息,还可以和其他人讨论互动。传统的权威被颠覆,每一个终端都有望成为中心。受众的需求—互动和个性—已不再是技术进步的牺牲品,而是技术进步的原动力。④个人化。网络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资源的共享。共享需要一个平台,即电脑必须相连,并保持开放。网络的兼容性和多样性使得网络成为一个没有中心的世界,因为没有中心,它自然是一个分权的社会。⑤融合。新媒体拥有几乎所有的传播形式: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性,极大地丰富了新闻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使报道更为生动形象、直观具体。它还综合了传统三大媒体的传播手段,在一个平台上实现了点对点、点对面、面对面的同时传播。以往基于媒体特性,将受众分割成读者、听众、观众等三大群体的界限被打破了,人们有了“用户”这样一个统一的身份,从而实现了对上述三种身份的融合。

判断题 正面摄影的特点是平面感强,立体感差;属静止性构图,画面呆板,不宜表现动感。

判断题 普通百姓应该成为新闻的主角。

判断题 稿件:所谓稿件,是指经过著作者创造性精神劳动所产生的、以一定的物质手段如语言符号或某些非语言符号(色彩、线条、光线、音响等)为载体的一切精神产品,包括文字作品、艺术作品、图表、视听作品及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