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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简述改稿的一般程序。新闻编辑在对一篇已经决定要采用的稿件进行修改时,一般的工作程序是:(1)通读全文目的在于认识原稿。这种认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把握稿件的主题、材料、结构、语言各方面的情况;二是发现稿件存在的问题,并设想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这种认识是修改稿件的基础。认识越清楚,下一步修改就越顺利,质量也越有保证。不能急于求成,在未通读全文的情况下,就边看边改。这样,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往往容易改得不得要领,甚至歪曲原意。对于一些内容比较复杂的长稿,即使通读一遍也未必能认识,需要多通读几遍。宁可先多花一些时间,而不要匆匆动手,免得以后返工,更费时间。(2)着手修改即把前一步设想的方案付诸实施。但第一步的设想只能是一个大致的轮廓,不可能——都想得很具体,因此,在着手修改时,需要进行更为细致的思考,做到字斟句酌。修改要用不同于原稿字迹颜色的墨水,如果颜色相同,则用笔要不一样。如原稿是用钢笔写的,修改则要用毛笔。一般编辑和部组负责人的修改所用的笔或墨水也要有所区分,以便以后查对。在原稿上修改,改正的字可写在行间或四周的空白处。假如原稿改动很大,或几经修改,原稿已改得比较乱,不易认辨,需要重抄。校正小样,要采用标准校对符号。符号要用引线勾画到四周较近的空白处,引线不宜交叉或重叠。(3)改后检查稿件修改完毕,必须从头至尾认真阅读,检查是否有在文理上、用字用词上的错误并进行校正。这种改后检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对于重要稿件,还要再检查第二次。整个修改过程,需要对原稿和修改后的文字进行反复阅读。通过反复阅读来发现问题。阅读一般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略读,即着重注意内容,对某些细节,如用词不当、错别字、漏字、标点符号的运用等暂不去推敲;另一种是点读,即逐字逐句地去进行阅读,不仅注意内容,而且不放过仟何细节。修改过程中的阅读,应该根据需要灵活地采用这两种阅读方式,把它们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开始通读原稿时,可以采用略读的方式;在作最后一遍的检查性阅读时,可以采用点读的方式;而在着手修改时,既要有略读,也要有点读。这样就可以发挥两种阅读方式的长处,提高修改的效率和效果。
判断题 新闻主题:新闻主题是指新闻事实所提炼出的主要问题及其表明的中心思想。它是贯穿一篇新闻的主导思想、主脑和灵魂,是决定新闻的思想意义和指导作用的根本因素。新闻主题与一般文章主题的概念基本相同,通俗地讲,即指作品拥有什么,反对什么,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要解决或说明的主要问题是什么等。
判断题 新闻素描与花絮在写作方法上有何区别:新闻素描也称特写性消息,实际上就是微型特写,它运用“再现”手法,文字简练、篇幅短小,是典型的描写性消息。花絮可谓描写性消息中的“简讯”,是“单细胞”的新闻特写。二者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1)题材上,新闻素描题材分量较重,描写场面较完整,而花絮从侧面入手,选取重大场面中一些小的场景、小的情节进行描述。另外,花絮篇幅更短小。(2)写作方法上不同①新闻素描的写作方法a.灵活安排文章结构,可以基本按时间顺序行文,不受倒金字塔结构的束缚。b.注重典型细节的描写以传达现场特有的气氛。c.用自然、准确的文字再现事物本色,诉诸视觉,要用白描手法、恰当的词语,刻画出真实的新闻场景,短小精悍。②花絮的写作方法a.小角度:花絮着眼于大事件中的小事,只能从小处落墨,记者在采访中要善于抓拍小事,折射大事件的内涵、意义。b.大视野:花絮要有思想性,在大背景下选取花絮镜头。c.轻松幽默、亦庄亦谐:花絮以趣味性见长,写作要善于挥洒,不能拘束。
判断题 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快,讲求时效,是新闻的第二生命。新闻写作的快,是指它的急就性,就是要脑子快,笔头快,所谓“倚马可待”。
判断题 新闻写作要求强的意思是思想性强、政策性强、针对性强。
判断题 弥补性现场采访:这种采访一般不是预知的事件。记者闻风而至时,已时过境迁。但事件却为广大读者所关心。如果不报道现场情景,会令读者大失所望。例如,车祸发生后看现场;凶杀惨案过后访惨案现场;水灾过后再现被冲毁的家园等。对于这种有弥补性质的现场采访,如果注意观察、验证、捕捉事发当时的现场情景,事件过后的遗留痕迹以及及时采访当事人、见证者,同样可以起到“再现”现场的作用,使人产生触景生情、如临其境之感,增强报道的感染力。
判断题 如何理解世界的本质是数据数字、文字、图像、语音,虚拟现实,以及可视世界的各种信息等,通过采样定理都可以用0和1来表示。计算机不仅可以计算,还可以发出声音、打电话、发传真、放录象、看电影。因此数字媒体就可以描述千差万别的现实世界。
判断题 试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1)国家对媒体的管理理念基于传媒业具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双重属性,这是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其他国家都具有的共识。(2)国家对传媒业的管理需要考虑国家、公众和传媒业三者利益的平衡。国家利益首先是指国家安全,包括国防安全、经济(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公众利益又称公共利益,包括公民知情权、表达权、普遍服务原则、公正原则以及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的维护等。传媒业利益主要指法律所赋予的言论出版自由、传媒业的经济利益。国家、公众、传媒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贯穿着国家对传媒业管理政策调整的动态过程,一般来说,国家总是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再考虑传媒业利益。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何种社会制度,无论何种新闻体制,无论何种媒体所有制,媒体具有公共性进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都得到一致认可。(3)国家对传媒业的管理,一般包括几个层面:①市场准入层面的管理,就是出版、播出的许可证制度。在绝大多数西方各国,纸质媒体的出版无须审批,只有广播电视必须获得许可证,并有一定期限,到时申请延期。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出版报刊还是广播电视都需申请许可证。②内容层面的管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刊发某些内容,比如煽动暴乱、泄露国家机密、侵犯隐私、侵权等。对广告的刊发同样有明确的规定。此外,各国政府还有特殊规定,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内容有严格规定。最著名的莫过于“公正原则”,即在1999年修正案中规定“为有关公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相互冲突的观点提供对等的讨论机会”。还有保护儿童的原则,《1996年电讯法》规定: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植入“V芯片”以便家长可以通过遥控器将少儿不宜的镜头滤去。③结构层面管理。对传媒结构层面管理最主要手段是各国出台《反垄断法》,严禁几家媒体公司垄断全国媒体市场,保护公平竞争,保持观点多元。美国《1996年电讯法》大幅放宽了媒体公司市场占有率,但规定任何一家媒体公司电视覆盖率不得超过35%。(4)从世界各国媒介管理实质看,管理手段都是法律和行政兼用,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商业化运行的体制,一般是以法律手段为主、行政调控为辅;以欧日为代表的双轨制运作体制,一般是法律手段和行政调控并重。比如,在英国,一方面英国议会对广播电视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制度,另一方面英国政府在广播电视政策的制定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导向性作用。很多政策直接影响到节目制作层面。以中国为代表有限商业运作体制近些年虽然不断强调要依法管理媒体,但目前依然显示行政调控为主,法律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