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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谈谈你对传媒产品“内容为王”的理解:(1)内容为王是传媒界最为人熟知的从业理念之一。其提出者维亚康姆公司(viacom)总裁雷石东是这样阐述的:“传媒企业的基石必须而且绝对必须是内容,内容就是‘切!’”强大的内容生产力给报纸等传统媒体带来品牌与知名度,媒体品牌标志着一种超越时空的品位和文化,一个好的品牌能够锁定忠实的受众,影响未来的受众。内容生产力仍是传统媒体的最大优势。传统媒体尤其是纸媒在理论与实践层面都经历了较长的历史发展,在全媒体时代,面对新媒体的轮番冲击,传统媒体经过十年乃至数十年的时间沉淀与历史检验的独特优势日益凸显,而其中最大的优势是它们拥有强大的内容生产力,这也成为报纸等传统媒体最核心的竞争力。传媒创造了两种产品,第一种是内容——电视节目、报纸、杂志等,第二种是受众——消费的娱乐和新闻内容的听众、观众、读者。通过这两种产品,媒介能获得两类收入,一类是基于内容生产的发行收入、延伸产品收入和延伸服务收入,另一类是广告收入。由于广告收入是大多数媒体的主要收入,所以受众是传媒公司的主要通货,传媒把凝聚在自己版面或时段上的受众出售给广告商,进而获取广告收入,也就是“第二次销售”。传媒内容的生产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吸引受众,特别是吸引能带来广告收入的有效受众。所以传媒之间的竞争是内容的竞争,是受众的抢夺,是注意力和眼球的争夺。(2)对中国传媒而言,“内容为王”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传媒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激烈的竞争迫使传媒不断提高自身内容的质量,进而最大限度的吸引受众注意力。“产品观念”是指重视产品质量,以产定销,以质取胜。由此可见“内容为王”和“产品观念”是吻合的。“渠道为王”是近些年一些学者提出的观念,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传媒越来越重视发行渠道的建设,重视各种促销手段的运用,千方百计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这符合市场营销学上的“推销观念”,认为消费者只有在强烈的销售刺激下才会采取购买行为,以产定销,以销取胜。“营销为王”的观念完全符合当今市场营销的主潮流,即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以销定产而不是前面的以产定销,这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3)“内容为王”解决了内容问题,但没解决市场问题。喻国明教授认为媒体已经进入“过剩时期”,厚报时代和多频道时代的到来宣告了媒体资源紧缺状况的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供过十求的情形。信息永远不会过剩,过剩的是信息载体,是媒介资源。在媒介过剩的状况下,受众选择的空间越来越大,传媒市场出现了“买方市场”的现象,媒介同质化严重,受众对媒介依赖性减少,媒介被选择的几率趋于平均化。在媒体资源过剩的压力下,传媒过去依靠垄断而获取巨额利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报纸、电台、电视台纷纷把经营的核心转移到内容的制作上来,希望依托高品质的内容战胜竞争对手,即内容为王理念的产生。在新闻报道上追求独家、独到,“独”,就是人无我有。据此,独家报道应该包括这样几种报道:一是在时效上领先一步的报道,能赶在其他所有媒体之前报道某一事件;二是在内容上与众不同的报道,能发掘出其他媒体没有的新闻事实;三是在角度上独辟蹊径的报道,能赋予众所周知的事实以新的意义。深度报道的核心在“深”,就是在披露新闻事实的同时,揭示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以及意义和影响。独家报道和深度报道最能体现一家媒体的敏感性和洞察力,体现媒体的资源实力和队伍素质,最有助于形成媒体的独特风格,是媒体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媒体产业中,存在着恶性收益循环圈和良性收益循环圈。如果在内容上投入不足,内容品质不高,则吸引到的受众减少,相应会导致收入减少,而收入的减少会导致在内容投资上的进一步减少,如此恶性循环,直至媒体难以存活为止。相反,如果在内容生产上增加投入,不断提高内容质量和吸引力,就会使发行量和收视率不断提高,相应的收入也会水涨船高,而收入的增加又会使内容投入增加,实现媒体的良险收益循环。“内容为土”的理念提升了媒体产品的质量,解决了长久以来我们媒体节目和报道缺少精品的问题,使媒体不断的推陈出新,创新能力得到加强。在媒体资源过剩,品牌混战的年代,媒介产品的客观差异越来越小,互相模仿和内容同质化严重,仅仅依靠内容来取胜是远远不够的,激烈的市场争夺需要强大的渠道建设和销售能力。报纸从过去的依托邮局进行发行到现在自办发行公司,在努力构建自己的发行网络;除了订阅,市场监管宽松的杂志则比较容易的进入全国各个报亭,渠道相对畅通;而电视节目的发行渠道则相对困难,虽然有着“制播分离”的要求,但由于行政体制的分割,电视节目在全国自由流通的渠道还未建立;网络成为渠道最为畅通的媒体,但由于网络不具备独立的新闻采集权,所以内容一直是网络媒体发展的心病。“内容为王”解决了传媒产品的内容问题,但没解决市场问题,营销学上的“产品观念”的缺点也是过分重视产品质量而忽视市场,忽视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市场销售,特别是终端客户销售,成为决定传媒成败的又一关键因素。
判断题 如果摄像机拍摄画面时出现黑色不纯而是偏向某色的情况,应进行(白平衡)调整。
判断题 网络新闻评论、网络评论:网络新闻评论,即时评、政论,是网民借助网站搭建的信息传播平台,就当前某重要新闻或某新闻事件进行议论和评述的文章,每篇字数一般在五六百左右,也有超过千字。和传统新闻评论相比,网络评论的优势明显。首先是传播主体的广泛性,充分体现它的草根性和民主性。它是来自人民、为人民的草根评论,广大受众是以主动而非被动的姿态,共享评论的发布、传播、交流的过程,成为评论的制造者和发布者,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交互性。由于网上评论反应及时,传递迅速,受众越来越多,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影响的舆论,网络新闻评论己成为新闻评论的一种重要形式,丰富和完善了原有的新闻评论的体裁和样式。
判断题 使用120胶卷的相机是()
判断题 3W意义及含义:1989年,蒂姆伯纳斯李提出WWW(worldwideweb)的技术构想,为互联网成为一种传播媒介奠定基础。www的主要思想:利用互联网传送超文本信息,即包括文字、图像、声音、视频在内的多媒体化信息,同时利用超链接将网络中的信息连接起来。
判断题 镜间快门不受闪光灯同步限制。
判断题 受众的权利:1)、知情权指公民获取有关社会公共领域信息以及与本人相关信息的权利。具体包括政治知情权、司法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在新闻传播领域,特指受众通过媒介获取上述信息特别是公共生活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是现代新闻媒介的核心问题,也是新闻传播学所要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知情权并不是无限的,在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等方面有限定。要求现代社会政府必须加大社会公共生活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2)、表达权又称表达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以及特定行为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著作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等。在新闻传播领域,主要指新闻媒介的表达自由和受众通过新闻媒介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自由。对于受众而言,则进一步细化为受众在媒介上的表达权。受众作为公民的表达权既有保障,又有限制,任何表达自由须在法定范围内。媒介表达自由与受众表达自由有时也面临极大冲突。3)、批评建议和监督权a、受众通过和借助新闻媒介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公共领域内的部门和各项活动依法形式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即受众借助媒介行使舆论监督权。b、受众针对新闻媒介的活动所行使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判断题 实现新闻报道的具体真实的要求有:新闻传播的真实性,是指新闻报道与所反映的客观现实的相符程度。对于真实性科学含义的理解,大致上有三个层次,事实真实,又称具体真实和细节真实是第一个层次的真实。要求做到事实真实,即每一个具体的新闻报道中的事实,都做到完全准确无误,持之有据,这其中又包括:(1)新闻报道中相关的新闻事件的主要新闻要素,即新闻写作中所说的“五个W,诸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缘故,都要引之有据,确凿可靠。(2)不仅新闻事实的要素完全真实,而且对这些要素的细节描绘,也要有根有据,不允许有丝毫“合理想象”或“笔下生花”。比如写到人物,关于这个人物的姓名、性别、年龄、外貌、职业、语言、动作、内心世界的活动等等,都必须持有相关素材,令人信服。(3)新闻报道中引用的一切资料,也要求有可靠的来源,如信件、日记、笔录、作品、录音、传真、电子邮件等必要时要有明确的交代。事实真实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这种真实要求遍及新闻传播的全部事实,事实的一切层面,每个层面的所有细节。因此,事实真实,也可称之为“细节真实”,这是确保新闻传播完全真实的基础。这一层次都做不到的话,就逞论下面层次的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