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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见光是否可以摄影?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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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电视场面调度包括被摄对象和镜头调度两个方面。

判断题 外事新闻采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259外事新闻采访具有特殊性,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访作风应格外严谨,采仿方法应格外细致,千万粗制滥造不得。在具体采访中,必须注意下述事项:(1)依靠组织,熟悉情况中国政治经济及文化的日益发展,势必导致来访的外国人士日益增多。但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政治背景和来访目的不尽相同。俗话说,外事无大小,都须认真细致地处置,丝毫马虎不得。记者一般接受报道任务后,需尽快与外事部门取得联系,听取他们对采访人士情况介绍,包括他们国家政策、财团的情况和本人的相关情况,了解我们的接待方针、规格及相关活东安排程序,明确有关的采访纪律等,在此基础上,周密制定采访计划。实践证明,外事采访中只有在紧紧依靠组织、熟悉外宾情况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外事新闻少出差错,甚至准确无误。(2)抓住战机,迅速成篇有人说,外事新闻的采访往往是闪电式的速决战。此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外事活动一般是征短促的,参观、赴宴可能有个几十分钟,握手、拥抱等互致问候可能就是瞬间之事,因此,采访中记者的精力必须高度集中,反应必须十分灵敏,决断必须非常果敢,一旦有价值的事实出现,便迅速捕捉。(3)亲临现场,捕捉细节外事新闻报道理应是生动感人,但眼下不少外事新闻却得不到受众的认可,无细节、无现场想,仅仅停留在程式化的报道上,诸如“两国领导人亲切握手,热烈拥抱,随后,机场上举行了隆重热烈的欢迎仪式”、“所到之处,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等一般化表述比比皆是。分析其中原因,是记者未亲临现场,只是靠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和电话采访。大凡令读者一读难忘的外事新闻,无一不是记者亲临外事活动现场采访而成的,因富有政治意义和生活情趣的细节突发性强,稍纵即逝,记者只有置身现场,才能及时捕捉。如至今仍令同行称道的《宋庆龄招往外国妇女文化代表团》一文,记者采访中注意了招待会环境的观察,在稿件中穿插了宋庆龄私人花园里“百花齐放,绿草如菌”、“空穸中传来鸽子的铃声”等细节,顿使和平友好的主题跃立纸面。(4)注重礼仪,遵守纪律外事记者长期接触外宾,频繁出入宾馆、机场、宴会厅等场所,除了礼仪要讲究、纪律要遵守外,自己的仪表风度、衣着打扮等也是要十分注重的,某种意义上说,记者留给外宾的印象征可能就是中国人的形象。

判断题 对比分析法包括横向对比和纵向对比。

判断题 品牌定位时需要充分考虑产品的属性和特点

判断题 新闻生产与公共利益在融合新闻生产领域,公共利益依然是一个值得挖掘的新话题。一方面媒介融合正在急剧地改变着传统的新闻业,融合新闻生产正在改造着现有的新闻生产模式。另一方面,“媒介融合背景下,传媒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而新的传媒格局尚未完全建立,特别是在公共利益的守护上出现了传媒真空地带”。也就是说,融合新闻生产对公共利益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融合新闻生产能否守护公共利益,该如何守护公共利益,都是值得深人探讨的话题。新闻生产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勾连主要通过大众媒介对公共事务(PublicAf-fairs)的关注,也就是说,媒体将报道焦点集中在涉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关系社会整体的生活质量,以及这些活动最终结果等问题中。例如,政府重大的政治经济决策,社会中关乎民生的重大变革,社会问题的解决途径,等等。一、公共利益的界定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譬如亚里士多德把“最高的善”在现实社会中的物化形式称为公共利益,卢梭的观点则认为个别利益的一致才使得公共利益成为可能。如果从卢梭“公”与“私”的角度来理解.那么公共利益就是区别于“个别利益”的“公众利益”。在公众的界定上,德国学者洛厚德(C.E.Leuthold)在19世纪末提出以地域基础作为界定公众的标准,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占大多数的人称为公众,他们的利益称为“公共利益”,而区域中少部分人的利益则被称为“个别利益”。德国学者纽曼(F-J.Neumann)又进一步提出了“不确定大多数人理论”,认为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多数人就是要超过半数。因此,对于公众的普遍认识也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和空间中的超过半数的大多数人。那么又该如何去界定利益呢?行政法学教授胡建淼的观点认为,“利益的概念具有不确定性与多面性的特点,首先,价值判断的对象存在多元性,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如文化、风俗、习惯与宗教等利益。其次,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与多面性还表现在价值判断的历史性,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人们作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存在差异是客观的,因此,利益的内容必随着动态的国家社会情形而有所不同,呈现不确定性与多面性。再次,在做出价值判断时,离不开主体判断的主观性,离不开人们个人的好恶感觉,因而,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与多面性更是自然”。既然如此,公众可以通过民主的多数来决定,而利益则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那个公众利益是什么似乎变得非常复杂,它既可以是绝大多数个体的收人增长,也可以是一个社会中普罗大众对于高品质幸福生活的追求,也可以是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理想和诉求。二、新闻生产的公共属性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开启了公共新闻生产的先河,对于美国受众而言,政治选举就是他们所有公共事务的核心.因为选举不但决定了未来数年内国家政治经济决策的走向.更关系到置身于这个国家中的每个个体的利益得失。1990年堪萨斯州《威奇托鹰报》(TAe率先联合当地电视台KAKE-TV对当地选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査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新闻报道,还对选民进行选举知识教育,鼓励选民积极参与投票,产生了很大的轰动效果。在此之后类似公共新闻报道在美国形成了燎原之势,“在美国所有的1500家日报中,至少有322家,也就是五分之一以上在1994—2001年间,进行了类似的公共新闻报道方式的变革,几乎所有报刊相信这对当地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事实上媒体代表公共利益、报道公共新闻、为公众服务的理念由来已久。浙江大学吴飞教授在《新闻专业主义研究》一书中指出,媒体“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竭诚‘服务公众’;守护‘公共利益建构•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并逐一列举,早在1936年张季鸾执笔《大公报》时就强调“报业天职”是“拥护国民公共利益”。1922年美国报纸编辑协会的声明中也有具体规范,如“收集和传播新闻与意见的最初目的是服务大众利益,将情况通知他们,使他们能对当时的情况做出判断”。在1934年美国国会制定的《通讯法》中也强调要“符合公众利益、便利性和必要性”。可见大众媒介的公共属性是由来已久的,甚至是与生俱来的。而大众媒介的公共属性源于三个方面。1.媒介权力的公共性媒介占有的空间中经常伴随着彼此的竞争,来自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约束,他们可能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来控制和设置议程,以及有着不同的开放和闭合程度.但整个社会中媒介就如同教育一样始终掌握着支配信息生产、传输、接收整个流程的权力。然而,这种权力并不应属于任何媒介企业、垄断资本或政治力量,媒介作为信息的载体,它的权力应该属于被赋予思想表达自由的受众。这一观点最早的理论来源是米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之后便是“观点的公开市场”理论,认为媒体应该是公众行使知情权和自由表达各自意见的公共平台。而媒介权力来源于“公众对其分散权力的让渡,从而形成一种4大众传播权这种大众传播权,源自公民知情权、表达权与公共事务监督权的一种让渡”。2.媒介产品的公共性大众媒介是面向大众提供信息、知识、观念、娱乐的专业机构,大众媒介所提供的信息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受众的需要则成为消费者是否愿意为之“买单”的决定性因素。受众的购买或选择媒体又决定了成为媒体的发行量、收视率数据,成为媒体的一种财富,广告商通过广告投放向媒体购买这些发行量与收视率,这是媒介大众产品的经营之道,这也使得大众媒体机构必然无法忽视大众的接受需求和观点。因为,一旦背离了大众的需求和期待,即意味着在这个竞争的媒介空间中丧失了生存所必需的财富。3.媒介资源的公共性公共性是媒介的天然属性,一切媒介都具有公共性的基因。“媒介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责任源于其作为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属性。”®虽然国内外媒介管理体制有所区别,但不论是印刷媒介的刊号.还是广播电视媒介的频道资源,都是来源于国家权力机构的分配。在政府的管理和分配中所考虑的不仅是媒体机构经营资质,也包括对这些公共资源的运用方式。因此,不论是私营媒体或是公营媒体,因为其掌握着公共资源的现实状况,其自身必然具有公共性,也理所当然要为公众利益服务。中国大众传播媒介作为公共事业的一部分,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具有了公共性,并且承担了为公共服务、为公共谋利的责任,表现出了浓厚的公共性色彩。三、新闻生产与公共利益的实践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至90年代中期达到高潮,虽历经波折,但仍在演进、推广之中,并且影响越来越大,如果做历史阶段性的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90年代早期开始,《威奇托鹰报》(TheWichitaEagk)的率先尝试使公共新闻主要集中在增强民众对于政治选举的关注程度上,并且提高了选民的参选率。第二个阶段在90年代中期,公共新闻开始深人到社区公共生活,公共安全以及社区教育中的公共事务。第三阶段在90年代中后期至今,公共新闻报道的趋势则是通过新兴科技手段,与受众就更广泛的公共话题、公共政策展开互动,通过受众的主动参与加深对公共事务的理解。”@在这长达十多年的运动过程中,美国媒体不仅在新闻报道的侧重点上发生了转移,更是在自身角色上发生着转变,“媒体担当起更积极的角色,去加强公民的职责和权益保护,推动公共讨论和复兴公共生活”。同时,美国媒体新闻生产的风格也在进行调整,从传统报道中强烈的说教口吻,到温和引导受众的参与思考,从热心极端对立观点交锋,到关注中间意见平衡极端力量。可以说,公共新闻运动给美国现代新闻生产带来了重要的转变,进而被JimCarey称为“试图改革现代新闻学的第四次运动”。中国的大众媒体虽然没有经历过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但是在对于公共利益的关注和诉求方面也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如果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媒体对于公众利益的实践进行划分的话,大致也可以分为四个不同的历史时期。1.党性原则时期从1942年4月1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致读者》标志着我国新闻媒体坚持党性原则开始.党性原则不仅成为中国新闻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成为中国新闻事业的灵魂和发展的基石。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其工作就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体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可见,我国媒体一直以来所坚持的党性原则不但不与公众利益相违背,而且是我国新闻媒体行业实现和担负公众利益的有效保证。新时期的党性原则更要求我国新闻媒体要“要努力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努力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使新闻报道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现状和趋势,善于运用现代传播技巧,充分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积极回应社会的舆论关切,使新闻传播人眼、人耳、人脑、人心,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公信力,使新闻工作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真正占领舆论引导的制高点”®。可见,党性原则已经包含了新时期对公众利益的关注。其实在西方世界,甚至“无论在何处,主流出版机构的新闻记者也总是与当权政府的政治文化保持一致”。西方新闻学界的一系列研究也发现:“新闻记者们与政府的各种官僚机构保持着高度的一致。”事实上,“对新闻记者来说,整个世界已经被官僚式地组织了”。“新闻机构以条线给记者分工,记者们所报道的绝大部分新闻都是从相应的各种官方政府机构那里得到的。”“以官僚机构的结构看待社会,正是记者能够发现各种事件的基础。”同官僚们保持良好关系的好处在于官僚机构能“保障记者不断发现各种事件”,“得到可靠而稳定的新闻素材。”2.双重属性时期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各个行业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人,我国媒体行业也开始踏上了市场化之路。李良荣认为,“事业性质,企业管理”成为我国新闻事业中的外在表现形式。“这意味着,新闻事业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可以自由出人市场,可以自定方针,而必须服从党和政府领导,但在管理上采取企业方法,新闻媒介是独立法人,在经济上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这给我国媒体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同时也给整个行业注人了新的活力。在这一时期,媒介间的竞争开始逐渐加剧,各个媒介企业对于细分市场的关注,对于媒介内容的精心设置,使得媒介对公众利益的报道进一步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细枝末节当中。与此同时,新闻报道的方式与方法也在悄然发生着转变,变得更为丰富、更为生动、更为受众所喜闻乐见,而这一切的核心在于更加贴近受众的客观需要。3.三重属性时期所谓三重属性时期就是指当下,媒介产业已经成为公共产业、信息产业和营利产业的综合体。“作为公共产业的媒介除了要履行告知功能、表达功能、解释功能和指导功能等组织层面上的专业功能之外,还必须发挥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教育功能和文化功能等社会层面上的公共功能。”作为信息产业的媒体职能是,在信息化的社会形势下,担负起人类信息文化生产者的功能,其“产出物都是信息,投人物大部分也是信息,售出物更是信息”。在这一时期媒体行业作为经营产业,其事业性功能正在进一步弱化,记者成为媒体的雇员,新闻产品连同其他文稿及广告作为商品一同出售.媒体作为上市企业开始追求其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受众也转变成为媒体的财富进行买卖,媒体产品的买卖过程转变成为增益的过程。在这一时期,媒介关注公共利益的过程变得充满了功利性,公众利益成为吸引受众、贏得市场、获取行业竞争优势的一种手段。正如丹尼尔•贝尔和埃尔文•克里斯托尔在1965年为《公共利益》杂志撰写的发刊词中指出的,“不存在‘公共利益’这样的东西;只有私利——个人的、团体的、阶级的私利——他们都试图获得最大范围的公共影响和公共权力.都会用自己的方式去看待公共利益”。所谓自己的方式,就是利用公共利益来使自身利益合法化。在众多所谓“为了公共利益”的姿态之下,往往掩盖着谋取团体私利或者个别群体利益的目的。③对于上述批评,也有观点认为,媒介如果不受媒介企业的控制,不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通常它就会接受政府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进而会成为国家的传声筒,甚至会成为激进思想的温床。也有人认为,如果以一种过于僵化的观点来看待政府对媒介的控制,以为同政府保持某种一致性就必然会伤及公共利益和新闻自由.那么历史上和现实中的许多媒介产品和新闻现象就会变得不可理解,因为新闻媒介在推动社会进步、声张公共利益、开放多元声音等方面所做的努力,毕竟是一种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尊重媒介的三重属性,兼顾各方的利益诉求.应是媒介产业和谐、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思路。4.融合媒体时期在融合媒体时期,媒介行业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是传统媒体的已有格局正在逐渐瓦解,另一方面是新兴媒体的快速崛起造成新的行业格局尚未形成。虽然“网络媒体和各种自媒体的发展壮大,不断拓展和重塑公共领域,成为守护公共利益最肥沃的土壤”,但是在没有制度保障、规则约束和狼烟四起的竞争环境下,网络媒体和新媒体为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顾一切地追逐自己的商业利益,有的甚至完全摒弃了维护公共利益的最高诉求,或者是以自己的方式和途径去谋求公共利益的商业价值转化,而传统媒介也不甘心落后,于是就形成了一种竞争激烈、混乱无序的公共领域或生态环境。原本传统主流媒介独享新闻产业利益的格局已经不复存在,新闻生产所应有的真实、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也无从谈起,而挑动起来的喧闹嘈杂、尖锐矛盾、偏激观点却在媒介上大行其道,完全背离了媒介维护公共利益的真正诉求。全球性的媒介融合运动实际上已经演变为“不可预知的信息运动”,而不可预知“信息的即时性传播极易制造社会危机”,同时,也导致“全世界的城市突然出现了令人费解的喧嚣,全球和地区也出现了不适时的社会混乱”,“世界正处于被围困的状态”。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冷静对待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介、大媒介与小媒介、媒介内与媒介外等各方的利益诉求,营造良性竞争的生态环境,建构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机制,是值得政府、学界、业界等方面认真研究和思考的。四、融合媒体时期公共利益的理想与诉求融合媒体结合了不同媒介形式的传统优势,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它可以像纸媒一样传递文字信息,且更加迅速、更为便捷;它可以像广播一样传递声音,且更加自主、更多选择;它可以像电视一样传递画面,且双向传播兼带互动。融合媒体的最大优势在于它可以为公民提供一个完全开放的信息沟通交流的平台,它可以吸引更大范围的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与互动。融合媒体具有如此优势,该如何利用好这些优势为公众服务,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去实现融合媒体维护公共利益的理想与诉求。1.建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的观点认为:所谓公共领域,是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可以对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务进行自由结社、自由发表意见,并形成接近于公共舆论的一个领域。今天的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延伸,那么我们今天的新媒体、融合媒体也都应该属于公共领域。公共领域不需要一个具有物质实体的空间,也不需要信息的传播者与接受者面面相对,口口相传地交流。公共领域更多的是一个公共利益的交流平台,在这个平台中所有的参与者是平等的,所有的信息传递是畅通无阻的。浙江大学吴飞教授的观点认为:“当今社会,政治权利的强行干预、媒介私有化和商业化的浸透使公共领域已经受到严重的威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坚守传媒的社会公器角色,守护社会公共领域的建构是当务之急。这就意味着,传媒要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信息交流与意见表达的平台,成为全民了解自我、他人和社会真相的交流工具。”那么在融合媒体时代下,新媒体的技术能否建构起一个相对理想的公共领域,在这个空间中更少干预、更多平等、更怏交流,甚至更多积累,从而使得公共利益得到更好的维护?2.消弭社会矛盾建构公共领域为信息提供一个自由平等无障碍、无干扰的沟通平台是融合媒体维护公共利益的一个层次,另一层次则是如何应用这个平台。笔者认为媒介作为社会中的公共领域应该更多关注社会的中间观点,而非将焦点放在极端对立的矛盾双方,将自己也投身于冲突之中。在融合媒体格局没有建立的背景下,很多原本信息交流的空间与平台,转变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战场、观点对立双方相互攻击谩骂的格斗场,不少处心积虑的媒体甚至蓄意营造出冲突,将受众割裂成为不同价值观主体,将空间演变成各种形式的批斗会。公共利益俨然成为赚取人气、吸引眼球、获得票子的幌子。在此,引用展江教授的观点:“传媒应该明确和维护自己的社会公器角色,成为公众信息平台和公众论坛,防止在不良政治和经济势力的侵蚀下退化,但同时传媒所传递的是社会中负责任的成员的理性和批判性的声音,而不是非理性的和被操纵的意志。”®因此,融合媒介需要对自己所辖公共领域中的信息担负起责任,需要对公共领域的目的有明确的认识和界定。3.达成最高智慧关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是什么?在公民意识尚未崛起、公共新闻尚未大行其道的时代,社会决策仅仅来源于社会精英,政治家、专家、学者等展开讨论最终形成方案,于是普通民众只能木然接受安排。而大众媒介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是将决策所需的所有信息告知公众,在监督决策的同时,向与之利益息息相关的民众寻求解决之道。公共领域的信息平台不是一味地抱怨,不是满腹的牢骚,更不是毫无道理的指责和谩骂,而是为解决问题更大范围的个体参与交流协商,进而形成符合公共利益的最高智慧。这是融合媒体公共领域的最大价值,也是媒体维护公共利益的最终目标。

判断题 新闻记者的隐性采访一、隐性采访的概述(一)隐性采访的涵义隐性采访是指记者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偷拍、偷录或亲身感受的方式对新闻事实(事件)进行的采访。(二)隐性采访的特征隐性采访是有条件的。出发点的积极意义。要冒一定的风险。(三)隐性采访的类型体验式采访:记者不暴露身份和目的,而作为社会普通公众去获取有关信息的采访方式伪装式采访:记者以隐去真实身份的方法,隐藏采访目的,以获取所需信息的采访方式。(四)隐性采访的重要手段——偷拍、偷录(五)隐性采访适用的新闻报道类型1.揭露或批评性报道2.亲身感受型报道二、隐性采访的方法和程序八条(一)寻找线索和线人1.新闻职业线人2.新闻事实的知情者(公开身份的知情者、匿名的知情者)3.记者的社会网络(二)在采访前确立某种假设⒈提出假设的重要性为记者提供明确的思路,指明调查的方向。方便记者与编辑部门负责人沟通。帮助记者判断线索的新闻价值。⒉对假设的初步求证在隐性采访过程中,对假设的初步核实应当尽快完成,以判断究竟有几分把握可以证明这个假设。3.证实与证伪(三)周密地考虑各种应当考虑的问题1.确定利害关系。2.安排采访的先后顺序。3.资料搜集。4.确定调查的价值。(四)确定被采访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五)贴身暗访1.假造一个不易被察觉并且便于进行暗访的身份。2.进入暗访的地区,寻找、接近暗访对象,取得他们的信任。⑴要对被暗访者显示出不可抗拒的利益吸引力。⑵要表现自己是“业内人士”,对这一行很精通。⑶要镇定自若,有时候还要欲擒故纵。3.套取所需要的情况,以证实自己事前的假设。(六)获取必要证据1.必要性证明报道的真实性应对新闻报道所引发的法律纠纷2.合法证据:采访笔记、录音、录像带以及照片、各种书证、实物证据、文件资料的原件、副本、复印件、抄件等。■采访笔记准确记录下可能作为直接引语的原话,并忠实表达采访对象的意见,保证采访笔记的真实性。采访结束应请采访对象在笔记上签字。■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如果事关重大,应考虑用录音机和设想设备,录音和录像要比采访笔记更有可靠性■照相机对于现场场景以及无法带回的证物来说,拍下照片是最好的选择。它可以辅助采访笔记,增强说服力。■书证与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和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七)隐性采访中的观察1.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在写作中赋予报道以无限丰富的色彩和质感。2.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帮助记者去伪存真。3.记者观察到的细节可以让记者探知采访对象的心理变化,及时作出应对。(八)对所获取的证据进行司法甄别A级证据(可信度最高)公开的资料、政府文件、档案馆记录、法庭调查报告、警方档案、传统媒体网站、网络数据库和重要的FTP服务器。B级证据(可信度略差)私人的、非公开的资料,在门户网站、商业网站搜索得C级证据(可信度最差)采访对象的口头叙述,来自聊天室和BBS的匿名信息。如何判断采访对象口述的可信度区分采访对象的动机。通过其他信息源求证。提供消息的人是否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如何鉴别伪证(1)采访对象陈述的情况是根据道听途说或谣传得来的,且多方查证无法证明属实。(2)采访对象提供的消息是通过自己毫无根据的分析、推测和想象得出的结论。(3)证词的明确程度不高,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者证言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应有的细节。(4)证言本身自相矛盾,前后不能连贯,漏洞百出,或在两三次采访中证言不一致,出现明显偏差。(5)与科学公理和普遍常识明显相悖。(6)采访对象有幻象型性格,容易自我暗示;或有偏执型性格而极端自负;抑或性格软弱,容易受他人影响而陈述失实证言。(7)证据的内容与其他大多数证据的证明结果相悖,则多数伪证。(8)若一对相关证据的证明意义完全相反,则其中必有一伪。(9)几个采访对象的证词完全相同,甚至连遣词造句都分毫不差,要考虑串供的可能性。(10)经过鉴定和勘验,确认提供的证言和证据不符实。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道德风险(一)关于隐性采访是非的争论1.完全赞同记者使用隐性采访这一采访形式。2.反对记者使用隐性采访。3.对于隐性采访持中立的态度,只有在无法或不能公开采访,或者在正常采访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特定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二)隐性采访的道德界线(理解关于隐性采访在道德层面上的问题)1.在隐性采访中记者身份的扮演应有严格的限制✪记者不能装扮成国家公务人员借行使公务获取新闻。✪记者不应装扮成违法犯罪之徒。✪记者装扮不能改变其固有的自然性别角色,而深入到另一个性别世界中采访。2.隐性采访中严禁任何“诱导”3.隐性采访不能干扰公共生活和秩序(三)隐性采访的法律问题1.隐性采访与侵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侵害人格尊严就是侵害人格权。✪镜头不能丑化采访对象,更不能出现带有侮辱性的画面。2.隐性采访与侵犯隐私权⑴隐私的要件: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受他人干预,即所谓“隐”。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⑶采访场合对隐私权的影响公共场合、非公众场合案例:迪特曼诉《时代》公司⑷隐性采访侵害隐私权抗辩事由抗辩事由之一:公众知情权。知情权即知的权利,也称作知悉权、了解权,其基本含义就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国家应当最大限度的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抗辩事由之二: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是一个正当的抗辩事由。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法律准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准许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公之于众。抗辩事由之三: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一般理解应是著名、知名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3.隐性采访与侵犯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名誉受损的事实;②违法行为;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隐性采访侵犯名誉权的应对①严格把握真实性原则,做到内容真实。②公正评论: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一定要很客观,不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4.隐性采访与侵犯肖像权注意:在记者拍照或电视台摄像的过程中,有时候画面背景的选择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侵犯不相干人的肖像权。隐性采访与刑事犯罪

判断题 剖析型社会观察通讯大多报道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类题材。这类题材往往已为社会所关注。但受众获知的表面信息虽多,却缺乏对这类问题高屋建瓴的信息梳理和根源剖析。这类通讯的报道方式大多在纪实的基础上剖析问题。报道中有许多分析解释的段落,是对纪实内容必要的整理和深化,有比较强的社会认识价值。

判断题 “刻板印象”是由于大众传媒对一定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等的长期片面、歧视性、不平衡报道而形成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