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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媒介素养:媒介素养(medialiteracy),是指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媒介素养的研究至今经历了四代范式的变迁。第一代研究将大众媒介视为“下九流”的“带菌者,”媒介素养是教育的职责是给公众打预防针,防止侵害。第二代范式强调提升公众对媒介内容的选择和辨别能力。第三代范式的重点在于加强受众对媒介文本的批判性解读能力,第四代范式的内涵则是参与式的社区行动,即由对媒介的批判性思考转为通过“赋权”,促成健康的媒介社区,而非仅仅指责媒介的不足。加强媒介素养的教育,其意义不仅在提升普通公民积极利用媒介的能力,还在于提升受众对媒介讯息的选择、批判和使用能力,使之成为建构健康媒介生态必不可少的一环。
判断题 什么是新闻的确认及其重要意义新闻确认的重要意义新闻的确认:确定哪些新闻可以录用。它决定着报道的方向、特色和质量,在新闻工序上是第一位,而就其重要性来说也是居于首位。一、实现报道宗旨的基本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媒体的报道宗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实现的手段是通过新闻的选择。二、形成报道特色的基本保证任何媒体都应以自己的特色来赢得大众,获得竞争的主动权。对报道特色起决定作用的是新闻的时效性、社会性和权威性,以及各类新闻的结构与比例等内容方面的特色。所以必须从大量的新闻事实中有目的的进行选择。三、提升报道水准的基本保证新闻编辑包括好几道工序,承担着优化新闻报道的任务。新闻确认居于支配地位,制约着新闻的梳理、配置、标题制作和合成等环节。
判断题 “报纸上最近接连报道,政府限制房价过快增长措施奏效,房价持续下跌。对此,尽管我还是不打算买房,但我认为,其他人应该会相信是出手买房的好时机了。”你认为哪一传播效果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这一传播现象?请简释这一传播效果理论。“第三人效果”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这一传播现象。“第三人效果”理论的提出人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W·P·戴维森。1983年,他在《公共舆论季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题目是《传播中的第三人效果》。文章中他提出:人们在判断大众传播的影响力之际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感知定势,即倾向于认为大众媒介的信息(尤其是说服性信息或宣传以及负面信息)对“我”或“你”未必有多大影响,然而会对“他”人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由于这种感知定势的作用,大众传播的影响和效果,通常不是在传媒指向的表面受众中直接发生的,而是通过与他们相关的“第三人”的反应行为实现的。戴维森把这种现象或这种影响机制称为“第三人效果”。题目中,“对此,尽管我还是不打算买房,但我认为,其他人应该会相信是出手买房的好时机了。”反映了人们在评价大众传播的影响之际,通常会认为最大效果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是发生在“他人”(广义上的第三人)身上。这符合“第三人效果”的理论观点。
判断题 弱关系中人和人之间只有一层连接
判断题 判断报道是否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的一种重要依据是,是否与公共利益相关。(√)
判断题 金字塔式结构从头到尾完全按事实发生的时间顺序或情节发展来安排材料的。消息的开头就是事件的开头,结尾就是事件的结束。这种结构,是按人们正常思路渐进过程安排材料,因而易为读者所接受和理解,具有较强的生动性和吸引力。它最宜用来客观地叙述一些故事性强、人情味较浓的事实,写成人们惯称的新闻故事或新闻小品。52
判断题 消息写作的关键:写好导语定义:消息开头的第一段文字。有的短消息不分段,那么导语便是开头的第一句话写作要求:以简要的文句,突出最重要、最新鲜或最有特点的事实,揭示新闻要旨,吸引读者。写作任务:以千方百计把重要的新闻事实及其意义表现出来;想方设法吸引启发读者来阅读全文。案列:为了确保2013财年各项市场开发任务的全面完成,实现各项指标的大幅度增长,1月26日下午,集团在深圳总部召开了2013财年用户安装任务冲刺动员视频会议。集团执行总裁黄勇、副总裁马金龙、范金生、总裁助理吴戈,以及总部市场客服部、工程技术部、13个区域管理中心、福建安然总部和25家项目公司的主要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集团副总裁马金龙主持。案例分析近日,韩国SKE&S总部IT企划部总经理带领各系统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化系统交流团一行四人到访集团深圳总部,就信息化系统运用及其相关业务进行了交流。中燃科技公司、财务部、市场客服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运营部以及规划发展部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参加了本次交流会议。与会集团部门领导对韩国SKE&S交流团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双方分别介绍了目前各自正在运营的信息化系统,尤其是就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及信息化系统整合整体计划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SKE&S也就SAP系统建设历程进行了详细介绍。通过此次交流,集团了解到SK对在系统建设阶段所发生问题的解决经验,双方均表示获益颇多,对双方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双方均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在信息系统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判断题 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是指具有主观故意的行为。新闻媒介遇到此类诉讼时,没有主观故意可以成为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