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全媒体的新闻编辑工作流程与做单一新闻产品的平面媒介的不同之处。
全媒体的新闻编辑工作流程与做单一新闻产品的平面媒介的不同之处如下:
(1)在线索和策划环节,新闻编辑的具体工作内容有了发化。比如,通过网络获取线索和相关资料,通过舆情分析和网上热点发现报道选题显得更加重要。在现实工作中,新闻编辑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获取报道线索和新闻资料的做法,在今天已经非帯普遍。在策划方面,要将文字、图片、音视频、交互设计等多渠道的报道方案纳入考虑之中。
(2)在采集和编审环节,新闻编辑根据记者采集新闻的方式和稿件形态的多样化,也相应要
采用更多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后期编辑制作。如除了传统的文字与图片编辑之外,还要完成音视频新闻编辑,要和技术人员合作完成互动式新闻的设计和制作,还要通过数据挖掘发现新的线索或内容,以提高新闻报道专业水平。更重要的是,新闻采集和编审的过程不再像过去那样是在新闻编辑部内部封闭性进行,而是会通过互联网、利用各类社交媒体与公众不断地交流和互动,以开放性的内容生产模式将用户提供的内容纳入到新闻报道中。
(3)在发布和跟踪环节,新闻编辑同时使用多种媒体形态和信息终端,需要在新闻产品的定位与设计上更加精准,尤其是对使用无线移动终端的用户,还应该尽可能根据他们的地理定位、个人身份以及媒介消费习惯等方面的数据分析,设计更加个性化、更具针对性的内容推送。对新闻产品与服务效果的跟踪不分析也将变得更加重要和可行。对媒体内部人员的业务考核和管理也能够比以往更加精确和科学。
相关试题
判断题 通讯的特点是叙事的生动性、内容的完整性、表达的多样性
判断题 组稿的概念:组稿又称约稿,是指编辑约请社(台)内记者或着社(台)外相关人员撰写特定内容的稿件,为具体展开报道计划收集原材料的过程。#编辑“六艺”:选题、组稿、审读、编辑加工、定稿发排、校样付印。
判断题 (黄色)明度最高,(紫色)明度最低。
判断题 多维视野中的媒介融合媒介融合从来就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技术、机构、经营、内容等方面的融合,而是一种复杂的观念融合和整体融合,目的是实现人、财、物、讯四大资源的整体优化和科学协调。在媒介融合研究中,似乎也没有一种能够为所有学者共同认可的定义和理论,更多的只是研究者们从各自学科或特定视角出发所作的操作性分析研究。一、媒介融合概念的提出当下,“媒介融合”(MediaConvergence)已经不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即便在当时,它也不是一个横空出世的全新概念。早在198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传播学者伊契尔•索勒.普尔(IthieldeSolaPool)就提出了“传播形态融合”(theconvergenceofmodes)。普尔认为,“媒体之间点对点的传播与大众传媒点对面的传播之间的界线,由于一种传播形态融合过程的出现,已经逐渐变得模糊”,媒介融合语境下的新闻生产,“过去需要由几种媒介才能分别提供的服务内容,现在以一种单一的物理介质(如电线电缆、广播电视无线电波)就可完成。相反,过去由任何一种媒介提供的服务,现在可以由几种不同的媒介来呈现。过去存在于一种媒介与用户之间的传统对应关系正在消失”。新的融合正在将需要依靠多种媒介技术来提供的内容和服务整合在一种媒介之上,这就是数字网络媒介。数字网络科技的发展是导致历来泾渭分明的传播形态聚合的原因,这从某种意义上揭示了各种媒介呈现出的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1994年,《纽约时报》在报道《圣荷西水星报》与美国在线共同推出名为《水星中心新闻》电子报服务时,取了个小标题“一次媒介融合”(AMediaConvergence),第一次提出媒介融合的概念。媒介融合的概念曾给陷人停滞不前境地的传统媒介带来极其丰富的想象空间和美好愿景,使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在数字化技术的推动下融为一体,能够为媒体带来优质的新闻业务和丰厚的利润,并且能够共享资源、降低成本,从而为实施融合的大众媒介带来竞争优势。事实上,在非媒体行业中,融合(Convergence)从来不是一件稀奇事。美国学者莫顿(Morton)在追溯媒介融合的渊源时就曾指出:“在非媒体行业,融合的趋势在很久以前就出现了。”比如,美国汽车制造商常常销售竞争对手日本制造的轿车,他们只是在日本制造的轿车上标明自己的商标品牌。在某些情况下,一些美国公司拥有日本企业相当大的股份。因此,“当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媒体行业的时候,我们不必感到诧异”。当非媒介行业的产业融合如火如荼之际.媒介融合的实际运作随之出现。伴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与更替,媒介行业内的融合自然会成为一种选择和趋势,尽管用今天的眼光去看最早的媒介融合的实践者,其实并非完全符合今天我们所说的“媒介融合”概念。科隆(Colon)曾指出,早在20世纪50年代,一些报社就拥有自己的电视台,并且共享一些信息资源。共享新闻源和传播渠道,以及新闻采集与生产团队,使得电子媒介与印刷媒介的携手合作,其实有着不短的历史。以新闻集团为例,鲁伯特•默多克在投资新媒体领域时一直相对保守,但是新闻集团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开始将注意力从传统的印刷媒介转移到影视图像上来,如福克斯有线电视网、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英国天空电视台(SkyTV)。“新闻集团的横向并购就是将过去单一层次的媒体通过并购扩张,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媒体企业。”2000年,默多克同雅虎(Yahoo)展开新媒体领域的合作,并开始收购新媒体公司MySpace。新闻集团在世界范围内大规模地进行媒体企业收购、兼并、整合,虽然公开打出“媒介融合”的旗号,但这种跨区域、跨行业、跨媒体、多层次、立体化、全球性的整合联动,目的也是希望由此共享资源、降低成本,为媒体带来优质的新闻业务和丰厚的利润,其实质就是“媒介融合”。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今天所说的“媒介融合”到底是指什么?它与跨媒体间协作的区别何在?唯有理清媒介融合的概念和特质,我们才能进一步探讨媒介融合语境下的新闻生产。二、媒介融合概念的界定对于“媒介融合”(MediaConvergence)这个概念,长期以来国内外学界和业界似乎都不愿意过早地框定它的特质和范围,没人愿意为这个新生事物草率地做岀严格界定,也不愿意让“融合”缺乏其应有的神秘感,担心无法容纳更多更好的创新。也许正因如此,“媒介融合”的概念一直较为模糊。媒介融合的倡导者堪萨斯大学新闻和传播学院前任院长甘特里(JamesGentry)认为,媒介融合是一种能力,“一种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个人数字助理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出现的信息平台进行讯息传递、广告售卖的能力”。道尔(Doyle)认为,“媒介融合是指电子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媒体的融合”,融合是为了“将生产成本分摊给更广泛的产品市场和地区市场,理所当然,媒介公司也可以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中受益”。美国南加州大学安利伯格传播学院教授拉里•普赖尔(LarryPryor)认为,“融合新闻发生在新闻编辑部中,新闻从业人员一起工作,为多种媒体的平台生产多样化的新闻产品,并以互动性的内容服务大众,通常是以一周七日、每日24小时的周期运行”。美国新闻学会研究中心主任安德鲁(AndrewNachison)的定义是,媒介融合是一种联盟,是“印刷的、音频的、视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是指各个媒介之间的合作和联盟。美国媒介融合研究专家杰金斯(Jenkins)教授将媒介融合定义为:媒介融合是跨越多个媒介平台的内容流动,多种媒介产业之间的合作,以及媒介受众的主动信息获取行为。实际上,他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媒介融合并不只是一种基于数字网络技术的融合.更多地表现为包括技术、产业、文化和社会变迁等多种因素的复杂互动。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章于炎等人认为:“媒介融合是大众传播业的一项正常的项目或者说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它整合或利用处于单一所有权或混合所有权之下的报社、广播电子媒体,以增加新闻和信息平台的数量,并使稀缺的媒体资源得到最优配置。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作用下,这些融合的媒介形式以及被重新包装的媒介内容,将提供给受众更大的信息量,从而实现领先竞争对手、获得盈利、提供优质新闻的目的,并最终在数字时代的媒体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在学术研究中,“几乎只谈美国经验,这样做的风险就是把其他国家的贡献忽略掉”。澳大利亚《奥兰多前哨报》编辑johnHade在1995年说过:“我想要向关注新闻业向媒体融合转变的人们强调.这是组织文化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需求。”英国《曼彻斯特晚报》主编PaulHorrocks认为,“受众已经出现了媒介融合的需求,并正在以不同的方式获得信息”。马来西亚星空出版集团主编Mi-chaelAeria认为,媒介融合为他的公司提供了可以接触多种受众的机会。可见,“媒介融合是新闻业革命性进化的趋势,正在世界上许多地区涌现”。在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蔡雯于2005年率先引进“融合媒介”(ConvergenceMedia)和“融合新闻,’(ConvergenceJournalism)的概念,先后发表了一系列相关论文。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章于炎等人于2006年在《媒介融合:从优质新闻业务、规模经济到竞争优势的发展轨迹》一文中第一次向中国传媒业界和学者介绍了源于美国的媒介融合(MediaConvergence〉概念及理论,论述了媒介融合后可能拥有的媒介竞争优势。细心的读者是能看出中国学者关于媒介融合定义的特点的。蔡雯认为,“媒介融合是在数字技术与网络传播推动下,各类型媒介通过新介质真正实现的汇聚和融合”。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熊澄宇认为,媒介融合是指“所有的媒介都向电子化和数字化这一种形式靠扰,这个趋势是由数字技术驱动的,并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变得可能”。他们的界定都强调了媒介融合的技术基础和技术推动作用,即不论何种类型的媒介和技术,其核心是媒介通过数字化时代的信息传输介质实现了融合,所有的信息归于同样的0和1的数字排列组合。黄建友在技术驱动的微观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媒介融合的内涵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各种介质、媒介形式的整合,是以字节为基本单位的媒介类别的聚合,而所有权合并、组织结构融合、媒介战略合作都仅仅是媒介融合的表象。”在2008年到2012年间,国内媒介融合的研究日渐增多,视野也日趋复杂。有学者认为,媒介融合是媒介发展的一个过程而不是目的;有观点认为,媒介融合是新媒体替代旧媒体的一种战略选择;也有人认为,媒介融合是繁荣媒介事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于媒介融合的概念,应该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否则不是媒介融合概念的内涵模糊不清、范围难以确定,就是在媒介融合的运作过程中难以规划,缺乏可操作性。事实上由于技术的发展从不曾停滞,甚至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有着不断加速的趋势,以数字化技术为推动力的“媒介融合”自身也处于一个高速变化的趋势之中,也许我们可以从当下媒体的实践中找寻到些许共同点,并借此给“媒介融合”下一个暂时看似妥帖的定义。这也许并不是“媒介融合”的最佳定义,甚至并不能准确地界定出媒介融合到底是什么,但这个定义却突出强调了非常重要的—点.那就是为了适应受众不断变化和不断增长的需求,媒体需要不断地调整、改变和优化新闻生产的重心和姿态。换句话说,对于“媒介融合”概念的界定,我们需要从信息生产和信息接受整个传播过程进行思考和把握。我们在这里给出的操作性定义是:媒介融合是指在数字技术推动下,不同媒介生产者、内容、渠道、接受终端之间,传统边界日渐模糊、趋于融合的轨迹日益清晰的现象和过程。三、全媒体与融合媒介、媒介融合媒介融合的显著特点就是全媒体和互动性。“全媒体”的英文omnimedia,为前缀omni和单词media的合成词。罗鑫在《什么叫“全媒体”》—文中介绍:他经过搜索国外的Elsevier(SDOL)数据库、EBSCO全文数据库及Springer外文期刊,发现omnimedia(全媒体)在国外只以专有名词形式出现,即一个于1999年10月19日成立的“MarthaStewartLivingOmnimedia(MSO)’’(玛莎一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家政公司,公司拥有杂志、出版社、网站等多种媒体,还为电视台制作节目和为报纸编辑专栏,并通过这些所谓“全媒体”传播自己的家政服务和产品。但是,“全媒体”作为一个新闻传播学术语,并未为国外新闻传播学界所提及和论述,同年却在中国媒体业界和学界成为一个热门词汇和话题。罗鑫经过检索发现“全媒体”一词首先出现在1999年6月《中国经济时报》上的《消费真无热点?》一文中,文章写道:“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即将成为家用电器行业的新潮流,也将是消费者新的消费追求热点,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必将造就一片新的市场空间。重享受的发烧友追求全媒体、全数字的声音和图像效果。”此处所说的发烧友追求的全媒体的声音和图像效果,显然主要指受众全方位的立体性的体验感受。2007年11月12日《投资中国项目精选》上的《Xtel统一通信平台项目招商》介绍,对“全媒体”的认识和阐述有所突破:“Xtel统一通信平台具有以下功能:全媒体通信,支持音频、视频、即时消息、手机短信、应用共享等各种媒体形式。”基于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全媒体通信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它已包括了多种媒介形态。2006年9月13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2006年12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印发的《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两份文件中,也包含了“全媒体资源服务平台”“全媒体经营管理技术职称平台”“全媒体应用整合平台”等建设项目。2007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启动了“全媒体数字采编发布系统工程建设”,确定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国安全生产报、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等,进行数字复合出版的研发和试点。这是“全媒体”概念作为媒介发展方向,在我国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正式提出并规划和加以实施。“全媒体”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它并不排斥传统的单一媒介,相反它积极地吸纳和融合各种传播媒介和传播形态;它打破电信领域、新闻领域和知识领域的传统疆界,勇敢地向一切可能的领域拓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开始,就有许多媒体从业者纷纷提出“全媒体传播”“全媒体战略”“全媒体定位”“全媒体出版”“全媒体电视”和“全媒体广播”等口号和概念,结合媒介融合的浪潮积极规划和大力推进。罗鑫认为:“全媒体”是信息、通讯及网络技术条件下各种媒介实现深度融合的结果,是媒介形态大变革中最为崭新的传播形态。“全媒体”“是在具备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声音和视频等各种媒体表现手段基础之上进行不同媒介形态(纸媒、电视媒体、广播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之间的融合,产生质变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传播形态。全媒体通过提供多种方式和多种层次的各种传播形态来满足受众的细分需求,使得受众获得更及时、更多角度、更多听觉和视觉满足的媒体体验”。何镇飚教授认为:“国内学者对全媒体的概念定义是科学、合理并且全面的。”但他同时指出,中国学者探讨的“全媒体”,不应该直译为“Onmimedia”,进而只得到一家“玛莎一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家政公司”名称的检索结果。而应该根据国际传播学会出版的《国际传播学大百科全书》词条“DigitizationandMediaConvergence",中文直译为“数字化与媒介融合”,这最适合国内学者们给出的全媒体定义。这一词条的撰写者是挪威奥斯陆大学的谭佳和安德斯两位学者.他们指出,媒介融合包括五大融合:网络融合、终端融合、服务融合、市场融合、制度融合。何镇飚教授认为,这“与国内的全媒体概念非常契合。事实上,也只有绕开全媒体的概念陷阱,才能将全媒体研究纳人国际视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形成中国特色,获得学术研究的合理性与学理性”。但是,媒体学界和业界要避免全媒体的概念陷阱、整合陷阱和盈利陷阱,就要打破行业壁垒,推进三网融合;抓紧培养全媒体经营管理人才;通过资本运作,实现资产重组;创新全媒体市场开拓与盈利模式,从而“形成跨媒体、跨部门的大股东组合与经营平台,真正打破传统媒体的运作桎梏,实现全媒体的媒介融合与数字化改造”。全媒体与媒介融合、融合媒介的意象的确相似,仔细推敲,它们的意义又有所区别,不可混淆。全媒体的概念来自于媒体业界的具体应用领域,是媒体融合、“跨媒介整合”的结晶和传播形态。可以说,全媒体是媒介融合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媒介融合的一个过程。全媒体既是指媒介集团综合运用文、图、像、声、光、电等各种表现形式全方位地、立体地展示或传输传播内容的前端传播形态,也是指作为消费者的公众可以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声音、图像和复制、粘贴、链接等各种表现形式通过电信网、互联网全方位地、立体地传播和接收信息的终端传播形态(如智能手机、手掌电脑等)。因此,全媒体是表现形式和传播形态融合、综合和归并后的物质实体,而不是精神内容,不是媒介融合的体制、制度、机制、模式和方法等。融合媒介有时与媒介融合同义,有时就是指“融合的媒介”“融合后的媒介”,亦即媒介整合后的传播形态,同全媒体意象和意义均有点相似和相近。媒介融合的概念最先来自新闻传播学界的学术探讨和应用研究。如果说全媒体是媒介运作的结果,那么媒介融合就是媒介运作的过程。作为过程,媒介融合以数字化、网络化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以商业利润和受众需求为推力,以媒介内容融合、传播渠道融合和媒介终端融合为特征,是一个以开放性、包容性姿态进行整合性、融合性运作和经营的动态过程。这个动态过程一方面可能导致不同媒介之间边界模糊甚至消失,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建立起新的完全不同的传播领域、形态、形式和器具。媒介融合作为一个动态的不断演进的发展过程,不会只依赖传统的、单一的甚至是有很大影响力的主流媒介(报纸、广播、电视等),也不会永远遵循一种长期不变的甚至曾经非常有效的单一传播模式和经营机制,它会而且也应该将自己定位为一个开放性、包容性的巨大系统和平台,不仅要融合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而且要融合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等各种传播媒介,融合博客、播客、微博、微信、文字、图片、图像、声音等表现形式。相信随着3G网络的广泛应用和4G网络的成功运行,又将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传播形态和表现形式融合和整合进这一庞大的不可阻挡的发展进程当中。
判断题 知识经济曾经不是一个严格的经济学概念。
判断题 社群中可以通过发红包来活跃气氛,但应避免频繁发布。()
判断题 受众的细分六种分类方法:1、按照接触的媒介类别分,可以划分为报纸读者、广播听众、电视观众,彼此交叉。2、按照人口统计学原理,受众群体内部可以按性别、年龄、职业、地域、教育水平等再划分为不同的次属群体。3、按照接触媒介的频率,可以分为稳定受众和不稳定受众。凡是比较习惯地、固定地接触和使用一定媒介的受众,称为稳定受众,稳定受众是各个媒体的重点争取对象;反之,没有固定习惯,知识偶尔接触媒介的称为不稳定受众。对于任何一家新闻媒介来说,稳定受众群数量的多少是衡量媒介传播内容效果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不断争取扩大稳定受众群是所有媒介恒定不变的努力目标。4、按照受众不同的信息需求,可以分为一般受众和特殊受众。主要是依信息需求的指向性的清晰程度来划分的。一般受众指剔除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地域等方面的特性变异和相应兴趣区别,对于新闻媒介的各种传播内容抱有一致的共同需求。这些受众兴趣广泛,信息需求旺盛,但目的不是十分明确,信息需求的指向性比较模糊;特殊受众与之相反,是基于年龄、性别、职业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不同的兴趣,对某类或几类信息产生兴趣和相应信息需求。着类受众兴趣比较专一,对媒介的接触目的明确,信息需求指向鲜明。5、按照接触新闻媒介的确定性分为现实受众和潜在受众。凡是已经确实接触使用新闻媒介的受众称为现实受众。凡是具备正常的媒介接触能力,但是还没有接触、使用媒介的受众称为潜在受众,即其具备成为媒介受众的可能性。6、按照新闻媒介明确的传播对象,可以分为核心受众和边缘受众。核心受众:新闻媒介整体上是对全社会开放的,全社会成员均可作为其争取的受众对象。但实际上,各个单独的媒体和媒体上设置的各类栏目,都有着不同的传播内容和个性风格,这些内容和风格是针对并满足某些比较固定的、明确的传播对象,也是媒体的生命线。媒体的内容选择、风格定位等都较多地以核心受众需求为考虑的出发点。核心受众的确立,在目前受众群体分化与多元的大潮面前,对于新闻媒介显得非常迫切和需要。要实行媒体分流、分向、分层次发展,必须首先有明确的核心受众观念,改变以往模糊笼统的受众观。媒介整体和媒介设定的栏目,都要强调传播特色和鲜明的个性风格,在针对并稳定核心受众的基础上,再争取拓展受众面。边缘受众:在核心受众群体之外的称为边缘受众。他们当然不是媒体及其栏目确定的传播对象,但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也有可能对这类传播内容抱有一定兴趣。
判断题 网络直播的管理办法2018年8月2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加强网络直播行业基础管理。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监看、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商店应立即组织存量违规网络直播服务清理。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商店未尽到许可、备案手续审核及监管义务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有关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ICP备案手续,涉及经营电信业务及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直播等业务的,应分别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许可,并于直播服务上线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属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为直播平台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企业,不得为未履行ICP备案手续、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应用商店不得为未履行ICP备案手续、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网络直播平台提供App软件分发服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