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简讯又称简明新闻、短讯、快讯,是一种用最简洁最概括的言语报道事实的新闻文体。它一般不交代事情发生的经过和背景,没有多余的解释性的话,也没有导语,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和简短的文字,将事情的简要情况迅速地报道出去。简讯的篇幅非常精短,至多一两百字,少则几十字。简讯虽然简短,但并不代表所报道的消息份量轻或者新闻性弱,有时为了以最快的速度报道新闻事实,重大新闻往往也会以简讯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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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通讯与消息的共同点是现实性和时效性。

判断题 知情权与隐私权:知情权是指公民获取有关社会公共领域信息以及与本人相关信息的权利,具体可包括政治知情权、司法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是保障权利人对其他的信息空间进行介入;而隐私权则防止他人侵入自己的私人领域,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包括媒介在内的公民知情权并不是无限的,在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公民隐私等方面,各国都有较翔实的法律限定。从总的趋势看,知情权在社会公共领域内的范围和强度都呈扩大和加强之势。它也成为当今媒介受众权利中最重要的一环。

判断题 人物通讯里所说的“新闻人物”,不是从宣传角度树立起来的人物,而是指在大大小小的新闻事件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人物。他们因“事”而“显著”,他们和事件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判断题 一篇新闻评论的灵魂是创造性思维。

判断题 胶卷感光度越高,颗粒性越细。

判断题 谈话实录型通讯:谈话实录型通讯是指一种由谈话充当主要角色的通讯。在叙事记述型通讯中,往往也会涉及人物之间、记者与被访者之间的对话,但它并不以主要角色的身份出现。而在谈话实录型通讯中,谈话无疑是主角。谈话成为主角,包括以下两项含义:①谈话在文体中占有很大比重,甚至构成整个文本;②谈话在文本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谈话的质量决定着全篇的质量,谈话的成败决定着全篇成败。

判断题 试述新闻业务的三个主要环节与新闻选择的关系:新闻业务的三个主要环节与新闻选择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闻采访过程是不断挑选事实的过程。记者获得新闻素材的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在新闻现场亲眼目睹,一是听别人介绍。在新闻现场,记者目光所及,可以看到许许多多东西,不可能把一切都记下来,必须有所选择。被采访对象在介绍情况时,滔滔不绝地讲述,可能向记者提供了许许多多事实,记者就得不断地进行筛选,哪些事实无关紧要,哪些事实重要;凡重要的事实,记者就得抓住不放,追问下去,直到全部弄清为止。(2)新闻写作的过程是重新挑选事实的过程。新闻写作是组织事实、描述事实。为此,就必须对采访到的事实作一番梳理、挑选:哪些事实应该淘汰,留下哪些事实写入新闻稿;哪些事实非常重要,在新闻稿中要突出,哪些事实只需一笔带过。“有闻必录”只能是一笔流水账,写作前不挑选事实,那就必然主次不清,轻重不分,同样不合要求。(3)新闻编辑过程是再一次挑选、审视事实的过程。编辑面对的是新闻稿,一篇新闻稿能不能用,当然要考虑到写作技巧。但取舍一篇新闻稿的标准,首先不是写作技巧,而是新闻稿中的事实。新闻工作有句行话,称“稿件的分量”,即指新闻稿中的事实,“有分量”是指这篇新闻稿所提供的事实重要,可以放在显要的位置上发表。事实有分量,写得也好,这当然是最理想的新闻稿。有些稿子,写作技巧不怎么好,但提供的事实十分重要,编辑经过文字加工,可以公开播发;有些稿子,尽管写得很漂亮,但提供的事实并无多大价值,好比麻袋上绣花—底子太差,也无法被编辑看中。

判断题 试述国家对新闻媒介的管理:(1)国家对媒体的管理理念基于传媒业具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双重属性,这是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其他国家都具有的共识。(2)国家对传媒业的管理需要考虑国家、公众和传媒业三者利益的平衡。国家利益首先是指国家安全,包括国防安全、经济(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公众利益又称公共利益,包括公民知情权、表达权、普遍服务原则、公正原则以及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的维护等。传媒业利益主要指法律所赋予的言论出版自由、传媒业的经济利益。国家、公众、传媒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贯穿着国家对传媒业管理政策调整的动态过程,一般来说,国家总是在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再考虑传媒业利益。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何种社会制度,无论何种新闻体制,无论何种媒体所有制,媒体具有公共性进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都得到一致认可。(3)国家对传媒业的管理,一般包括几个层面:①市场准入层面的管理,就是出版、播出的许可证制度。在绝大多数西方各国,纸质媒体的出版无须审批,只有广播电视必须获得许可证,并有一定期限,到时申请延期。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出版报刊还是广播电视都需申请许可证。②内容层面的管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刊发某些内容,比如煽动暴乱、泄露国家机密、侵犯隐私、侵权等。对广告的刊发同样有明确的规定。此外,各国政府还有特殊规定,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内容有严格规定。最著名的莫过于“公正原则”,即在1999年修正案中规定“为有关公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相互冲突的观点提供对等的讨论机会”。还有保护儿童的原则,《1996年电讯法》规定: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植入“V芯片”以便家长可以通过遥控器将少儿不宜的镜头滤去。③结构层面管理。对传媒结构层面管理最主要手段是各国出台《反垄断法》,严禁几家媒体公司垄断全国媒体市场,保护公平竞争,保持观点多元。美国《1996年电讯法》大幅放宽了媒体公司市场占有率,但规定任何一家媒体公司电视覆盖率不得超过35%。(4)从世界各国媒介管理实质看,管理手段都是法律和行政兼用,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商业化运行的体制,一般是以法律手段为主、行政调控为辅;以欧日为代表的双轨制运作体制,一般是法律手段和行政调控并重。比如,在英国,一方面英国议会对广播电视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制度,另一方面英国政府在广播电视政策的制定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导向性作用。很多政策直接影响到节目制作层面。以中国为代表有限商业运作体制近些年虽然不断强调要依法管理媒体,但目前依然显示行政调控为主,法律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