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评论员评论,它的特点是什么?
(1)评论员(或主持人)评论,是指由评论员自己撰写(或参与撰写)并由自己播讲的评论。它是与播音员播诵的评论相对应的评论形式。
(2)与播音员口播的评论相比。评论员(主持人)评论不是直接代表媒介发言,而是以个人名义发表看法,因而具有较明显的个性化特征;
(3)其次,评论员(主持人)播讲的是自己写作的评论,有助于写作与播出方式的协调一致,使文字语言与有声语言有机结合,更准确地传达评论的内涵;
(4)第三,评论员(主持人)的口头评论往往比口播评论具有更强的时效性,在现场直播或热线直播节目中的即席分析与点评,更容易发挥广播快捷、灵活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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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网络社会思潮与大众政治1、社会思潮“百家争鸣”是社会多元开放的标志2、网络社会思潮支撑着大众政治3、重视网络社会思潮的群体极化现象
判断题 如何让电视新闻导语“先声夺人”1.价值和信息的最大化追求电视新闻导语是让人们开始注意收听收看的一个信号。新的信息往往能引起人们的注意,通常,观众接受了一个新的信息后,会进入特别关注的收看状态,即形成审美期待。为此,电视导语需要突出新闻价值最大的要素,突出新闻中最关键、最吸引人的要素,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对于新闻的何时、何地、何事、何人及如何等要素,要进行一番审慎衡量,突出真正令读者关心的重要事实,较完美地体现新闻价值,揭示新闻主题,并起到良好的导视作用。且看2008年9月20日宁波电视台播出的《中国首座“碳零排放”大楼在宁波落成》(2008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一等奖)的导语:导语:不用电网一度电,不要水厂一滴水,还不向大自然排放一点废气——今天,第一座按照‘碳零排放’标准建造的大楼在宁波诺丁汉大学落成启用,这也是全球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最新国际合作成果。这篇消息的导语几乎概括了整个事件所有最新、最重要的信息,立即引发观众关注。2.新闻性的华丽凸显新闻需要“显摆”。电视新闻更是要求特别“显摆”。一般来说,电视新闻观众心理有三个特点:随意性、交融性、互动性。电视新闻在导语里就要把最具新闻性的要素最华丽地“显摆”出来,把观众最关心和最感兴趣的问题凸显出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导语生活在长江边上的安徽人,形象地把当地的工业废气比作盘在头顶的“污染龙”,为了使“沿江经济带”不成为“沿江污染带”,安徽正进行着一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屠龙记”。该导语巧妙借用“屠龙记”,让人耳目一新,起到了先声夺人的效果,立即就吸引了观众的眼光。3.风格魅力的极度彰显电视新闻的导语绝不是文字新闻导语的借用和翻版,它有区别于报纸广播等媒体的特殊要求。与文字新闻导语相比,它有着很多“人为”的因素。新闻播音员、主持人的演播室导语或记者出现场形式的导语中,播音员、主持人、记者的个性魅力或二度创作,往往对导语的内涵起到了强化作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我们看到严谨、庄重、大气的赵忠祥、罗京、李瑞英、张宏民、李修平等;在“面对面”、“央视论坛”、“声音”、“对话”等“对话体”新闻节目中看到了王志、白岩松、董倩、敬一丹等主持人或直率犀利、或严谨深沉、或洒脱敏锐、或沉稳大方的个性特征。因此,新闻中“人”的个性魅力的彰显,也是电视新闻审美的一大追求。富有个性化的主持人和鲜明特色的新闻导语很受欢迎。比如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阿六头说新闻”报道了杭州市政府开放防空洞给市民乘凉的新闻,导语是这样的:导语:以前,买肉买菜都紧张的时候,天不亮就要去排队了。这两天,我们隔壁的老张夫妻也老早起床了,还说要去排队。问他啥事情这么着急,他说到防空洞去乘风凉,去迟一点好位子轮不着了。导语叙事采取杭州方言,又富有幽默感,让观众觉得就像隔壁的小男孩在给你讲家常小事,很有亲切感,能够吸引观众的注意。另外,温州电视台“闲事婆和事佬”栏目,也都建立了风趣幽默的新闻导语风格,这些民生新闻的导语很有自己的个性,因而也很受观众喜爱。4.新闻的故事化处理新闻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反映,必然有许多生动活泼的故事和人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采访新闻就是采访故事。翻阅新闻作品名篇,我们就会发现:越有故事性的,就越有生命力。用讲故事的形式做新闻,把新闻事实包装成跌宕起伏的故事来讲述的“新闻故事化”潮流正在风靡传媒界。电视新闻要吸引受众眼球,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首先它的导语部分就要会“说”故事,会打动人,吸引人。而设问和悬念等作为“讲故事”的手法,并非伴随着新闻导语的出现就开始运用的。它是新闻导语冲破单一化、程式化模式,向多样化、形象化、生动化方向发展的一种表现手法。如今,这种手法正被越来越多地采纳。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2008年11月25日播出的《浙江:万亿元投资的“加减乘除”》导语:导语:我省日前公布了促内需、保增长计划,两年内全省将新增投资一万亿元。怎样花好这笔钱,如何扩内需、保增长?精明的浙江人拿起算盘,“加减乘除”细算账。设问可以引出新闻事实,同时使新闻导语变得鲜明、生动,引人入彀。比如上海卫视2006年3月播出的《生宝宝,动动嘴就行》的导语是这样写的:导语:谁说小宝宝都从妈妈肚子里生出来?最近,上海海洋水族馆里的珍贵鱼类“紫红火口”,就从嘴巴里“分娩”出了近百条鱼宝宝。这则新闻导语的开头以一个常理设问,引出“紫红火口”用嘴“分娩”鱼宝宝这一不寻常的新闻事实,听来趣味盎然。5.播说结合的大众口语就新闻传播而言,电视新闻的传播对大众文化素养的要求不高,加上是“一听而过”,不能像报纸那样可以重新再听一次,所以新闻导语部分要用大白话一样的浅显明白、一听就懂的语言。①口语化。口语化不等于不加选择地使用日常用语。口语化写作仍然要讲求语言艺术和技巧。②通俗易懂。避免使用深奥难懂的词汇和字眼。而用大众易于理解的语言表达深刻的思想,观点,复杂的事件,重要的问题,层出不穷的事物。下面请看湖南卫视“晚间新闻”一则报道“防盗座位”的导语:“千不该,万不该,走歪门邪道最不该,闲着没事搞搞发明嘛!火车上的小偷喜欢偷客人的行李,他们看了下面这个发明的话肯定是郁闷得要死!‘天啊!我要下岗了!’”③朴实自然。观众用耳朵接受信息,往往不那么全神贯注。如果拐弯抹角,卖弄文字游戏,观众就会感到费解。朴实无华,自然顺畅听起来才能使观众易于理解。④简短明晰。要在三言两语之间感染和吸引读者,要简洁明快,不能拖泥带水。⑤形象生动。选择响亮上口的词语、多用双音词。比如,将“气候”改成“天气”,将“立即”改成“马上”,“曾”换成“曾经”“虽”换成“虽然”,“乃”换成“就是”等。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导语中,不要包含全部细节,不要罗列数字,观众对这样的导语不易记住。6.巧用连接词和过渡句等在电视新闻中,导语部分连接词和过渡句等小技巧的运用,常常被人忽视。其实,连接词虽然短小简单,但在一档电视新闻的编排播出过程中,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它承上启下,能转场,显得非常的重要和必要。以青岛电视台2009.12.6播出的一档新闻栏目“今日新闻坊”为例,我们可以发现大量运用连接词和过渡句,主持人运用“来看一条热线”、“几点几分,“今日”正在直播。继续来看《实事暖民心》系列报道、“继续来看”、“再来看其他方面”等连接词和过渡句,承上启下,这样也使整档新闻衔接显得流畅自然,不知不觉把观众带入下一条新闻。总之,导语是新闻报道的“眼睛”,是新闻的开场白,只有使“眼睛”更明亮、更传神,才能博得观众认可。一位外国记者说过:“你可以把马牵到水边,但你却无法强迫它饮水。”同样的道理,只有在导语的创作上下功夫、下深功夫,才能像“吸铁石”一样,散发着无形的引力和魅力,自然而然地吸引着观众“入彀”。
判断题 电视广告媒体以声音和画面为传达信息的手段,视听兼备,而且制作周期短,发布成本低。()
判断题 通讯的特征:(一)容量大前已提及,较之消息,通讯可以反映更多、更具体的情况,把事件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更详尽,篇幅可以稍长。(二)是样式多此点可在通讯的类型中详见。(三)写法活写法活具体又表现为结构的灵活多变、表达方式较消息更自由,语言形象生动。应该指出的是,有些教材将新闻性、文学性、评论性作为通讯的特征,其实并不准确。首先,新闻性固然是通讯所具备的,但这与其它新闻报道体裁并无相异;其次,文学性也非每篇通讯必备之素质;再者,较之消息,通讯固然在表达方式上灵活自由些,议论、抒情的运用略多些,但通讯毕竟仍以叙述、描写为主,很多通讯并非一律要直接体现“报道者”的意志,而应以客观为佳,故评论性也非通讯之特征。
判断题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规定,新闻采编人员不得引用和报道未通过权威渠道核实的网络信息、传言或猜测性信息。()
判断题 倒金字塔结构的开头部分称导语
判断题 和图文的静态相比短视频始终以动态形式出现,内容永远伴随着作者感情的音乐、语调、剧情、文案内容等,更致力于用情感和角色来打动用户,从而让他们与产品或服务建立情感纽带。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