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哪几类内容是报纸上禁止刊载的?结合稿件的分析,举出其中违反政策、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实例。
(1)禁止刊载的内容主要有:
第一类,属于危害国家和社会方面的: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推翻无产阶级的政权和呾社会主义制度的;②主张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的;③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④煽动群众抗拒、破坏国家法令的实施的;⑤传播谣言的;⑥传播淫秽的;⑦传播犯罪方法、教唆犯罪的;③ 泄露国家机密的。
第二类,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①诽谤一一故意捏造事实,羞辱他人的;②侮辱一一故意用下流语言,羞辱他人的;③侵犯隐私权一一未经本人同意,公布私人生活方面的秘密, 如公布他人的信件、日记等。
(2)分析稿件时,除注意不得刊登法侓所禁载的内容外,还应注意稿件对法侓的运用是否正确。在返方面,帯见的错误有四类。
①混淆各司法机关的职责
如:”XX市依法处罚18个违法犯罪分子。经检察机关批准,分别予以逮捕、劳劢教养和拘留的处分“,其实只有逮捕须经过检察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其他两项的批准权力都不属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多嫌疑分子决定可以先行拘留的是公安机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②各项法侓的运用范围把握不准
例如:拘役和留、罚金与罚款本来是用于处罚不同对象的,有些来稿中常常将其混淆。有的稿件写到XXX因触犯刑法受到拘留XX天的罚。其实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几种。刑事拘留是对于触犯刑法的人临时性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行政拘留则是对于未极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所采取行政处罚。两者适用范围完全不同。前面一例中把逮捕、劳动教养和拘留统统称作“处分”,也是混淆了法侓的适用范围,三者既不是刑事处分,也不是行政处分。逮捕同刑事拘留一样,都是属于一种短期内的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一样,都是属于一种刑事处罚。这种不同的司法用词,表明了不同的适用范围,不能混淆。
③对于量刑不当的做法予以肯定
有些犯罪分子按照法侓本应受严厉的处罚,但由于量刑不当, 理较轻。有些来稿仍称犯罪分子受到了“严肃处理”。对于这种“严肃处理不严肃”的现象,显然不能正面加以宣扬,编辑分析稿件时对此要保持头脑清醒。
④不符合法侓程序
有篇稿件写某地判处一死刑案件,从破案预审、起诉到宣判,只用了8天,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起诉书送交被告10天才能开庭,判决后还有10天的上诉期。即使是从快办案,审结一起死刑案件,8天也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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