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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夹叙夹议:夹叙夹议是指评论中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即它可以是先举事例,后进行论证,再举实例和议论;也可以是先论证,后举例说明,接着又议论和举事例。一般稍长一点的评论文章,时常用夹叙夹议的方法。
判断题 当前,我们正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发展战略中的第二步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判断题 新闻事业的群众性是指新闻工作与群众密切联系的程度。群众性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一项重要原则,它主要由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发展而来。其主要包括三层含义:①在内容上,新闻业应该尽量满足群众的需要;②在工作路线上,新闻工作应该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党办报、群众办报;③在形式上,新闻、评论的表现形式应该尽量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判断题 正透镜是中间(厚),周缘(薄)的(凸)透镜.
判断题 新闻特写具有以下文体特征:新闻特写是由消息和通讯衍生而来的一种报道形式,其文体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1)镜头感特写,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摄影或者电影中特写镜头的表现方法,因此它在文体结构与形态上表现出了一种文字镜头的美。(2)巧妙的“截取”。与其他新闻文体相比较,特写更注重、或者说更讲究角度的切入。相对于一个完整的新闻事实,它所再现的只是其中的一个片断、一个切面、一个瞬间、甚至一个细节,不可贪大求全。(3)适当的“放大”。特写,即摄影中“放大了的近景”。因此,它对所截取的新闻事实进行再现时,与其他新闻文体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它要把这个事实所包含的内容,立体化地表现出来,对其局部要放大,要细化,以加强视觉和艺术效果。
判断题 新闻敏感是指新闻工作者及时识别新闻价值的能力,也就是指新闻工作者的感官对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新闻事实所蕴含的新闻价值的敏锐感知能力。这是新闻工作者必备的能力,是一种职业敏感,是长期从事新闻实践的经验和结晶。新闻工作者能不能在纷纭繁杂、浩如烟海的新闻事实中,及时发现与敏锐分辨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其直接着力点靠新闻敏感。西方新闻界通常称新闻敏感为新闻嗅觉,又称“新闻鼻”、“新闻眼”。
判断题 试述受众的权力:受众的权利是指作为信息传播接收者的受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享有的各项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和传播制度,我国受众主要拥有以下六种权利:(1)选择权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选择权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在大众传播中,受众面对众多的媒介和信息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口味和自己所能运用的力一式作出自由选择—或喜爱或厌恶,或接受或拒绝,或阅听或观看,没人可以强迫。(2)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3)表达权表达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4)反论权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以往学术界理解受众的监督权,是专指“人民群众运用新闻媒介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而新闻媒介则由党和政府来领导并监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一项权利。(6)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任何人都有私生活,都有不愿让人知道的私事,也都希望不受打扰,有宁静独处的欲望,法律上也认为这种权利应受保护。
判断题 反光率是物体的反射光量与吸收光亮之比。